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外逃人员哪怕如何狡猾,在严密的法网和日益进步的刑侦技术面前,始终会有落网的那一天。
就在今年夏天,一位潜逃了20年、犯下杀人埋尸案件的女嫌疑犯终于落网,据媒体披露,这位女犯人20年来一直小心翼翼、格外敏感小心,常常躲在家里面不敢外出,之所以暴露行踪,离不开丈夫上传的一段视频。
(一)杀害嫂子 逃窜流亡20年嫁人生儿育女2003年,新疆精河县发生了一起家庭内部的命案,时年32岁的女子朱某因为琐碎平常的家庭纠纷与嫂子发生了激烈的争执,本来这种琐事无非各退一步即可化解。
但是朱某一时间失去了理智,在剧烈冲动之下犯下了她一生最后悔的事情。一瞬间,嫂子就被突如其来的石头重重砸了下去。
浑身在重击之下很快失去了意识,倒在了血泊之中失去了呼吸。意识到自己杀完人后,朱某吓破了胆,想象着自己被关入监狱押赴刑场的画面。
她就忍不住恐惧起来,为了逃脱罪责,朱某没有及时报案自首,而是将现场血迹处理好,将尸体埋藏起来。
当时朱某已然结婚多年,家里面有个五岁的小儿子,她实在太过于恐惧死亡,就狠心抛下了丈夫与儿子,独自一人逃窜到了省城。
并在那里结识了一伙打算去东南沿海打工的妇女,跟着她们一道结伴出行到了浙江。作为在逃人员,朱某每天的日子可以用提心吊胆来形容,常常半夜里面做噩梦。
在脑海中回想起嫂子死亡时那张骇人的面孔,心中悔恨希望嫂子在天之灵能够放过自己一马。由于没有文化技能,朱某跟大多数来到沿海务工的内地妇女一样。
只能先从事一些基础性的保姆工作,这样的好处是不必常常抛头露面,可以将大多数轨迹留在室内,尽可能减少自己暴露的概率。
长期流亡在外,朱某也有着和其他妇女一样的感情需求,一次偶然的机会,朱某得以在浙江认识了一位和自己年龄相仿的男子张某。
张某长期保持单身状态,也在浙江本地打工,心中渴望着能够早日组建家庭。刚一见面,张某和朱某之间一见如故,两人如同干柴烈火一般结合到了一起。
对朱某来说,找到一个靠谱的人家生活,今后的日子就可以有了依托,更有利于自己隐藏身份。而张某也并不嫌弃朱某的年龄经历。
他心里面误以为朱某是在家里面日子过不下去了才想着离家出走,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同杀人犯交往。
因此朱某很快就选择和张某过上同居的日子,两个人拥有了一个幸福的家庭,朱某在2006年和08年先后生下了一女一儿,并且将他们一一拉扯。
多年来回想起当初双手犯下的罪恶,朱某内心里面也曾感到痛心和愧疚,想要去投案自首,但是一看到身边两个嗷嗷待哺的孩子以及身边对她付出了一切的丈夫,朱某就觉得对不起家人,打起了退堂鼓。
一晃时间过去了快20年,自己和丈夫已然步入知天命的年纪,两个儿女的健康成长使得朱某沉浸在幸福喜悦之中,其中女儿成为了亭亭玉立的大姑娘。
跟自己年轻时候的样子简直一模一样,差不多可以说复制了母亲的外表。正当她就以为自己可以永远逃脱法律制裁、一直这样平静生活下去之时,警方却找上门来。
(二)丈夫无意上传一段视频暴露杀人犯踪迹精河县的命案发生之后的20年来,警方一直在全国多地进行调查,经过不懈的努力,终于在今年4月份偶然在一张抓拍来的图片上发现了两个奇怪的人,看上去像是朱某及其女儿。
但是仅仅是相像并不能百分百确定就是两个人,毕竟全国十多亿人想要找出样貌相似的两个人并不算太难。于是警方顺着朱某女儿的轨迹,找到了朱某丈夫的社交账号。
张某平时喜欢发布短视频,将自己家人分享到自媒体上面,因此警方得以在里面的一处视频中发现了朱某的身影。
经再三仔细对比,警方明确了这个人无论是五官还是身高均与20年前的逃犯相差无二。不久警方就赶到了朱某及丈夫张某所居住的山东枣庄进行抓捕,顺利将朱某抓获归案。
朱某自以为这些年来隐藏工作做得天衣无缝,早已习惯于正常生活,却不曾料到会如此毫无预兆地被逮捕,更想不通自己是被警方以什么样的方式找到行踪。
一开始朱某还妄图狡辩,不肯承认自己犯下的种种犯罪事实,编造了谎言以求蒙混过关,但是漏洞百出的逻辑、事实迅速被警方戳破,不得已朱某只得老实交待一切,此案至此水落石出。
朱某被捕,使得张某一家瞬间崩塌下来,虽说女儿已经接近成年基本可以生活自理,但是儿子才不过15岁,三观还尚未完全形成。
当他得知无比伟岸的母亲是一位杀人逃跑的犯人之时,心中该会有怎样的想法,他们一家今后要如何面对外人的指指点点。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但毫无疑问的是,凭借着之前的杀人罪过以及逃窜经历,朱某将难以避免法律严厉的惩处。
这也给那些还抱有侥幸心态、期望躲藏一辈子的逃犯一个提醒,无论自己藏匿了多久,无论自己有多么狡猾,任何逃亡不过是延长了自己的痛苦时间。
在越来越进步的刑侦技术和监控手段勉强,任何逃窜手段都不具备意义,只有老老实实地投案自首、向警方交待一切才是最好的办法。
以案释法法律如何看待女嫌疑犯朱某在犯罪后逃窜流亡了20年之久?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逃亡期间不会中止刑事追诉,即使逃亡多年,只要案件未过时效,犯罪嫌疑人仍然可能受到法律追究。
逃亡并不能使犯罪嫌疑人逃避法律的制裁,只是延长了自己的痛苦时间。在朱某的案例中,她在2003年犯下了杀人罪,并成功逃亡至省城,再到浙江工作,长期隐藏身份,企图逃避法律制裁。
然而,警方一直在全国多地进行调查,经过不懈的努力,在今年4月份发现了朱某的踪迹。通过张某上传的一段视频,警方终于确定了朱某的身份,成功将她抓获归案。
这个案例再次证明,无论犯罪嫌疑人逃亡多久,法律的追诉并不会停止。随着刑侦技术的不断进步和监控手段的增强,警方有更多的手段来追踪和锁定逃犯。
对于那些怀着侥幸心态、试图躲藏一辈子的逃犯来说,只会增加自己被捕的概率,而不会改变最终受到法律制裁的结局。
如何看待朱某的杀人行为?
我国《刑法》对故意杀人罪的定性非常明确,它是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严重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权。
故意杀人罪的主观方面要求犯罪人有明确的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他人死亡,但仍然决意实施。客观方面要求犯罪人的行为已经造成了他人的死亡。
朱某在案例中犯下了故意杀人罪,她因琐事与嫂子发生争执,情绪失控之下,用石头重重地砸向嫂子,导致嫂子当场死亡。
这种恶性事件导致了家庭的悲剧,不仅剥夺了嫂子的生命,也让朱某和嫂子的家人付出了巨大的痛苦。故意杀人罪的刑罚非常严厉,最高刑罚为死刑。
然而,对于朱某这样的案例,法律不仅仅考虑到犯罪的严重性,还会综合考虑其他因素,比如犯罪的动机、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是否有悔罪等。
如果犯罪人能够认罪悔过,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有可能获得法律从轻处理。
朱某是否涉嫌偷越国境?
在朱某的逃亡过程中,她从新疆逃到了省城,然后又前往浙江工作,这涉及到可能偷越国境的问题。
根据我国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非法出入境行为是违法行为,对此我国有明确规定并设立了相关法律条文。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了非法出入境的法律后果。
根据该法律,非法出入境的行为,即未经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出入境的行为,会受到行政处罚。这些处罚可能包括罚款、拘留,甚至遣返。
非法出入境不仅违背了国家的出入境管理规定,还可能涉及到其他违法行为,比如偷渡、非法移民等,这些都是我国严禁的行为。
对于朱某来说,她在逃亡过程中可能涉嫌了非法出入境,这将增加她的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的嫌疑,可能会面临更加严厉的法律制裁。
虽然法律对于非法出入境行为设有行政处罚,但也不能因此轻视这类行为的严重性。非法出入境不仅损害了国家的边境管理制度,还可能导致不良社会影响,甚至牵涉到其他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