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发生已经几个月,但是一直没完;
事件最开始,是某个演艺经纪人公司内部的一名员工,在公司开会时,偷偷把老板的话录了音;
录音的内容嘛,说者图个痛快,听者一笑而过;
“yamy真丑,长的丑,唱歌也丑”;
但是,对于内容指向的标的人,艺人yamy,却一下醒悟:原来我被老板PUA了这么久……
一个人醒悟后往往最勇敢;
于是,发微博,揭露控诉使用PUA手段控制自己的老板;
当然,老板也随即回应了,态度相当温和,不急不燥;
毕竟是演艺圈的人,两个人的名字,事件起因,尤其那铁板钉钉的录音,全上了热搜;
网友们也不知该怎么站队,支持谁才好;
此事告一段落。
四个月后,10月21日,该经纪人公司发布声明:
大意就是公司与该艺人yamy是有正式演艺合约的,自己公司全权管理yamy的一切工作;如果有第二家公司越俎代庖,那就是侵犯主权,我们就不客气了。
而在同一天,同一个热搜榜中,yamy也发布了声明:
称鉴于前经纪人公司的违约行为,已经达到解约条件,所以本人现在的所有工作都是合法合理的。
剑拔弩张,硝烟弥漫,看来PUA的战火越演越烈,没几场诉讼是不可能消停的;
毕竟谁也不是吃素的。
(2)
演艺公司,依靠经纪合约锁定艺人的发展,艺人发展,公司抽佣;
但是老实讲,这些合约的起草人是公司,公司起草的合约内容必定对自己更有利;
往往会在有利于自己的地方界定的很清晰,比如艺人违约要支付多少违约金;
而在公司违约的地方却含糊其词,或者避而不谈,没有约定;
所以,很多时候即使公司不按时支付酬劳,即使做事有失公允,但是艺人却无法以此解约。
艺人没出名之前,即使知道合约不公允,但是为了发展,也只能接受不公允的条件;
说是互相依存,互惠互利,这个合作并不平静;
一旦艺人实力壮大,有了更多发展机会时,这个经纪合约就成了束缚;
此时,往往公司就成了受害者,要为自己伸张正义。
而如果艺人发展的不好,公司捧不出来,就如同超市里那些不受欢迎的产品一样,或者被摆放在角落里,或者会被下架收仓;
此时的艺人往往只能自生自灭;
即使想为自己争取点什么,无奈没流量没资源,也没人听自己的。
(3)
曾经,笑果文化的池子,遇到公司拖欠报酬,不按合约提供账单明细,池子提出异议;
笑果不出所料的停止了池子的演艺安排。
有根基的艺人也不在乎你这一家公司,于是池子干脆提出解约;
然而公司愣是不同意,拖到最后双方仲裁,笑果反而要求池子赔偿3000多万。
所以,池子在社交网络上说:“一直以为自己是厨子,后来发现自己是道菜。”
而艺人yamy,看上去并不缺合约,不缺资源,所以才敢于网络控诉老板;
没有这些客观条件垫底,区区一个艺人还是不要和公司对着干;
而假如yamy是一个没市场的艺人,公司从yamy身上无法获利,还长的那么丑,唱歌也丑,还敢全网曝光老板,那么巴不得你解约走人,省得浪费公司资源。
麻烦就在于,公司还想依赖艺人赚钱,又得罪了艺人;
可以看到,经纪公司老板的正面回复中,言辞都相当温和,并没有丝毫冒犯,还处处表现出为yamy着想的大度,并没有体现往常的互撕绝情;
这个长成大树的艺人有了根基,去意已决,公司也奈何不得;
孰是孰非,是个说不清的问题。
(4)
演艺人员的成长之路,其实也是一种典型的合作之路;
当自己弱小时,需要资源支持,必须出让一些自己的利益;
而一旦自己成长起来了,掌握了资源,就要迅速布局个人的利益链,让自己处于这个链条的上层;
从为老板卖命的艺人,到自己成为老板,去摆布别人的命运;
摆脱不公允的合约,不平等的合作,摆脱利益剥削;
这是一个从名不见经传的艺人,普通打工者,小公司,到摆脱公司,摆脱利益抽成,成为意见领袖获得自由;从自己是别人手中的一枚棋子,到为其他人做局,成为自己手中的棋子的唯一路径
(作者:韩枫,华东师范大学/法国里昂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欧美企业人力资源总监,如果你看了这篇文章想要告诉我你的想法,欢迎留言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