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欲和性爱”的心理探究

紫易觉悟兴时态 2024-07-25 14:34:59

《“性欲和性爱”的心理探究》

性欲是一种寻求性对象或从事性活动的愿望和动力,是性唤起的心理因素,属于个人的主观感受。

性欲可以自发产生,也可以是对外界刺激所产生的反应。

每个人的性欲强弱都有很大的不同,可能取决于特定时间与环境。

不是每个人都有性欲,一些没有性欲的人通常被认为是“无性恋”。

性欲与性唤起也并不一定紧密结合,即人们可能在没有性唤起的情况下体验到性欲,也可能未体验性欲而达到性唤起,但人类性行为中通常还是会涉及欲望与感觉。

一、性欲

1.性欲的精神性

人有两大欲望,食欲和性欲,科学与食欲相关,艺术与性欲相关。

科学的原动力是食欲及其变形,它指向征服外物,目的是个体和种族的物质生存,与对象是一种狭义的功用关系。

艺术的原动力是性欲及其变形,它指向自我享受,目的是个体和种族的生命繁衍,与对象是一种广义的情感关系。

相比之下,性欲是更精神性的,可以从生命的创造升华到艺术的创造。用形而上学的语言说,性欲就相当于个体所秉承的宇宙生命的创造冲动,它同时是一种精神能力。

2.保护自然情感的单纯

凡是出于自然需要而形成的人际关系,本来都应该是单纯的,之所以变得复杂,往往是权力、金钱等因素掺入其中甚至起了支配作用的结果。

比如爱情,即使是其最复杂的情形,诸如婚外恋、三角恋之类,只要当事人的感情是真实的,的确是立足于感情来处理互相的关系的,本质上就仍是单纯的。

可是,官场上大量包养情妇、权色交易的现象,娱乐圈乃至大学里普遍存在的性索贿的“潜规则”,当然一点儿不单纯了。

自然情感的领域遭到了如此严重的污染,这是今天最触目惊心的事实,更可悲的是,人们对此仿佛已经习以为常、视为合理了。

3.失乐园

马克思说,男人和女人之间的关系是最自然的关系。

其实,还有一种关系比男女关系更加自然,就是亲子关系。

男女关系要保持纯粹不太容易,因为都是成年人,必定会有社会的因素掺杂进来。

不必说婚姻,因为婚姻本身是一种社会关系,两人订立共同生活的契约,在一定程度上不能不考虑经济条件、家庭发展前景等社会的因素。

单说性爱,不管是否准备结婚,哪怕是婚外情、一夜情,单纯因为性吸引而发生的有多少?乐园早已失去,今日的亚当和夏娃多半在生意场上相逢。

4.对不仁不智者说

经历过了许多女人,你就懂女人了吗?更成问题的是,你就懂爱情了吗?

数量不说明什么,也许还说明了相反的什么。

如果你一生中从未深入地爱过一回,你谈女人和爱情其实都是在谈你的欲望。

唯有深入地爱过的人,不管他最后对女人和爱情是褒还是贬,他的意见必含有片面的真理。

女人和爱情本来就是无法定义的,必定见仁见智,但仁者才能见仁,智者才能见智,如果你不仁不智,你是仁智都见不到的。

5.如果有两次人生

这个男人设想,如果有两次人生,他愿意一次做快乐的单身汉,经历无数女人和风流,过浪漫的生活;另一次做好丈夫和好父亲,守着一个好家,过安静的生活。人性中本来就有这两种倾向,它们都是真实的,但难以相容。

也许有人会问:虽然只有一次人生,你岂不也可以把它分成两个部分,前半生撒野,后半生收心吗?当然可以,托尔斯泰就是例子。然而,正因为此,托尔斯泰不需要两次人生。

6.最佳男女关系的公式

“肉体得以分享的精神友谊”——这是蒙田设想的最佳男女关系的公式:友谊+性。

友谊是纯粹的精神,性是纯粹的本能,二者各行其是,和平共处,皆得满足。这个公式排除了爱情和婚姻,也就排除了情感和利益的纠葛。

二、性爱

兄弟的爱是平等的人之间的爱,母爱是对无助者的爱。

尽管有区别,但是这两种爱的对象并没有囿于一个人,这一点是共同的。

与此相反的是性爱,性爱是对与另一异性的完全融合、结为一体的渴望。从其本性来说,它是排他的,不具有一般特性的爱。它也许是所有形式的爱之中最靠不住的。

人们常把性爱与“堕入”情网的强烈感受(即两个陌生人之间的屏障突然崩解)相混淆。

陌生人变成熟悉的人之后,再没有需要突破的障碍,再没有突然亲近的感受。

“被爱的”人已像自己一样熟悉。或许,更准确地说是也不甚了解。如果和对方有更深的交往,如果你能体验对方个性的多样,对方绝对不会变得如此熟悉,而穿破障碍的奇迹也许会天天发生。

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无论是他们自己还是其他人,很快就会被彻底了解。在他们看来,亲密的关系主要通过性关系建立。既然他们感到与另一个人的分离主要是肉体的分离,那么肉体的结合便意味着克服分离。

对许多人来说,还有克服分离的其他方式。谈谈某人的私人生活,某人的希望和焦虑,显露孩子气的一面,建立对世界的共同兴趣,所有这些都能被用来克服分离,甚至表达自己的气愤、憎恨、完全没有自制力也是亲密的体现,这可以解释已婚夫妇常具有的反常的吸引,他们似乎只有同床或互相发泄怨气和愤怒时才像是亲热。

然而,所有这些类型的亲密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减弱,结果是另寻新欢,觅找新的陌生人的爱。

这个陌生人又会变成“亲密的”伴侣,堕入情网的感受又是富有刺激性的、强烈的。

但慢慢地,这种感受又变得越来越弱,并以希望再征服一个人、获得新的爱而告终。

人们常幻想新的爱情会不同于先前的爱情。迷惑人的性欲大大助长了这些幻想。

性欲旨在结合,绝不仅指肉欲和解脱痛苦的紧张状态。

但性欲可能被孤独引起的焦虑、征服或被征服的愿望、虚荣心、伤害欲甚至毁灭欲激发,正如它能够被爱激发一样。

性欲似乎很容易与各种强烈的情感(爱仅是其中之一)相混淆,并被其激发。

在大多数人的头脑中,性欲与爱的观念并行不悖,他们很容易得出错误的结论:他们在肉体上互相需要时便是相爱。

爱能够激起性结合的欲望,在这种情况下,肉体的关系很少有贪欲和征服或被征服欲,而是与温情脉脉相伴。

如果对肉体结合的欲望不是被爱激起的,如果性爱不同时也是兄弟之爱,便决不会导致稳定的结合。

此时,性吸引产生了结合的幻觉,然而没有爱。这种“结合”留给这些陌生人的是如同先前一样远离对方。

有时使他们互感羞臊,或者互相憎恨,因为幻觉消失后,他们甚至比以前更强烈地意识到他们的疏远。

决不像弗洛伊德认为的那样,温情是性本能的升华,相反,它是兄弟之爱的直接产物,它既存在于肉体形式的爱之中,又存在于非肉体形式的爱之中。

在性爱中,有一种为兄弟之爱和母爱所没有的排他性。我们有理由对此作些更深入的讨论。

性爱的这种排他性常被误认为意味着占有的依赖性。人们常会发现两个彼此“相爱”的人对任何其他人都没有爱。

事实上,他们的爱是一种两个人之间的自我主义。他们彼此在对方身上寻找自我,通过把单个人扩大成两个人来解决分离的问题。他们有了克服孤独的经验。

然而,既然他们与其他人分开了,他们自身也就仍然彼此分离和疏远,他们的结合体验是一种幻觉。

虽然性爱是排他的,但它因爱另一个人而爱所有的人,所有活生生地存在着的人。仅从一个人能充分而强烈地只与另一个人结合起来的意义上说,性爱才是排他的,即仅在性结合、在生活各方面承担全部义务的意义上,才排斥对其他人的,但不是在深厚的兄弟之爱意义上排斥其他人。

如果说性爱是爱,那么它需要一个前提,那就是我从自身的存在本质出发去爱,并且也在他或她的存在本质中感受另一个人的爱。

人的本质都是同一的。我们都是整体的一部分,我们就是整体。正因为如此,爱谁都不应有任何区别。

爱本质上应是一种意志行为,是用自己的生命完全承诺,另一个生命的决心。的确,这是隐蔽在婚姻背后的理论基础,是传统的诸多婚姻形式。

两个伴侣不是自发选择,而是别人代为选择,却又指望相爱的后盾。这种观点显然十分荒谬。爱应是一种自发的情感产物,是突然被一种不可抑制的情感所俘虏的产物。

从这种观点上看,人们只看到当事人的特殊性,而没有看到所有男人都是亚当的一部分、所有女人都是夏娃的一部分这一事实。

人们没有看到性爱中的一个重要因素——意志。

爱上某人不只是一种强烈感情,还是一种决定、一种判断、一种承诺。

如果爱仅是一种感情,便没有那种永远互爱的诺言的基础。感情可生亦可灭。当我们的行为不能包涵判断和决定时,怎么可能判断它将永驻呢?

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认识:性爱是一种排他的意愿与承诺的行为。

因此从根本上说,爱的对象是谁,无关宏旨。

不管婚姻是由他人撮合,还是由个人选择,一旦决定结婚,这种意愿行为就应保证爱的持久。

这种观点似乎忽视了人的本性的矛盾及性爱的矛盾。

我们是一个整体,但我们当中的每个人又是独特的。

在我们与他人的关系中出现同样的矛盾,因为我们是一个整体,我们就能够在兄弟之爱的意义上去爱每一个人。

但因我们各不相同,性爱就要求有某些特殊的个性因素,有些人相互吸引,对其他人则不然。

综上,认为性爱完全是个人的吸引、是两个特定的人之间特殊吸引的观点,和认为性爱就是一种意愿行为的观点,都是正确的。

或者可以更确切地说,真理既非此也非彼。

因此,人们认为一旦出现裂痕就应分道扬镳的观点,就如同无论如何都不能解除关系的观点一样错误。

丁俊贵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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