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评返现”已被确认为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风岁月无情 2024-11-29 17:58:49

“晒单返红包”这类好评有礼的方式在我们的网络购物中随处可见。但从今年9月起,《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就已经开始正式施行了,其明确定义了“好评返现”“刷单炒信”等行为违法,商家可能面临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而参与刷单的个人,也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九条明确,经营者不得编造用户评价,不得以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利诱用户作出指定好评、点赞、定向投票等互动行为。“好评返现”看似“互惠互利”,实则是消解了评价所具有的展示商品服务体验的功能,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也损害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其实在此规定生效前的司法实践中,针对“好评返现”的情况,也常被定义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天纵鉴定(SKYLABS)注意到根据之前的相关司法判例,法院通常认为 “好评返现”系商家的营销手段,在没有完善的社会诚信监督制度下,以返利引导消费者收货后快速作出“好评”,难以保证评价客观、真实,后续消费者难以获得客观、真实、准确的商品信息,侵犯了后续消费者的知情权,致使后续消费者对商家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认知偏离实际而作出错误判断,“好评返现”本质上是一种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在电子商务领域,信用评价是影响消费者做出消费决策的主要因素之一,信用评价主要形式是消费者的反馈和评论。如放任诸如好评返现等行为将使得原本公正的商品评价失去了客观性,偏离了消费者评价机制创立初衷,使网络交易评价机制丧失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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