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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古代礼乐最早诞生于原始祭祀中。古人们为了向神灵祈福,往往在仪式中配以舞蹈和音乐以示诚心。
礼乐重器的考古最早可以追溯到商周时期,此时礼乐文化已有萌芽之势。周朝时,周天子为更好维护政权,大力推行礼乐发展。
《礼乐·明堂位》中记载了周朝礼乐的形成以及礼乐制度的确立,此时的礼乐主要与政治等级制度挂钩。
至春秋战国时代,诸侯并起,中原土地以实力为尊,周天子已无之前统治力,礼乐制度逐渐崩解。到秦朝,秦始皇下令“焚书坑儒”,烧毁了大量的古籍,其中包括了大量的礼乐经书。
西汉时期的礼乐发展虽然没有一个较为稳固的根基,但在此基础上通过自我发展,形成了具有本朝特点且较为成熟的礼乐文化。
二元并存——宫廷与民间“同乐”汉初时,以叔孙通为首的文人团体负责古代雅乐的修复与继承,由此推出的《武德》、《嘉至》等佳作在汉代影响广泛且深远。
礼器是古代礼乐的物质载体,不同的礼器具有不同的等级地位,并且具有相应的礼器制度。
《汉书·礼乐志》中不仅有着“高张四县,乐充宫廷”的记载,还有“不协钟吕”、“不制雅乐予以相变”的说法。
经现代考古论证,礼乐重器这一在礼乐制中不可或缺的存在在汉代依旧存在。由此来看,春秋时期“礼崩乐坏”,秦时“焚书坑儒”都未能阻挡汉代礼乐发展的脚步。
在历代统治者的带领下,西汉吸取前朝经验与教训,开拓创新,在此基础上礼乐文化得以进一步发展完善。
武帝时“与民同乐”的观念在汉朝开展,其音乐文化政策非常开明,使得雅俗互融成为汉代礼乐文化发展的趋势。
礼乐中的“乐”开始逐渐向大众化和世俗化转移,且开始向社会普及,由此形成宫廷、民间礼乐文化同步发展的二元格局。
宫廷礼乐文化
《史记·叔孙通列传》记载,叔孙通
“采古礼与秦仪杂就之”
定宗庙礼仪,制宫廷礼乐。
其内容多沿袭秦制,“礼”为“古礼”与“秦礼”混合后的产物,“乐”则为仿照先秦雅乐并且具有一定程度的创新,为西汉宫廷礼乐体系打下坚实的基础。
武帝时期,由于帝国的统一与繁荣,祭祀及宫廷礼乐的需求被进一步扩大。此时的音乐政策空前开明,对民间艺术态度更加包容,采“赵、代、秦楚之讴”,博多家之长。
正是这种相对开明的态度,使得只存在于民间的艺术精华融入汉代宫廷礼乐文化发展体系中,为汉代礼乐文化持续繁荣发展提供了保证。
社会礼乐文化
汉武帝时期,乐舞活动常常“与民同乐”,宫廷大型的乐舞艺术会在民间公开举行。
《汉书·武帝纪》记载:
“三年春,作角抵戏,三百里内皆观。夏,京师民观角抵于上林平乐馆。”
这种场面在先秦时期是前所未有的。
钟、磬作为先秦时的礼乐重器,只能被王权贵族所使用,而到汉代钟、磬已有向民间俗乐融入的趋势,使得中下层人士也就机会享受。
由此观之,西汉礼乐文化最大特点是雅俗共赏、上下同乐。
“互有胜负”的两种礼乐机构——太乐署和乐府为了使礼乐更好的服务于宫廷,西汉拥有两种功能互通的礼乐机构。
一是太乐署。这一机构的礼乐内容又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
遗存雅乐
尽管前朝时礼乐制度与礼乐文化受到一定的冲击,但仍留有一些雅乐延续到西汉。
《礼乐》记载:
“乐家有制氏,以雅乐声律世世在大乐官。”
其中的“制氏”为乐官世家,传至西汉,只记“制氏”雅乐节奏而不知其乐律中的意义,并没有全部保留至汉朝。
宗庙乐
《汉书》记载:
“高祖时,叔孙通因秦乐人制宗庙乐。”
西汉初,汉高祖刘邦一统天下,此时战火刚刚停歇,各种制度均不完备,礼仪欠缺,因此汉高祖命叔孙通制定礼仪,叔孙通于是根据古代礼制和秦乐制出了西汉的宗庙乐。
进献雅乐
臣子官员进献也是西汉雅乐的来源形式之一。河间献王曾于武帝时期进献过雅乐,此种雅乐与乐官制氏记载的先秦雅乐颇为相似。
雅乐改制
西汉雅乐最为重要的形式之一,便是帝王亲作或根据对古乐的改制以推陈出新。《汉书》中对于高祖、孝文和孝武庙所奏的宗庙乐有所记载。
如高祖四年作《武德舞》;高祖六年改《招舞》为《文始舞》。孝文帝时文帝自作《四时舞》,用来表达天下太平,国泰民安。孝景帝时改《武德》成《诏德》,到宣帝时又改《盛德》。
宗庙祭祀礼仪由太常掌管,因此太乐署中的音乐为宗庙祭祀之乐。汉武帝时期,命人立乐府以掌管郊祀之乐,太乐署的职能被分去一部分,遭到削弱,但依旧掌管着祭祀雅乐。
到汉哀帝时期,哀帝不喜音乐,乐府被罢免,其中一部分俗乐被太乐署接收,并作为雅乐使用,与太乐署所掌管的雅乐来源及本质是有所区别的。
二是乐府。汉初,由太乐署主管祭祀之事,乐府虽然有乐舞活动进行,但与前者相比发展较为缓慢。相较于掌管雅乐的太乐署,乐府的职能则偏重于管理民间俗乐。
汉高祖在一统天下后回到故乡沛县,心有所感而作《大风歌》;孝惠帝时,将沛宫作为高祖原庙,并且令小儿对《大风歌》习而歌之。
《史记·乐书》记载:
“孝惠、孝文、孝景无所增更,于乐府习常肄旧而已。”
及至文帝、景帝,乐府礼官依旧在练习《大风歌》旧曲。
除《大风歌》外,《房中祠乐》、《巴渝舞》均为地方俗乐且置于乐府习之。
“汉武帝时乃立乐府”
武帝即位后,加大对于乐府的重视程度。较于汉初,乐府活动越来越频繁,规模被进一步扩大,职能进一步增加。
武帝个人对鬼神祭祀非常信奉,因此乐府增设管理祭祀之礼的职能。此外,乐府的活动范围还增涉至辞赋、配乐、作曲、采集民间歌诗及吸收外来乐曲。
这一时期,乐府所管习的俗乐可做雅乐之用,其重要程度达到顶峰高度,大有取代太乐署的趋势。
乐府的没落及结束主要在汉哀帝时期。《汉书·礼乐志》中言
“郊庙皆非雅声”
认为用于祭祀的郊庙之乐没遵循前代的迹象,也没有使用八音之器,并且与钟律不配合。
而哀帝本人不喜音乐,且认为乐府中充当雅乐的俗乐可能会对百姓们教化不端,致其挥霍无度,因此罢免乐府,祭祀职能又回归到太乐署。
综上来看,汉代时礼乐机构经过三个时期,一为汉初时以太乐署为主,以乐府为次;二为武帝时期乐府发展势头超过太乐署;三为哀帝时乐府被罢免,太乐署职能回归,其地位回到汉初之时。
礼乐文化下的思想汉初,黄老之学盛行,但实践证明黄老思想中的“无为而治”并不适合汉朝的发展。《汉书·贾谊传》中有所记载:
“谊以为汉兴二十馀年,天下和洽,宜当改正朔,易服色制度,定官名,兴礼乐。”
贾谊肯定孔子的观点,认为乐制对于国家治理很重要,并且总结出秦被灭的根本原因是没有以礼治国。他主张民为万世之本,应当用礼乐去规范制度,以礼乐治国。
贾谊的思想以儒家经典为理论依据,认为音乐具有教化作用,可以端正人的身行,但他的想法并没得到大力实施,因此收效不大。
至汉武帝时,武帝非常重视董仲舒的意见,即“仁义礼乐皆其具也”。董仲舒也继承了儒家的礼乐思想,认为礼乐具有教化作用,其礼乐教化观主要体现在“崇本”和“人性”的讨论上。
西汉晚期,儒家的礼乐思想依然受到推崇,但由于后期政治环境的影响,这一思想并没有起到实质性的效果。
由此可以看出,儒家思想贯穿西汉始终,对于西汉礼乐文化的推动具有重要意义及作用,使得西汉礼乐文化一步步从无到有,从借鉴到创新,从不完善到成熟。
结语西汉礼乐文化吸取并借鉴了周代及先秦时,经过时间检验后传承下的宝贵的礼器形式与礼乐制度,并在此基础上继续创新发展,出现“雅俗共赏”、“宫廷与民间同乐”的繁华音乐景象,巩固和维护了帝王的政权统治。
不仅如此,自西汉出土的礼器及有关礼乐文化,可以被现代的我国音乐思想吸收,增添其古韵,丰富其内涵。
参考文献:
《汉书》
《史记》
《礼乐》
《武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