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新车被撞维修后造成车辆贬值,回头要求肇事方额外赔偿贬值造成的经济损失,还往高了要,肯定是不合理且无任何法律依据的。
交通法只详细规定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带来的维修费用赔付事宜,对于后续车辆因为维修后的自身贬值并没有任何说法,既然国家法律方面没有政策支持,那么受害方就无权额外要求肇事方追加贬值损失。另外,交通事故对车辆造成的后期价值贬值,是无法准确估量的。
应该如何处理?我觉得,肇事方应该首先向对方摆明相关法律法规,无论对方提出什么要求,必须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来协商解决;其次要留存好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维修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因为责任认定书上对责任划分、赔付标准及后续无责说明都有明确的条文,具有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虽然我方是全责,但是已经按照要求赔付完结,无论对方额外提出什么无理要求,都应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