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首提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
作者:郑嘉意
编辑:松壑
保险行业利率紧随市场调整了。
华尔街见闻·信风(ID:TradeWind01)8月2日自业内获悉,金融监管总局已发布《关于健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的通知》(下称《通知》),对人身险产品定价机制作进一步要求。
此次《通知》重点,一是调降预定利率上限、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二是强调“报行合一”,对佣金为代表的附加费用率保持关注。
经济增长放缓、市场利率持续下行的大环境下,调降预定利率与规范佣金,显然是旨在防范行业潜在的利差损、费差损风险。
01
上限压至2.5%
《通知》明确,9月1日起,新备案的普通型人身险预定利率不高于2.5%;预定利率超过上限的产品停止销售。
10月1日起,新备案的分红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0%、万能型保险产品最低保证利率上限为1.5%;预定利率超过上限的产品停止销售。
这意味着,人身险将由“3%时代”全面迈进“2.5%时代”。
落地的靴子并不在意料之外。
近两年的人身险产品利率频繁换挡。
2023年初,彼时的银保监会组织保险行业协会及多家寿险公司展开调研,并要求至7月底,停售预定利率高于3.0%的传统寿险、高于2.5%的分红保险,以及最低保证利率高于2.0%的万能保险。
2024年上半年,为防止保险公司无视自身投资表现拉高分红比例与万能险结算收益率吸引投保人,监管在“底线”之外,强调分红、万能产品“上线”,市场中结算收益3%以上产品基本绝迹。
年中,以泰康人寿为首多家险企在6月30日新产品备案中,将增额终身寿险预定利率上限由3%调降至2.75%。
进入7月,监管召集部分大型险企,要求将预定利率上限降至2.5%,并由寿险“老七家”带头切换产品,避免出现类似去年集体下架导致的“炒停售”。
密集“换挡”之下,8月初落地的利率下调更像是此前一连串利率调降动作的结果。
对险企而言,下调预定利率能够降低负债成本。
从国际经验看,降低定价利率上限与结算利率,减少高保证利率储蓄产品、增加保障型产品并结合理赔场景需求提供服务等,均是应对利差损风险的转型方向。
限制上限外,《通知》也明确提出未来预定利率将动态调整,并重点参考同期中长期LPR水平。
具体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参考5年期以上LPR、5年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0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等长期利率来确定预定利率基准值,并报金融监管总局;
达到触发条件后,各保险公司可按照市场化原则及时调整产品定价。
这是保险业首次提出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
7月,市场1年期LPR为3.35%,上月为3.45%;5年期以上LPR为3.85%,上月为3.95%。
于保险业而言,这一举措有利促进保险公司负债端与资产端联动、适应经济周期变化。
02
“报行合一”不只于银保
从政策落地时间看,监管对利差损、费差损问题几乎总是同时“两手抓”。
2023年7月末,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即印发《上海市人身保险银保业务自律公约(2023 年版)》,59家会员机构均达成共识,约定合规展业、良性竞争,并承诺不通过其他渠道及方式变相增加银保业务手续费,坚决杜绝银保小账。
在8月人身险预定利率上限由3.5%降至3%后,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规范银行代理渠道保险产品的通知》,正式对银保渠道佣金进行约束。
在粗放式发展时期,“报行不合一”几乎发生在所有中介渠道。
因人身险产品同质化严重,保险公司往往通过给予渠道额外费用换取推荐机会。
手握大量高客的银行在于保险公司的合作中处于“绝对主动”地位,“报行不合一”问题尤为严重。
在监管发文后的调整期间内,人身险公司集体暂停与银行合作,直至签订新合约。
2个月后,金融监管总局披露估算结果,银保渠道的佣金费率较之前平均水平下降约30%,下一步,将启动个人代理渠道、经纪代理渠道的“报行合一”工作。
尽管很长一段时间里强化个险、经代渠道“报行合一”的文件未落地,但其实质影响已然发生。
华尔街见闻·信风(ID:TradeWind01)向多位某头部保险中介机构高层、经纪人确认,监管要求叠加保险公司自查,大部分公司均已降低佣金,降幅整体在50%左右。
8月2日发布的《通知》中,金融监管总局在强调利率同时指出,“报行合一”势在必行。
《通知》明确,深化“报行合一”,加强产品在不同渠道的精细化、科学化管理。
各公司在产品备案或审批材料中,应当标明个人代理、互联网代理、银邮代理、经纪代理等销售渠道,同时列示附加费用率(即可用总费用水平)和费用结构。
对行业而言,严格管控附加费用率势必有利于控制费差损,利好长期发展。
但对于个体而言,短期“阵痛”不可避免,代理人、经纪人们或许得过一段苦日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