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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教官在公安系统中承担着培训民(辅)警的重任,既是警务技能和战术教学的先锋,又在新警职业生涯的初期引导他们树立正确价值观并培养职业素养。教官队伍主要由民警担任,现实中也包括公安院校、党校、高校教师以及卫生应急等领域的专业人员,部分优秀的警辅人员也参与了具体科目的教学。教官制度始于本世纪初上海公安高专的教学改革,逐步推广至全国,并在2015年《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中被正式确立下来。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政工和训练部门在提升教官素质、优化教学管理及提升训练质量方面做出积极探索,但警察教育训练工作仍面临短板,影响了其科学化、规范化发展。
新警主要由具备刑侦和格斗等技能的警校毕业生以及在理工科、中文、法律、行政管理等领域表现突出的社会考录考生组成。新警们文化素质高、知识面广,创新意识强,但在专业性、吃苦耐劳精神、承受压力和团队协作等方面相对薄弱,优势与不足并存的特质为队伍快速发展注入了青春活力。对新警而言,如何从社会角色快速转变为合格人民警察,如何适应严格纪律要求、提升专业技能与增强团队协作意识都是重要的考验。与此同时,教官也面临挑战,需要在新警初任培训中因材施教,在短时间内最大化地激发各类新警的潜能,帮助他们顺利完成角色转换,为他们的职业生涯打下坚实基础。
公安警训部门的教官队伍发展缓慢,在队伍数量、质量及结构上均未得到有效提升。教官队伍的年龄结构、知识水平和性别比例等方面甚至有所退化,部分教官因退休、调离或健康问题难以继续承担训练任务,使得整体战斗力和人岗匹配度下降,影响了训练研究、课程开发和教学组织等工作的提升。专职教官配置不合理,课程体系不够系统,现有理论类教官人员不足,课程内容单一、更新缓慢,思想政治、公共类课程长期依赖外聘师资支持,缺乏稳定的内在师资力量,难以形成连贯系统的课程体系。特别是在执勤战术、公文写作、新媒体应对等实际技能方面的专职教官长期短缺,制约了警察队伍的发展。
为弥补教官队伍的人手不足,近年来一些地方通过自下而上的遴选方式聘任了兼职教官,涵盖警务实战、警种专业和公共课程等多个领域。然而,兼职教官的施训能力和作用发挥有限,主要问题在于单位支持保障不足,基层工学矛盾突出,常态化授课时间难以保障。局内对兼职教官的培训考核体系不健全,使其整体教学能力难以胜任实际教学任务。与此同时,教官职业认同感低,岗位荣誉感不足,不利于吸引优秀人才加入教官队伍,限制了队伍的长远发展。专职教官在课程研发、课件制作和调研方面的积极性不足,导致课程内容更新不及时,与一线实战需求脱节,进而影响了训练质量。
当前,部分地方公安机关对教官队伍发展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教育训练在公安事业中的地位逐渐被弱化,教官职业地位和职能出现边缘化现象。教官队伍在硬件、软件保障和政策支持上投入不足,政治和经济激励有限,警训教官未成为民警的职业成长目标,反而被视为“清闲养老”岗位。同时,对教官能力的要求认识不清,未能走“知识专业化、技能系统化”的高精尖发展道路。部分领导片面认为经验丰富的老民警或高学历青年民警即可胜任教官岗位,忽视了专业化和系统化的需求,选聘的兼职教官大多业务知识单一,且课程设置缺乏系统性,教学效果不理想,出现了“以其昏昏,使人昭昭”的问题。
公安教育训练工作在教官施训特点的定位、队伍规范管理等方面存在不足。教官施训内容以警务技能为主,缺乏战术思维和实战应对能力的全面培养,教学多为灌输式,效果有限,导致基层学员收获感不强。教官职业规划和管理配套机制缺失,教官选聘和流动渠道不畅,职业吸引力不高,部分教官长期未能深入一线获取实战经验,教学内容难以满足实战需求。教官待遇和考评体系不完善,兼职教官工作量未纳入绩效考核,使优秀民警参与教学积极性不高。缺乏与公安院校的进修培训合作,教官多依靠内部“传帮带”或自学,教学质量和效果不佳,亟待完善管理和培训机制以提升教官队伍整体素质。
在新形势下,公安教育训练被提升至战略高度,迫切需要加强教官队伍建设,以应对新挑战、提高民警整体素质。要建立教官保障体系,提升教官的职业归属感和身份认同,通过规范考评、晋升和待遇机制,提高教官积极性。推动多元化教学方式,包括专兼职结合、线上线下结合以及大班小班结合,以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通过轮岗机制确保教官的知识更新,强化教官在理论与实战中的双向成长。深化教官管理制度改革,使教官从边缘化走向主导地位,将教育训练从阶段性转向常态化,使教官管理从行政化转为专业化,以切实提升公安教育训练的科学性、规范性,培养一支忠诚、服务人民、高素质的公安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