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GB 17761-2024《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将于2025年9月1日实施,旧版标准(GB 17761—2018)将被替代。
本次发布的新标准在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脚踏骑行功能、电动机功率限值、防火阻燃、塑料件占比、北斗定位、通信和动态安全监测、防篡改、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等方面均有较大优化和提升。具体包括:
脚踏骑行装置非强制:不再强制要求所有车型均安装脚踏骑行装置,由生产企业根据车型实际需求设计和安装。
电动机功率限值与限速:维持了最高设计车速不得超过25km/h的规定,并新增了超过该速度时电动机应停止提供动力输出的要求,进一步保障骑行安全。
防火阻燃与塑料件占比:提高了对电动自行车材料防火阻燃性能的要求,限制了塑料件的使用占比,以降低火灾风险。
北斗定位与通信安全:新国标规定,用于经营性活动的电动自行车应配备北斗模块,并具备防拆卸、防篡改功能。其他类型车辆也应设计有北斗模块,由消费者选择是否保留。
防篡改要求:从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三个方面提出防篡改要求,确保车辆性能不被非法改动。
二、防篡改措施详解
电池组防篡改:电动自行车不应预留扩展车载电池的接口或线路,电池组与充电器、整车需匹配后方可使用。
控制器防篡改:禁止通过剪线、跳线等方式修改控制器功能,控制器应具有过压锁定功能,限流装置不留后门。
限速器防篡改:限速器无论是单独模块还是集成在控制器内部,均不应具备修改限速值功能。
三、企业质量保证与产品一致性
新国标增加了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条款,要求生产企业具备与产能相匹配的整车及车架生产能力、检测能力和质量控制能力。同时,明确了企业进行型式试验和生产一致性检验时所需的检测项目,以确保产品质量。这样一来,那些小小的企业工厂就要倒霉喽!
四、过渡期与以旧换新政策
考虑到电动自行车企业需要时间进行产品设计和生产调整,新国标设置了8个月的生产过渡期。在过渡期内,企业既可以按照旧标准生产,也可以按照新标准生产。同时,为充分消化符合旧标准的车辆,避免社会资源浪费,新国标额外给予3个月的销售过渡期。
值得注意的是,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不会被强制淘汰。工信部鼓励消费者借助以旧换新等政策更换为符合新标准的车辆,并定期对车辆的安全状况进行评估。
五、结语
新国标GB 17761-2024的实施将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能,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出行工具。同时,通过过渡期政策和以旧换新等措施,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电动自行车行业的健康发展。让我们共同期待一个更加安全、绿色的出行未来!
[得瑟]25码 到时自行车得涨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