邓海山,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刽子手。据今天的资料显示:自他从业以来,经手斩杀之盗犯,有200-300人之多。这个数字告诉人们,他的收入应该不错,但他却一直这样感叹:“我有钱,身体又好,为什么就没有女人愿意和我结婚过日子呢?”这话背后是他作为刽子手的职业悲剧。
网上流传的邓海山的照片
01.拜师学艺:从砍西瓜、削豆腐做起邓海山是湖南人,苦难出身。在他很小的时候,父母就双亡了,人们甚至不知道他到底是哪年出生的、具体有多大岁数。童年时,邓海山就开始了流浪乞讨的生活,吃不饱肚子,居无定所,还要遭受白眼,甚至拳打脚踢。但他有一个特点,那就是随着年龄的增长,长相越来越凶狠了。于是,有人建议他拜师学艺去当刽子手。
虽然过着流浪乞讨的生活,但年长后的邓海山五大三粗,有着使不完的力气,再加上长相凶狠,往那里一站,会给人一种杀气腾腾的感觉。听了别人的建议,邓海山认为自己长大了,不能再乞讨下去了,得靠本事吃饭。然而,刽子手并不是那么好当的,仅有相貌外形是远远不够的。因此,他很快找到了自己师傅,一位收手的老刽子手。
刽子手收手了一般不会收学徒,邓海山很诚心,来到老刽子手的家门口不走了,理由是自己从小没有了父母,再去乞讨也没人给了,需要一份谋生的手艺,希望老刽子手能行行好,收自己为徒。三天时间过去,邓海山不吃不喝也不走,一直守在老刽子手的家门口,人都快饿晕、饿死了,老刽子手被感动,叫起他上下打量,觉得若有一把大刀,他就是一个活脱脱的刽子手。于是,他收下了他。
邓海山在每在为老刽子手家打杂做活的同时,开始了自己的学艺生涯,首先从砍西瓜做起,练的是力气;接着削豆腐练的是速度。两年天气过去,邓海山砍了无数西瓜,也削了无数豆腐,练就了干净利落、很难拖泥带水的刀法。师傅开始给他摆用一些仿真的模具,并在他出师时告诫他:“刽子手砍头到了99,一定得收手!”
邓海山问师傅为什么,师傅说是行规,并告诫他一定要记在心里,在99之前,一定得另谋职业,洗手不干,否则会绝后。邓海山答应了师傅,并在师傅的推荐下前往北京做了一名刽子手。
02.收入不错:砍1颗人头得2两银子刽子手生涯开始,让邓海山很快成了一个不太缺钱的人。当时,砍一颗人头,他能得到二两银子,这在当时社会是很难得的,有些家庭一年到头也得到二两银子。有时,一些死囚的家人为了让他来点“痛快”的,还得用银子贿赂他。为什么呢?这个在今天的一些影视作品里应该不陌生:一些死囚的家人因为没打点好刽子手,结果被刽子手连砍几刀,还难以咽气,弄得痛苦不堪。
据传,在狱中写下绝命诗“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的谭嗣同,在被砍头之时,因为慈禧痛恨他,授意刽子手让他承受了三十多刀才去世。这里面的猫腻是显而易见的。邓海山也收贿赂,有一次,一位死囚的家人竟然向他送了三十两银子。所以,他当时拿出了自己的最高水平,一刀下去马上要了人命,但却能让脑袋不完全脱离脖子。这样,不但会减少被行刑人的痛苦,而且,还便于家属在收尸之后缝合盛殓。
有了钱,年龄也大了,邓海山一边行刑,一边想要找个女人结婚。但别人给他介绍了好多个,却没一个女人愿意嫁给他,原因是人家都觉得他是刽子手,看着他都怕,更别说成天和他在一起过日子了。为此,邓海山很是苦恼。今天,人们都可以通过影视作品看到,在行刑前,刽子手一般都会含一口酒,喷到刀刃上。苦恼的邓海山因为找不到老婆、因为这一职业习惯,开始借酒消愁了。有人劝他干脆别干了,他说:“所杀之人,系犯国法,与我何罪!”劝他的人说,那你可能一辈子找不到女人,得断子绝孙。但他仍在执业中乐此不疲。
03.职业兴衰:与法律节点密切相关邓海山职业的兴衰与两个法律的节点有关:
一是,1904年前后,时任清廷刑部右侍郎、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经过紧锣密鼓的筹备,修订法律馆终于开馆,奏请删除凌迟等重刑,并得到了清廷的允许。至1910年,沈家本研究和参照国外刑律,制订《大清新刑律》,清廷用修订的《大清现行刑律》取代《大清刑律》,废止凌迟、枭首、戮尸等酷刑,俱改为斩刑。
二是,民国北京政府时期,内战不断,经济几近崩溃,社会动荡不安,民众流离失所,各地盗贼横行、秩序不稳。为此,当局遵循“刑乱世用重典”的传统,严厉处罚盗匪犯罪,并于1914年颁布《惩治盗匪法》,规定“死刑需用枪毙”。
这两个节点虽然对刑法作了改革,加深了人们对法律近代化进程的认识,但废止凌迟、枭首、戮尸等酷刑,以及死刑需用枪毙的条文都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在这个过程中,凌迟、戮尸等酷刑不存在了,但枭首改斩刑,不过是改变了名称的说法:斩刑又称斩首,是切断主要器官使人丧命,斩的不一定是首,还有一类是腰斩,为的是让死得慢一些、更痛苦一些。在《大清刑律》最取代之前,清朝还有腰斩存在,据传,一知识分子被处以腰斩,临死前蘸着自己的血,在地上写了十三个“惨”字,写到最后,字已难以辨认。枭首也是我国古代的一种刑罚,也是将首级斩下,同时在闹市悬首示众。二者的区别可能在于是否在闹市悬首示众,但斩或枭的都是脑袋。
很显然地,作为职业刽子手的邓海山,不会因为枭首改斩刑而受到多少收入上的影响,相反地,没有了凌迟、戮尸等,而此前需要凌迟、戮尸的人则改斩首,他的工作反而更忙,收入会更高一些。至于《惩治盗匪法》规定“死刑需用枪毙”,需用不是必须用、一要要用,对邓海山的影响也应该不是很大,但这意味着他职业生涯的衰落,相对《大清刑律》时的兴旺而言,从1910年至1914年,应该是让他极为风光的4年。
04.收手太晚:失业后租种地主土地人们都知道,清朝统治阶层因为笃信藏传佛教,认为从事刽子手这个职业的人会损阴德,再加上愿意从事的人很少,所以,总会时不时地提高刽子手的俸禄。在高俸禄的风光里,邓海山认为三百六十行,行行都得有人去干,而且,真的就像他说的那样,他所杀之人都是犯法的,执业对他来说也不是什么罪过。当然,他说得没错,但人们还是在乎他的职业,觉得他身上的“阴气”很重,他依然找不到老婆,依然是孤孤单单一个人。
清朝灭亡后,邓海山从北京回到了自己的家乡湖南长沙,依然从事刽子手这个职业,而且,收益比以前更高了,由在京时的二两银子变成了四块大洋。当时,一位高级教授一年的工资收入也就几十块大洋,邓海山砍一颗人头就能收入四块大洋,当然非常愿意继续工作了。也就是这个过程中,他将师傅当年交待他的话彻底忘了,砍过的人头早就远超99个了。
1914年之后,邓海山失业了,为了生活,他隐姓埋名,来到乡下租种了地主的一块土地,开始了农民的生活。起先时,别人介绍了个女人给他,但当人家知道他的从业经历后,主动离开了她。后来,地主也知道了他从事刽子手的经历,认为让他租种土地很不吉利,就把土地收了回去,把他也赶了出来。
在前面说过,因为职业习惯再加上长期找不到对象,邓海山一直借酒消愁,使他把挣的那些钱都花光了,被地主赶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一个一无所有的老人了,在断子绝孙中连个投奔的亲友也没了,凄惨得叫人不由叹息。
结语:人生在世,不仅活在法律制度里,还活在习惯认知里。邓海山本身没错,但他却活在人们的习惯认知之外,成了一个凄惨的另类。据说,在他失业之后,仍然把用以砍头的大刀,高悬于住处,仍然每日习惯性地向刀上用嘴喷一口酒,分明想是回到职业的荣光里去,再挣二两银子,但现实却没有给他这样的机会,他的刀渐渐生绣了,而他本人也在1925年悄然离去了。几天之后,人们才发现了他的尸体,非常简单地将他遮掩埋葬了。他职业悲剧的背后是社会的文明进步。1932年,民国《六法全书》正式确定“死刑用枪毙”。从此,斩首死刑真正退出历史舞台,专门以砍头为生的刽子手再无生存空间,而此时邓海山已经去世7年了。
本文图片来自网络,感谢原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