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退款”虽符合网络平台消费规则,但也需依据诚实信用原则

风岁月无情 2024-11-08 17:46:55

拼多多等各大网购平台面对激烈的商业竞争先后推出了“仅退款”规则。该规则一方面淘汰了一批以低质换低价、货不对板、恶意欺诈的中小商家。但另一方面,也衍生出众多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天纵鉴定(SKYLABS)今天选择了一个“仅退款”的纠纷案例,看看法律上该如何认识“仅退款”规则?

案情简介

叶老板系一家时尚箱包店店主,长期在拼多多平台上销售箱包,2023年10月9日,小何下单从叶老板经营的拼多多网店箱包店购买一辆折叠购物小拉车。小何在收到商品后,以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为由,与叶老板进行沟通。因沟通不畅,小何申请拼多多平台介入,拼多多平台向小何发送“仅退款”链接,此后,小何在收到卖家叶老板退款后,并未将折叠小拉车退回,而是自己自行处理了。店家主叶老板见小何这波操作,自己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很是气愤,几次网上协调未果后,将小何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小拉车货款43元、诉讼调档费510元、误工费500元、律师费1000元。

法院审理

被告小何通过拼多多平台向原告叶老板经营的店铺购买折叠购物小拉车,双方成立信息网络买卖合同关系,该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合同履行各自的义务。

原告依约向被告发货涉案商品,被告按约应支付货款。被告小何称货物有质量问题,但其最终通过拼多多平台的介入申请退款成功,应当视为双方买卖合同的解除,现被告小何已收到退还的货款,亦应将涉案商品返还给原告叶老板。被告虽然申请“仅退款”符合网络平台消费规则,但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该种仅退款不退货的行为不符合法律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初衷,权利不应滥用。

鉴于涉案商品已不存在,无法进行返还,故被告应将商品对应款43元返还给原告。鉴于被告不存在恶意“仅退款”获利行为,且原告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实诉讼调档费、误工费、律师费系其合理必要损失,故对于原告的该部分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判决文书送达原被告后,双方未提起上诉,现案件已生效。

天纵点评

当产品质量存在瑕疵时,消费者可要求卖家采取补救措施,例如向商家主张赔偿损失、产品退换、赔偿运费等,但是消费者不可抱着贪便宜的心理,利用该规则漏洞,恶意仅退款不退货,应当谨慎选择“仅退款”。消费者网上购物也应遵守法律法规,坚持诚实信用原则,只有商家和消费者共同遵守规则,才能形成和谐、公平的网络营商环境。

0 阅读:0

风岁月无情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