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动“洪武高层”的婚姻纠纷案

二楼象女士 2025-03-16 20:38:23

聊一个震动洪武初年的“婚姻纠纷案”,此案由朱元璋钦定编入《御制大诰初编》。

元末。山西洪洞县城,一户史姓人家与唐姓人家定了娃娃亲。姑娘叫史灵芝,3岁,家中独女。青年叫唐闰河,7岁,家中排行老三。

史家是开店铺的,唐家是员外。本来是一门门当户对、青梅竹马的亲事,但生逢乱世,赶上元末农民战争,唐家一共四个儿子全被征去打仗,唐闰河和大哥、二哥全部死在战场。

唐员外受不了打击,一病不起,不久病逝。唐家已经没了男丁,十二岁的史灵芝便以儿媳妇的礼数安葬了准公公。

来年,史灵芝13岁,到了出嫁年龄。娃娃亲丈夫死了,自己是家中独女,为了乱世活命和赡养父母,自己也不能就此守寡。

在里长周忠的做媒下,史灵芝另嫁给了另一户姚姓的残疾青年。婚后一年,夫妇有了第一个孩子。

小两口忙时种地,闲时做点小买卖,生活还算过得去。

乱世美满的生活,持续到洪武十七年被彻底打破——唐家的小儿子唐闰山衣锦还乡了。

唐闰山运气不错。三位哥哥先后战死,自己九死一生活了下来,凭借军工当上了总旗,底下管着五十号人。

唐闰山走的时候是元朝,回来时已是大明。经过元末战争,全家就剩自己一口人,村庄也是面目全非。

在县衙的帮助下,唐闰山找到父母的坟头,并在同乡口中得知,是邻村姚小五出钱出力安葬的唐父。

祭拜完父母后,唐闰山带着礼物到姚小五家登门答谢。

这一答谢,出事了。

唐闰山迎面撞见史灵芝。这才知道,眼前的姚大嫂是自己未过门的亲三嫂。

唐闰山顿时心态炸裂,顾不上埋葬父亲的恩情。指责准嫂嫂史灵芝不厚道,单方面撕毁史唐两家婚约。

转头把史灵芝告上了县衙。理由是,按照元朝的“收继婚”习俗,老婆属于财产,哥哥死了,应该由弟弟继承嫂嫂。如今三哥已死,在未经唐家同意下,再嫁他人属于毁约。

县太爷这会还算硬气,在大明的天下,你拿元朝那一套吓唬谁呢,让衙役把唐闰山轰了出去。

唐闰山初告未成。回到军营后,找上司告状,添油加醋、胡编乱造了一段“同乡姚小五趁自己投军期间,霸占自己未婚妻”的故事。

上司一听,顿时火了,弟兄们为了大明江山出生入死,老婆在家被人抢了,这还了得。于是,上书兵部要求主持公道。兵部不知道具体细节,一纸行文到了洪洞县。

县太爷捧着行文,怂了。害怕得罪兵部,就把史灵芝绑到了到镇江,与“丈夫”唐闰山团聚。

史灵芝无缘无故被带走,丈夫姚小五肯定不答应,跑到县衙告状,县太爷拒不受理。

姚小五也是拼了,变卖家产,带着三个孩子,一路走到南京告御状。

刑部办案人员接到讼状,发现确系一桩“假案”。但刑部尚书王峕想庇护同僚,点拨唐闰山凡事得有证据,如果有证明这段娃娃亲的证据,案子才有胜算的把握。

此时,唐闰山有点作死了。居然花钱伪造了一份订婚书,雇了一个假媒人,来给自己做假证。

婚书和媒人,人证物证都在,姚小五败诉。

姚小五真够悲催的,变卖家产来找老婆,结果老婆也判没了。

正当姚小五带着三个孩子流落南京时,事情迎来转机。

明朝的言官还是很凶悍的。听说姚小五的故事后,暂且不管真假,上书弹劾兵部和刑部纵容下级“强抢民女”。

朱元璋一听,龙颜大怒,老子当年就是走投无路,才走上举义造反。大明开国十七年,还有官府参与强抢民女这等事。于是,钦点御史唐铎调阅刑部案卷复核。

刑部尚书王峕很嚣张。唐铎找他核实案情。他扬言:

你入我罪,久后少不得请公入瓮,入我罪。(你敢给我定罪,哪天栽在我手里,我一定让你“请君入瓮”)

唐铎岂能惯着他。把婚书拿来一看,明显是一份崭新的,根本不是二十年前材质和笔迹。

一份涉嫌人为作假的调查结果,呈报到朱元璋面前。朱元璋气得差点掀了桌子。

兵部和刑部“动扰良民,特权妄为,有乖治体”。经手此案者,一个不留。

唐闰山“违背先圣之教,夫妇无别,纲常大坏,蹈袭胡俗,甚乖治体”,判斩。

假媒人“此等之徒,异日一犯,身亡家破,悔之晚矣”,判斩。

至于史灵芝和姚小五。朱元璋认为娃娃亲也是婚约,应当履行守丧三年习俗。史灵芝未能在唐闰河丧满三年另嫁,有违习俗,判全家流放云南。

咋一看,朱元璋对史灵芝判的有点狠。实际上是在保护史灵芝,担心他们回到家乡,遭人报复,不如流放移居云南。

一桩婚姻纠纷,朱元璋由七品县令一路杀到正二品尚书。

确实够炸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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