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或有对价的会计处理】: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当期业绩承诺未完成,但期后很可能调整业绩承诺,当期是否应当确认业绩补偿?
案例:A公司于20X1年向控股股东B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式购买其持有的C公司100%股权,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并附有业绩承诺。B公司承诺C公司在20X2年、20X3年、20X4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6,000万元、7,000万元,若任一年度的实际业绩低于对应年度的承诺金额,差额以股份方式补偿C公司业绩未达标的部分,仍无法足额补偿部分以现金方式补偿。20X2年,C公司未能完成业绩承诺。
A公司在20X2年12月31日前已预计业绩承诺可能无法完成,并与B公司已初步确定业绩承诺调整方案,调整后预计将延期对未达标部分予以补偿。针对上述情况,A公司在20X2年应当如何对业绩补偿进行会计处理?
分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第三章长期股权投资和第二十章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方式或有对价,“初始投资时,应按照第十四章或有事项的有关内容,判断是否应就或有对价确认预计负债或者确认资产,以及应确认的金额;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的,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不影响当期损益,而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相关规定,“企业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只有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才能作为资产确认。”
本案例中,A公司与控股股东B公司的业绩补偿安排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或有对价,应当判断相关业绩补偿是否满足或有资产确认条件。根据或有事项准则,A公司只有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补偿金额时才将其确认为一项资产。
A公司应当结合相关情况充分考虑是否基本确定能够收到业绩补偿款。若不考虑其他情况或条件,由于A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前已经基本确定了业绩承诺调整方案,调整后预计对本期业绩未达标部分暂不予补偿,表明A公司不能基本确定收到补偿,不满足或有资产确认条件。
一、核心处理原则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或有对价会计处理需遵循以下核心原则:
权益结合法基础:合并视为集团内部资源重组,不产生商誉,交易差额调整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或留存收益)。或有对价性质区分:预计负债:合并协议约定需追加支付对价(如业绩未达标需补付现金)。其他应收款:合并协议约定可收回对价(如业绩超额需返还部分股权)。损益隔离:或有对价的确认与后续变动均不得影响当期损益,仅调整所有者权益。二、具体会计处理步骤(一)初始确认阶段情形
会计处理分录
依据与解释
预计负债确认
借:资本公积(或留存收益)
贷:预计负债(按购买日公允价值)
或有对价作为合并对价的一部分,但同一控制下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其他应收款确认
借:其他应收款(按购买日公允价值)
贷:资本公积(或留存收益)
可收回对价按权益性交易处理,不确认损益。
特殊说明:
若合并协议中未明确或有对价条款,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判断是否构成或有事项。若或有对价涉及股权调整(如回购条款),需按权益工具性质处理,不确认金融负债。(二)后续计量阶段情形
会计处理
依据与解释
预计负债公允价值增加
借:资本公积(或留存收益)
贷:预计负债
后续公允价值变动调整权益,而非损益。
其他应收款公允价值减少
借:资本公积(或留存收益)
贷:其他应收款
调整方向与初始确认相反。
购买日后12个月内调整
若出现新证据(如业绩预测修正),需追溯调整合并日或有对价金额,并同步调整资本公积/留存收益。
与非同一控制下不同,不涉及商誉调整。
示例:A公司2023年合并B公司(同一控制下),约定若B公司2024年净利润低于1,000万元,A需补付现金200万元。购买日根据预测确认预计负债150万元。2024年实际净利润仅800万元,需补付200万元:
购买日分录:借:资本公积 150万贷:预计负债 150万结算日调整:借:资本公积 50万贷:预计负债 50万实际支付时:借:预计负债 200万贷:银行存款 200万(三)结算阶段情形
会计处理
依据与解释
实际支付金额>预计负债
差额部分:
借:资本公积(或留存收益)
贷:银行存款
结算差额调整权益,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
实际支付金额<预计负债
差额部分:
借:预计负债
贷:资本公积(或留存收益)
反向冲回原计提金额。
收回或有对价(其他应收款)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差额调整资本公积/留存收益
收回金额与原确认金额的差额调整权益。
三、与非同一控制下处理的差异对比处理维度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或有对价性质
按或有事项处理,调整权益
作为合并成本调整项,影响商誉或损益。
初始确认
计入预计负债/其他应收款,调整资本公积或留存收益
按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影响商誉。
后续变动
调整权益(资本公积/留存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工具)或调整商誉(购买日后12个月内新证据)。
四、监管要点与常见错误警示监管重点:是否将或有对价错误计入损益或商誉。是否未区分同一控制与非同一控制下的处理差异(如误用金融工具准则)。常见错误:错误1:将或有对价后续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或“营业外收支”。纠正:调整权益科目(资本公积/留存收益)。
错误2:购买日后未对或有对价进行动态评估(如业绩达标可能性变化)。纠正:按最新信息调整预计负债/其他应收款,并同步调整权益。
五、典型案例解析案例背景(改编自):C公司2024年同一控制下合并D公司,协议约定若D公司2025年收入未达5亿元,C需向原股东额外支付现金500万元。购买日基于预测确认预计负债300万元。2025年D公司实际收入4.8亿元,触发补偿条款。
购买日分录:借:资本公积 300万贷:预计负债 300万结算日调整:借:资本公积 200万贷:预计负债 200万实际支付时:借:预计负债 500万贷:银行存款 500万监管提示:若C公司未调整预计负债并直接计入“营业外支出”,将导致利润虚减,需追溯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