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出租车的确是科技进步,但科技进步不一定非要是无人出租车!

半刻闲情 2024-07-17 19:28:49

公众号后台的私信里持续有粉丝朋友让我写一写萝卜快跑无人出租车在武汉大量投放的事情。

他们分为两种立场。

一是认为无人出租车是AI技术、科技进步是必然的,社会不应该阻止科技发展,否则就会被国外反超;

二是称无人出租车本就已经令大量出租车家庭失去收入,再加上大量补贴,将造成严重的破坏。

据网上一些小道消息称,昨天下午武汉的萝卜快跑就已经开始陆续停运了,700万网约车加上400万出租车司机的饭碗不是闹着玩的。

有新闻记者就这个情况采访了百度方面的相关人士,对方的回答“很一贯”,既没有承认停了,也没反驳说没停,而是“没听说”。

回答了就像没回答,这种答案也就我们能接受。

首先我不认同第一种说法,把无人出租车和科技发展之间画上等号,这是什么奇怪的逻辑,无人驾驶的出租车不投入市场,科技就不能发展了?

显而易见的假命题,而且这跟什么“被国外反超”也扯不上联系。

很多人把百度旗下的萝卜快跑无人出租车技术分析的非常高大上,牛逼到一塌糊涂。但他们没有告诉你,万恶的美帝在2018年就将无人出租车投入到亚利桑那州运营,那家无人出租车公司叫Waymo,有兴趣的可以自行去了解一下,那是全球首个商业化的无人出租车服务,也是第一次无人出租车服务对公众开放。

当然,之后还有Cruise、Argo AI等公司也在市场上投入了无人出租车,不过值得一提的是他们这些无人出租车是没补贴的,价格并不比普通的出租车便宜。同时,比如Cruise公司投放在旧金山的无人驾驶出租车服务,主要在晚间和低交通流量时段运营,以减少对出租车司机的影响。

我想说的是,“科技发展”是一个宏观的东西,它里面包含着大量的方向,无人驾驶投入市场,可能是一种科技发展的方向,也可能不是。无论如何,都不应该影响正常的社会秩序。毕竟,我们不是以科技为本的社会,而是以人为本。

所以我们是否一定要走“无人出租车”这个方向?

科技树上有无数分支,无人出租车只是其中一个。你能说无人出租车是技术进步,但你不能说技术进步就是无人出租车。

而第二种说法,无人出租车导致大量出租车司机失业,大量家庭失去收入来源。这没什么好反驳的,本就是一个事实。

一旦萝卜快跑大面积、各城市投入,出租车司机失业是必然的结果。一来无人出租车刚投入时肯定有补贴,这是抢占市场的第一步;其次市场蛋糕就那么大,分的人多了,分到的蛋糕自然就少了,而吃不饱的人必须自觉退出,重新去找新的蛋糕。

我看到过这样一个令人悲伤的段子,说一名售货员正在引导顾客使用自动付款机,她在顾客面前演示怎样一步步的操作。她动作的同时应该很清楚,等顾客都熟练掌握后,自己便会失业。但她无法抗拒,甚至需要亲自加速这个过程。

更简单的例子就是电商和直播带货,起初电商的大发展,导致很多小型商铺消失;现在的直播带货,又让大量小型电商消失。如果说前者还稍微可以理解一下,毕竟网上的小商铺赚钱和线下的小商铺赚钱,本质上区别不大。可后者呢?直播带货,基本上是把蛋糕分到了为数不多的几个大牌主播口袋里。

可能这就是我对萝卜快跑无人出租车的看法,我是个普通人,只能站在普通人的角度和立场去思考问题,像那些武汉的司机们一样,像那些原本的线下小商铺,后来的线上小商铺一样。

大IP带货主播们当然会因为直播行业的兴起,积累无数财富。李彦宏或许也会因为萝卜快跑继续增加他的财富,甚至乘客也可能在最初的时候获得便宜的乘车费,但是司机们将考虑新的问题,如何养活自己与家人。

有人说,大势所趋,不可阻挡,就像上世纪马车夫打砸小汽车一样。

这一点我认同,无人出租车早就被写入了战略之中,该内容不便多谈。

但需要说的是,马车夫打砸汽车是阻碍发展,因为汽车和马车都只算作“工具”,它们不改变需要人来驾驶的本质。时代只是换了一批“马车夫”,而非取消了马车夫那个行业。

此外,无人出租车还存在一些法律上的不完善,比如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死亡且属于全责时,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犯罪,谁来承担刑事责任?再比如违反交通规则了要不要扣分,又扣谁的分?被交警拦下后,交警怎样对无人驾驶的出租车进行处罚?

这些问题发生后的解决办法还没有明确规定,直接投入先运营,是一种不负责的行为。

最后是之前看到的一个网友提议,我觉得挺不错。无人出租车不是会抢占出租车司机的饭碗吗?那便先投入到公务用车方面,这样不仅可以减少对出租车司机的冲击,同时还减少了财政上的支出。

本文来自公众号“走读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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