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佛教经典中,“一切法皆是佛法” 与 “非法” 的说法看似矛盾,实则有着深刻的内涵。
在佛教语境中,“法” 具有多种含义。从广义上来说,“法” 泛指宇宙万有,也就是世间的森罗万象,大到高山海洋,小到微尘砂粒,乃至人的精神、思想、观念、见解等,都称为 “法”。
例如一朵花、一棵树、一桌一椅、一人一事,乃至一个念头等,都称之为 “法”。佛经中常见的 “一切法”“诸法”,就是 “一切事物” 或 “宇宙万有” 的意思。
同时,佛根据自己对一切法如实的了解而宣示出来的言教,它本身也同样具有 “任持自性、轨生物解” 的作用,亦名为 “法”。所谓 “任持自性”,就是任何一个事物,都会保持它的自体,以区别与其他事物;“轨生物解”,指每个事物都有它的规范特征,这种特征的显现使人生起对这个事物的认识。
“非法” 是与 “法” 相对的概念。正统婆罗门教认为 “法” 即客观规律、社会职责、伦理道德、生活规范、宗教信条等,“非法” 则为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东西。在佛教的一些经典解释中,“非法” 也有特定的含义。
比如在《金刚经》的理解中,“非法” 是说知一切法相如梦幻泡影,心当离一切相。法有时候特指佛的教法,“非法” 有时候指不合规矩,不正确,不符合佛的教法。
同时,“非法非非法” 是让大家离相修行,不要以为有相可离,因为一切法相都是虚幻的,假的,有什么离与不离。离相是让修行人不取于相,不取于相,如如不动
“一切法皆是佛法” 是从离相观性的角度来说的。《楞严经》中说:“五阴、六入、十二处、十八界,皆如来藏性。”《法华经》中说:“治世语言,资生事业,皆与实相,不相违背。” 所以从离相观性的角度来看,一色一香无非中道,随拈一法皆是佛法。这意味着一切法都是因缘所生,没有自性,缘起性空,所以无实;然而一切法都是性的作用,相妄性真,所以说无虚。
比如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各种行为,吃饭、穿衣、行住坐卧四威仪,都是佛法的体现,因为这些都是佛性的妙用。无论是善法还是恶法,都是佛法。可魔可神,打人也是佛法,不打人也是佛法;吃肉是佛法,不吃肉也是佛法。
一切善恶法皆是佛法,这是因为一切法都离不开我们的自性,自己的本心自性就是法王,万法皆出自自己的心,心即佛。
“一切法皆是佛法” 是从离相观性的角度出发,强调一切法在本质上都是佛性的体现,都是因缘所生,无实无虚。
而“非法”则是为了让修行者不要执着于法相,认识到一切法相如梦幻泡影,心当离一切相。“非法” 是一种手段,是为了帮助修行者更好地理解和实践 “一切法皆是佛法”。
例如,在《金刚经》中,佛陀说 “如来所说法,皆不可取、不可说,非法、非非法”,意思是对于佛陀所说的一切法,都不可执着,它们都不是法,也不是非法。
佛陀用 “非法非非法” 来反复指示众生,不要执着于 “法”,也不要执着于 “非法”。佛说的一切法都是方便,就像是过河的筏子,既然上了岸,就不需要它了。
“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所以,“非法” 是为了让修行者不被法相所束缚,更好地领悟 “一切法皆是佛法” 的真谛。
“一切法都是佛法” 与 “非法” 的存在并不矛盾,而是从不同的角度和层面来阐述佛法的内涵和修行的方法。
佛本是道,抄袭了道家的一些东西后的产物
佛教又没有自己的理论,这里剽窃一点,那里抄袭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