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宋涵
出品:全球财说
8月下旬,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华保险,601336. SH,01336. HK)发布了业绩中报。
报告显示,新华保险新业务价值下降超20%,退保金同比增加56.3%达85.61亿元。
传统营销体制遭遇瓶颈,为谋求转型,新华保险开展人力清虚,从而在代理人数量、效益两侧均承受压力,这也进一步拉低了公司新业务价值增速。
8月31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三则民事判决书,新华保险一天之内3起涉案赔付均败诉,总计判赔425764.85元。
9月16日,新华保险A股报收41.16元/股,年内跌幅达27.25%。
一天3起拒赔败诉8月最后一天,中国裁判文书网一连发布三条关于新华保险败诉的民事判决书。三则判决书分别来自山东省青州市人民法院、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则判决书共同之处新华保险败诉,起因皆是由于未按照保险合同给予理赔而成为被告。
其中,两则案件主要源自重大疾病保险赔偿纠纷,一则来自保险合同纠纷。
田某通过第三人马某投保了新华保险健康无忧重大疾病保险和附加险。去年11月17日因病住院治疗,出院后田某向被告申请理赔,被告以田某故意不如实告知为由,新华保险黑龙江分公司于今年1月27日对其作了合同解除通知书和理赔决定通知书,解除合同不退费、不予给付医疗保险金。
法院认定被告不具有未如实告知的情形,被告解除保险合同的行为无效,应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理赔义务,赔偿原告田某25764.85元。
2018年8月3日,王某为其女儿在新华保险投保健康无忧青少年重大疾病保险(C1款),约定重大疾病保险金为20万元,保险期间为终身保险,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所患重大疾病及因疾病身故承担保险责任。
王某女儿于2021年1月12日因病住院治疗,于2021年2月3日因医治无效死亡。被告以不属于保险事故为由拒绝,于2021年4月2日作出理赔决定通知书,称因非保险责任内的损失,不予给付该合同项下对应保险金。
法院调查认为,原告女儿病情符合案涉保险合同条款重大疾病释义中的条件,属于案涉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另外,就诊日期已超过案涉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故新华保险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20万元,符合合同约定。
另一起案件中,冯某因与新华保险、新华保险内蒙古分公司、新华保险内蒙古分公司乌兰察布中心支公司人寿保险合同纠纷,不服一审判决上诉。
冯某签订的电子投保书与本人身体健康状况事实不符,不过其提出电子投保书中内容并非本人意愿,更是对投保书告知内容不知情。
二审法院认为,新华保险未提供有效证据应承担举证不利后果,最终认定撤销一审判决,认同保险合同有效,继续履行保险合同权力义务,并且给予冯某保险赔偿金20万元。
一天之内,3起拒赔案件皆败诉收场,新华保险被判赔偿金额425764.85元。
新业务价值下降超20%上半年新华保险实现保险业务收入1006.1亿元,较上年同期小幅增长3.9%;归母净利105.46亿元,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28.3%。
从保费收入结构方面来看,新华保险续期保费占比达66.58%,同比增长6.9%;长期险首年保费占比为29.82%,较上年微涨0.5%;短期险保费占比3.6%,同比大幅下滑16.3%。
其中,期交保费占长期险首年保费的47.9%,同比增长6.8%。然而,十年期及以上期交保费同比大幅下滑23.2%;趸交保费占长期险首年保费的52.1%,同比下滑4.7%。
从渠道方面来看,个险渠道实现保费收入698.81亿元,同比增长5.5%。其中,长期险首年期交保费同比下滑1.5%,短期险保费同比下滑28.8%。
银保渠道实现保费收入289.33亿元,同比下降0.7%。其中,续期保费下降2.6%,短期险保费下降38.6%。值得注意的是,这是继2019年末,新华保险重启银保渠道,将其视为发力寿险业务主要赛道的第二年,但现在看这个成绩并不理想。
团体保险业务受益于渠道优化,实现保费收入17.96亿元,同比增长21.5%。
从险种结构来看,保险业务收入以分红型保险、健康保险和传统型保险为主,分别占比36.12%、33.11%、29.74%。其中,分红型保险长期险首年保费收入150.4亿元,同比下降8.3%;健康保险长期险首年保费收入45.68亿元,同比下降17.4%。
2021年上半年,个人寿险业务13个月继续率为88.8%,同比下降2.2个百分点。
上半年,新华保险已赚保费有小幅增长,同比增加4.6%,不过从已赚保费增长率来看,较上年有明显下滑达27%。
上半年,新华保险退保金为85.61亿元,由于部分产品保单存量逐年增加,导致退保金同比增加56.3%;而且部分分保产品业务增长导致赔付增加,致使摊回赔付支出同比增长45.7%。从退保率来看,由上年的0.7%上涨0.3个百分点至1%。
对比其他上市险企,除了人保寿险退保率较去年同期下降外,其他三大上市险企寿险业务退保率均有所下滑。中国太保、中国平安、中国人寿三家险企寿险业务退保率依次为0.9%、1.19%、0.67%;分别同比增长0.4个百分点、0.3个百分点、0.06个百分点。
报告显示,上半年新华保险内含价值继续提升,公司内含价值2507.6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2%;不过,其上半年实现新业务价值40.9亿元,同比却下降达21.7%。尤其个险渠道实现新业务价值39.05亿元,同比下降达24.22%。
同期,其他四大上市险企寿险业务新业务价值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平安寿险及健康险、太保寿险、中国人寿、人保寿险上半年新业务价值分别为273.87亿元、102.31亿元、298.67亿元、24.12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1.71%、8.9%、19.04%、25.2%。
不难发现,新华保险寿险业务新业务价值降幅排第二,仅次于人保寿险。
上半年新华保险开展人力清虚,个险代理人多项指标有所下降。截至6月底,个险代理人规模人力为44.1万人,同比下降16.2%;月均合格人力10.5万人,同比下降22.2%;月均合格率19.1%,同比下滑7.3个百分点;月均人均综合产能3105元,同比下降13.2%。
东吴证券认为,人力规模缩减,人均产能下降使得代理人在数量、效益两侧均承受压力,整体拉低了公司新业务价值增速。
对于新华保险“期中考”成绩,安信证券认为,其主要受到新旧重疾险切换、队伍增长乏力、惠民保等竞品涌现和监管趋严影响,导致了个险销售疲软、新业务价值下滑、退保率上升。
此外,新华保险半年报披露,由于前董事长关国亮1998年-2006年任职期间,违规运作保险资产等事项,司法机关已就其中涉嫌违法的部分进行了判决。
目前公司正在开展后续清理工作,正在通过法律诉讼等手段追回关国亮违规事项的有关款项。由于此笔应收款项的收回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报告期内,公司累计计提坏账准备余额8.7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