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被罚5000元!

湘潭在线 2025-04-10 09:39:26

(记者 李涛)4月9日,记者从市应急管理局获悉,我市一男子因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被相关部门处以罚款5000元,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及违法所得。应急管理部门提醒,谋取私利而忽视安全风险,终将受到法律严惩。

2024年12月13日,岳塘区应急管理局接到市民举报,称岳塘区电工机械厂某车库内有人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可能存在非法经营行为。次日,执法人员赶赴现场核查,在一杂物间发现涉案人员杨某正在盘点烟花爆竹,室内存储有烟花爆竹42种,共计275箱(盒)。

经查,杨某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2024年10月20日,杨某在浏阳市金刚镇谢家洲村邱某指定的烟花爆竹仓库预订了15600元烟花爆竹。同年11月20日,杨某通过微信向邱某预付了定金5600元;11月27日晚,邱某安排非专用车辆将杨某购买的烟花爆竹运送到岳塘区建设路街道电工机械厂一杂物间。杨某收货后,当场支付尾款10000元及运输费用400元。

截至案发,杨某通过微信群向群内人员销售烟花爆竹共531.4元。

鉴于杨某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市应急管理局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责令杨某停止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同时,根据杨某有立功表现,对其罚款5000元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及违法所得531.4元。

“这个案子涉及烟花爆竹非法经营、存储、运输多个违法情形,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火灾、爆炸造成人员伤亡。”执法人员提醒,市民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合格烟花爆竹,发现非法生产、储存、销售行为时,可及时拨打电话0721-55551009或0731-55551039举报,共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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