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门4月18日讯,中国商务部昨日发布公告,决定自2025年4月18日起,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延长至5年。此次裁定基于商务部对倾销与损害风险的复审调查,旨在维护国内相关产业的公平竞争环境。

四次复审延续18年贸易措施
该反倾销措施始于2007年,历经四次期终复审(2007/2013/2019/2025),形成每5年延续的常态化机制。商务部在最新复审中裁定,若终止措施,日本产品倾销可能持续,对国内电解电容器纸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可能再现。
关键细节:
• 执行时间:自2025年4月18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 税率梯度:
• 日本高度纸工业株式会社:22%
• 大福制纸株式会社:15%
• 其他日本企业:40.83%
• 征税范围:覆盖每平方米重量≤150克的特种纸,主要用于电解电容器吸附电解液,海关税则号48059110。
产业安全背后的供需博弈
行业现状:
• 战略地位:电解电容器纸是新能源、消费电子、工业电机等高端制造领域的关键材料,直接影响电容器性能。
• 国产替代:国内企业如浙江凯恩特种纸业已突破技术壁垒,但高端市场仍依赖进口,日本产品占据全球供应主导地位。
• 供需矛盾:中国占全球消费量约40%,而日本企业长期通过低价策略挤压市场份额,加剧国内产业生存压力。
商务部复审结论:
• 倾销持续性:日本企业存在调整出口价格以规避反倾销税的历史行为,终止措施后倾销概率超60%。
• 损害再发性:国内产业利润率已从2019年的8.2%降至2024年的4.7%,若失去贸易救济,可能面临产能萎缩。
政策托举与产业升级并进
产业影响:
• 短期利好:反倾销税延长为浙江凯恩、新疆天宏等国内企业争取技术迭代窗口期,预计2025年国产市场份额将突破35%。
• 长期挑战:日本企业可能通过东南亚设厂转口贸易,或联合欧盟供应商施压,需警惕贸易形态变化削弱措施效果。
行业呼吁:
• 技术突围:国内企业需加速研发高容低阻型电解纸,打破日本在超高频电容器领域的垄断。
• 标准制定:推动建立中国主导的电解电容器纸国际认证体系,提升产业链话语权。
法律程序与救济途径
决策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48、50条,经产业损害调查后实施。
• 利害关系方可通过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信息化平台提交申诉,或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国际视角:
• 日本经济产业省此前表态“深切关注”,或援引WTO争端解决机制;但近期需遵守中国裁决,部分日企已启动对华投资布局以规避风险。
商务部公告指出,“在全球产业链重构背景下,维护国内产业安全与发展空间,是实现科技自立自强的必要举措。商务部将持续监测行业动态,确保贸易救济措施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