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8年范某冰偷税逃税被处罚8.84亿元,到2021年8月,某爽因偷税逃税被处罚2.99亿元,再到10月18日,某爽前男友某恒因帮助、策划某爽偷税逃税被罚3227万。明星们总是在以各种各样的理由与形式偷税逃税。
为什么明星热衷偷税、逃税?
原来明星们与影视公司如果以公司形式签订劳务合同,就是至少需要先缴纳一定的增值税,税后扣除成本等以后收入还将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以及部分其他税。而当明星需要将钱放到自己账户的时候,还将缴纳3%—45%的个人所得税(一般都是45%)。
所以我们看到拥有税收优惠政策的霍尔果斯,以及海南,吸引了大量明星前去注册公司。现在看电影的时候注意片头的投资公司,一般就能发现xx霍尔果斯有限公司。
同时,通过范某冰与某爽的案例我们知道明星与影视公司签订合作合同的时候,多以个人对公司的形式签订,因为这样就能避免3%—6%的增值税以及25%的企业所得税,以及其他附加税,只有3%—45%的个人所得税。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规定,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w部分征收20%的个税;2w—5w部分征收30%的个税(需减2k的速算扣除);而超过5w部分则征收40%的个税(需减7K的速算扣除)。
我们知道明星片酬动辄过亿,少的也有几百上千万,如果她们正常缴税,所有收入有近乎一半要上缴国家,以1亿片酬来算,她们需要纳税约4千万,仅到手约6千万,巨大的收入落差就使部分明星、主播等高收入人群铤而走险,选择以偷税、逃税的形式,避免纳税或少纳税。
有合法节税的办法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办法合理合法地减少纳税所得。
1、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2、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 000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每次收入4 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 20%计算。
3、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
4、居民个人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当依法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的收入额,并入年度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款,税款多退少补。
所以根据以上预扣预缴方法,纳税人应尽量降低每次取得劳务报酬的数量,从而可以降低预扣预缴税款的数额。
实例解析
假设某影视明星以120万人民币的片酬,参与了某影视公司的拍摄项目,并预计在3个月内拍摄完成。如果该公司一次性支付片酬则需要缴纳120×(1—20%)×40%—0.7=37.7万元;
如果该公司以每月40万,3个月发完的速度支付片酬,那么只需要缴纳[40×(1—20%)×40%-0.7]×3=36.3万元,就比第一个方案节约了1.4万。
而如果该公司雇佣明星公司10人为明星服务,每月劳务费2万,再每月支付明星20万,虽然总计还是120万,但明星只需要纳税20×(1-20%)×40%-0.7=5.7万元,雇佣其公司的服务人员需纳税2×(1-20%)×20%×10=3.2万元,合计纳税26.7万元,就比第一种方案节约了约11万。
所以大家就知道,为什么明星身边有一大堆包括司机、经纪人、化妆师等的服务人员了吧?
除了以阴阳合同触犯法律,实现偷税逃税以外,小柳也能以更安全可行且符合法律的形式,实现与偷税逃税差不多的目的。
最后的话
依法纳税是我们每个中国公民应尽的义务。
最后,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一定要谨慎处理好各类税务问题,做好税务筹划,也可随时询问柳哲节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