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知情人向笔者提供了一份《合股办矿协议书》,一份《请示报告》。两份文件显示,一名叫李玉田的湖北商人,参与了广西一宗价值数十亿元的煤矿交易。知情人称,李玉田曾多次表示,自己是原广西壮族自治区常务副主席李金早的“侄儿”。
2022年4月26日,因涉嫌收受巨额贿赂,李金早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万元;对李金早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李金早,1958年1月生,湖北仙桃人。1974年7月开始,李金早从村民办老师做起,一路官至副部。
1996年,从国家计委政策研究室经济体制改革处处长、综合处处长位置上,空降广西,挂职任桂林市副市长。
此后,他深耕广西多年。2003年9月起,出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 2008年1月,出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席职务,成为广西政界炙手可热的实权人物。
就在李金早出任广西区常务副主席职务的同期,自称是李金早“侄儿”的湖北商人李玉田,也开始介入股权背景复杂,诉讼不断的河池宜州市拉浪乡的煤矿矿井的股权交易业务。
彼时,河池市拉浪乡的6对矿井,据初略评估矿产资源价值近百亿元。最后的重组结果是,以国营营竹仓煤矿出面兼并重组,却又以“零元”的价格指定私人投资者覃圣评承包经营,再由覃圣评随意转包第三方,造成了兼并重组的实质性失败。
在河池煤矿兼并重组、转包盛行的乱局中,早在2008年,李玉田就发现了“商机”,很快就介入了拉浪乡3、4号(果夯煤矿)矿井的股权“承包经营”事宜。
2009年4月、9月,覃圣评与尚军、胡远东等人签订了两份《合股办矿协议书》,分别以50万元、60万元的价格,拿下了拉浪乡总价值约七八十亿元的3、4号矿井的开采经营权。
知情人透露,上述协议的签字人为尚军、胡远东等人,实际操盘、业务联系人却是李玉田。
由于4号矿井果夯煤矿,自2004年起就存在争议,原投资方韦某某等人的投资,在2004年兼并重组中,没有做评估就被清除,故一直在向河池市相关部门提出依法补偿要求。
河池市相关部门,也多次组织韦某某等原矿井的投资人,与覃圣评、李玉田等人接触,协商。
然而,韦某某向李玉田提出合作开发的要求,被李玉田坚决予以拒绝。
李玉田曾在河池市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的一个座谈会上,告诉韦某某,他不会跟韦某某合作,他的叔叔就是李金早,自己根本不怕韦某某。
韦某某说,当时的李金早位居广西区常务副主席,大权在握,自己斗不过他们,跟李玉田斗,等于蚂蚁斗大象。
此后发生的系列事件也确实印证了韦某某的判断。
2010年3月4日,由尚军签名,联系人为李玉田的一份《请示报告》交到了宜州市政府相关领导的案头,要求对3、4号矿井进行开发。
而事实上,尚军、李玉田与覃圣评签订的《合股办矿协议书》,并没有得到其上级“母公司”国营竹仓煤矿的同意。甚至覃圣评在2006年承包经营兼并重组的6对矿井时,也在宜州市政府的一次内部会议上,遭到多人的反对。
2010年6月1日,竹仓煤矿曾专门出台了宜竹矿字[2010]23号文指出,覃圣评在竹仓煤矿不知情的前提下“擅自引进矿井投资人”,违反了国家“不能承包办矿”的规定。
尽管如此,依然没有人能阻止李玉田等人实际控制河池市拉浪乡3、4号矿井的脚步。
就在李玉田、尚军等人实际控制矿井后不久,果夯煤矿的多名原投资人被送进监狱。此后,有工人上矿井讨要赔偿,被李玉田公司组织的人员打死、打伤多人。
有意思的是,就在“侄儿”李玉田取得3、4号井后不久,李金早也从广西高升至商务部任副部长。
2020年7月2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李金早在文化和旅游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的任上落马。
李玉田是否李金早的侄儿?这一点仍未得到官方确认。但他如果不是李金早的“侄儿”,他凭什么以极少的代价,未经“招拍挂”,就轻而易举地获取了价值近百亿煤矿的开采经营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