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重庆又一起因感情纠纷杀人事件!16岁少年被砍死,母女受伤

锵锵文史局 2023-08-08 08:49:59

因感情纠纷引发的命案数不胜数,而前段时间重庆也发生了一起因为感情纠纷导致的惨烈命案。重庆女子廖女士离婚后带着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子生活,后遇到有妇之夫李某。

却在一次纠纷后,李某拿起刀砍杀了廖女士十六岁的儿子,廖女士母女也身受重伤……

失败的婚姻

廖女士原本是和丈夫郑某是自由恋爱,两个人感情基础也很好。可结婚后,她才发现婚姻和恋爱完全是两码事。

结婚后,她和公公婆婆住一起,婆婆是一个脾气古怪的老人,刚开始,她觉得既然爱这个男人,那就要包容他的父母,她也想着能忍则忍。

婚后的生活磕磕碰碰,廖女士先后生下了两个女儿,可重男轻女的婆婆要求必须有个儿子。面对婆婆的刁难和丈夫的不作为,廖女士为了家庭和谐,她再一次选择了妥协。

生下二女儿后不久,她怀上了三胎,之后如愿以偿生下了一个儿子。可是即便生下了儿子,婆婆对她也好不到哪里去,隔三差五地找事情。廖女士选择了一次又一次的忍让。

可是想着丈夫一如既往的沉默,想着这么多年婆婆的刁难,她心如死灰。攒够了失望,廖女士在儿子十岁那年选择了离婚。

而在离婚的时候,男方也想争取抚养权,可三个孩子都选择了跟母亲生活。就这样,廖女士一人带着三个孩子从前夫的家里搬了出来。

离婚后的廖女士内心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轻松,可是为了养三个孩子,她的经济压力也是前所未有的大。

除了前夫会陆陆续续支付少得可怜的抚养费外,其他的家庭开销和孩子的教育费用,廖女士每天忙得一刻都不敢停下,压力可想而知。

廖女士的父母想让她找个男人帮一下她,减轻她的负担。廖女士心想,哪个男人这么傻会给我养三个孩子啊?

与有妇之夫的不伦恋

想到自己带三个孩子,廖女士也不敢想再找对象的事。就这样,廖女士艰难地拉扯着三个孩子,实在没有办法维持的时候,娘家兄弟就还会给她一些经济上的帮助。

就这样,艰难地走过了几年,廖女士盼着几个孩子快点长大,这样自己就能喘口气了。为了赚更多的钱,43岁的廖女士去一个保健品公司做推销。也正是在这里,廖女士认识了李某。

李某是她的部门主管,两个人朝夕相处,一起工作,两人互相产生了好感。李某甚至主动追求她,并且表示想和她一起抚养三个孩子。

廖女士很纠结,她知道李某是有家庭的人,孩子都已经上了大学。李某对她死缠烂打,说和糟糠之妻早就没有感情,如果她愿意,就和妻子离婚。

廖女士刚开始还在坚守自己的底线,后来在对方的不断洗脑和许诺中,她也渐渐沦陷。廖女士和李某走在了一起,李某也和他承诺的那样,经常在经济上关照她和孩子。

虽然李某没有兑现离婚承诺,可是看着他对自己孩子这么好,她也不再去追究什么。就这样,两个人和真正的夫妻一样在一起上班一起吃饭,生活在一起。

可是在一起后,廖女士发现李某的脾气很不好,经常因为一点小事就大发雷霆,不得不说在没有交往之前这个男人隐藏太深了。

可李某对自己确实也是很慷慨,尤其是金钱方面对她是毫不吝啬。也正是图李某和这点,廖女士想着维持现状,继续和李某在一起。

感情纠纷酿成惨剧

可是在一起大半年后,李某的妻子就发现了他们的事,对方来公司大吵大闹了一场。廖女士感觉很羞耻,想要和李某分开,可他不同意。就这样,两人别别扭扭继续纠缠在一起。

可廖女士内心越来越不满,想着当初李某承诺的离婚,才和他在一起,可是过去这么久,他非但不离婚,还让自己处在尴尬的境地。

廖女士再次提出让李某和妻子离婚,要么就选择分手。李某很生气,说都给你花这么多钱了,现在想分手,没门!

廖女士感觉上了贼船,为了逃避,她甚至辞去了工作,拉黑了他的所有联系方式。李某找不到她,还发现被对方拉黑了,心理变得更加扭曲。

在5月13日的下午六点多,下班后的李某去买了一把刀,气冲冲来到了廖女士的家里对着她一顿乱砍。猝不及防的廖女士被砍伤,发出求救声。

而在屋里听到母亲求救后,廖女士十六岁的儿子郑某跑出来,试图解救身处险境的母亲。可是他毕竟还是个孩子,根本不是手拿尖刀的李某的对手。

很快他就被李某砍倒在地,倒在血泊里。而廖女士的大女儿听到动静也跑出来,之后也被李某砍成重伤。李某正准备丢下刀逃跑,被廖女士的邻居和路过的路人报警拦住。

警方赶到后很快就把李某抓捕归案。廖女士十六岁的儿子伤势太重,当场死亡,而她和她的大女儿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捡回一条命,可大女儿脸部被砍伤留下了终身残疾。

而这个家唯一幸免的是当天有事出门的廖女士的二女儿,看着弟弟惨死,姐姐和母亲受了重伤,她心如刀割,特别无助。

到案后的李某供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他表示对廖女士一家付出的金钱和精力这么多,对方却一点情面都不讲,他无法接受。

于是,他想到了要报复廖女士一家,就这样,导致了砍伤两人,砍死一人的悲剧。自始至终,李某都把责任推给廖女士,对自己的疯狂砍杀他人的行为却只字不提。

总结:

李某砍杀一人,重伤两人的犯罪事实会让他付出惨重的代价。对十几岁的孩子痛下杀手,这不得不说他是真的残暴毫无人性。他不但要遭受道德的谴责,更是要被法律严惩。

可廖女士就没有错吗?为了一个有妇之夫,让这让人不耻的不伦恋害死了自己未成年的儿子,不知道她的内心作何感受?孩子是无辜的,大人的感情纠葛却让可怜的孩子买了单。

法律分析:关于本案的法律解读

俗话说得好,冲动是魔鬼,或许在气头上的你只是想发泄一下情绪,但你一气之下的行为可能会让几个家庭破碎,让他人失去生命。

案例中,已婚的李某因不满离异的廖女士对其冷淡,而一怒之下拿着菜刀杀害了廖女士的儿子,并使得廖女士和大女儿身受重伤。这种不能控制自己脾气的暴行,终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一、关于李某杀人行为的法律分析

我国《刑法》第232条规定了故意杀人罪,指的是行为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由于该罪名简单而又残酷。

因此这一项罪名的构成比较简单,公众对这一项罪名的知晓度也比较高。从犯罪主观方面来看,故意杀人罪要求行为人在主观上为故意。

也就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损害他人的生命权,而积极追求这一结果的发生。在本案中,李某使用菜刀攻击廖女士及其儿女,其在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严重危及他人性命的情况下,仍然实施,具有主观恶意。从犯罪客观方面来看,该罪要求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杀人行为。

在本文中,李某气冲冲来到廖女士的家里后对其一顿乱砍,并且对前来救援母亲的16岁的儿子及女儿也进行攻击。

其使用菜刀朝他人面部攻击的行为具有强烈的攻击性以及极大的伤害性。最终廖女士的儿子也因此去世,所以李某的行为在客观上完全符合故意杀人罪的要件。

并且由于李某已经造成廖女士儿子的死亡,其故意杀人行为已经既遂,而其对廖女士及其大女儿的故意杀人行为未遂。

二、关于李某婚外情行为的分析

在上述案例中,李某已婚人士,并且廖女士对其婚姻状态是知悉的,但即便如此两人也是在一起生活过一段时间,就像夫妻一样。

那么对于这样的行为是否已经构成重婚罪呢?下文将进行阐述。我国《刑法》第258条规定了重婚罪,这一罪名指的是已经结婚的人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该罪犯罪构成简单,从犯罪客体来看,这一项罪名要保护的法益是合法的婚姻关系。从犯罪主观方面来看,该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为故意。

即已婚的人又故意与他人重婚,或者未婚的人明知他人已婚而仍然与其结婚。需要注意的是,这一条文所指的婚姻不仅包括了法律婚姻,还包括了事实婚姻。

而所谓的事实婚姻指的是两个人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双方以夫妻的名义居住在一起,周围群众双方是夫妻。

只有达到上述标准才被认为是事实婚姻,单纯的一夜情行为、通奸行为以及同居行为并不能够被认为是事实婚姻。

因此,在上述案例中即使已婚的李某和知悉其已婚的廖女士同居在一起,只要没有以夫妻的名义对外相称,那就没有违反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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