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民警吸毒强奸,调查此事的公安局长却被停职,后来怎样了

灵薇聊历史 2023-06-10 17:52:14

1997年初,贵州省大方县爆出一条“新闻”:有4名公安局民警在交警队值班室群奸群宿、共同吸毒,并动用警车作交通工具釆购毒品。

一时大方百姓哗然,人们关注着有关部门将如何惩处这几个害群之马?

大方县领导对此事十分重视,责令公安局局长胡光华亲自指挥此案的侦破审理。

然而没过多久,人们发现事情发生了奇怪的变化:先是公安局长胡光华被隔离审查,接着就是对4民警的处理久拖不决。

一年之后,大方县公安局的上级主管部门毕节地区公安处终于作出了正确决定:4名民警开除出公安队伍,其中两人强制移送戒毒所,而另两名民警移送检察院侦查起诉。

90年代毕节

卖淫女提供的线索

1997年春节前几天,大方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在打击卖淫嫖娼工作中,抓获了本地卖淫女陈正梅。

陈交待了1996年10月的一天晚上,同交通民警高安全、黄劲,县文化局职工王星,县百货公司职工黄安华在黄安华家中群奸群宿流氓案件。

2月初,县公安局刑侦队在城关北郊金格旅店抓获一名外地卖淫女王芬兰,王交待她是在深圳宝安卖淫,被大方一驾驶员带到大方。

2月11日由黄安华牵线,交通民警高安全、范家庆和卖淫女王芬兰、赵红梅等人到交警二中队值班室。

由范家庆开警车,黄安华、赵红梅同去买来海洛因,几个人吸食后,高安全和赵红梅、范家庆和王芬兰共同在值班室淫乱。

大方县交警大队

后王芬兰和交警二中队民警谢德祥认识,并在交警大队楼上谢的宿舍住了几天,每天均和谢德祥等人吸食海洛因。

大方县公安局局长胡光华两次听取了派出所和刑侦队的汇报后,认为两案嫌疑人交叉,人数多,案情复杂,又涉及4个民警,其中两名民警又是公安部门某两位领导的“公子”。

为了对法律和当事人负责,胡将两案并案由原办案单位抽人办理,规定了办案纪律,案件只查外围情况。

胡光华将案件情况和工作安排分别向县委及地区公安处作了汇报,他们完全同意胡光华的安排。

3月6日晚,参加办案的刑侦队长王述尧给胡光华打电话说案件泄密了,胡光华局长马上赶到城关派岀所听汇报。

原来,案件组抓住了两案均涉及的嫌疑人黄安华,黄交待印证上述两案,之后对黄采取刑拘措施,关在看守所。

谁知看守所借用的民警唐建华是黄安华的亲戚,他趁值内班之机单独提黄,问了案件的情况,并将案件情况密报给黄的母亲和姐姐。

胡光华迅速将泄密情况向县委及地区公安处作了汇报,根据地区公安处的指示,对4名民警釆取强制戒毒措施,关进地区戒毒中心,在戒毒期间审查清楚其他问题。

通过两天的审查,4名民警和其他涉案人员初步交待了8起嫖娼群奸群宿和吸毒的案件。

查实多起群奸群宿吸毒

4名犯案的民警主要有:

谢德样,27岁,高中文化,大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

高安全,乳名高老二,24岁,高中文化,大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经常利用警车接送歌厅小姐;

范家庆,30岁,高中文化,大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

黄劲,27岁,高中文化,大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

根据专案组调查,4名民警主要有如下违法犯罪事实;

1995年8月的一天晚上,黄劲、高安全、王星、黄安华、范家庆与另一无业人员丁希福到大方镇“红尘歌厅”喝酒玩乐。

90年代歌厅

黄劲向歌厅老板提出“找几个小姐来陪”,当即就由歌厅的吧女陈正梅及其妹妹陈静、代思永3人来陪高安全等人喝酒。

喝完酒黄劲跟歌厅老板结帐时,提出将陈正梅等人带出去玩。

范家庆、丁希福先将陈静带出(去向不明),高安全、黄安华、王星、黄劲4人将陈正梅、代思永两人带上黄安华的电三轮,6人同车到大海坝一餐馆吃饭喝酒至凌晨两点。

6人返回城内欲到大街找施社包房,因客满未找到住处,便去了黄安华家。

高安全、王星两人欲对代思永行不轨之事,遭到代的拒绝。

高安全便提岀“买啤酒来喝”,于是王星、黄安华便到街上敲开商店买了5瓶啤酒,并受陈正梅之托买了一包护舒宝卫生巾(因陈正梅正值月经期),6人便在黄安华家喝啤洒。

高安全

其间陈正梅外出换卫生巾,黄劲尾随而出,向陈提出发生性关系的要求,并说:“今晚上高老二他们的目标是代老七(代思永),如果你不给我搞,他们几个就要搞你。”

陈正梅为了求得黄劲的保护,便同意了黄劲的要求,与黄劲发生了性关系。

而王星、高安全两人又强行拉代思永欲发生性关系,代奋力反抗、挣扎。

在推搡之中,三人将放在茶几上的啤酒瓶碰掉在地上,引起住在隔壁的黄安华之母的咒骂,代思永因此得以脱身逃出黄安华家。

见代思永跑掉,王星、高安全便对陈正梅讲:“现在只好拿你来出气了。”陈正梅见黄劲并无保护之意,就只好任由王星、高安全等人的摆布。

高、王两人兽性大发,欲在黄安华内室床上和陈正梅发生性关系。

审讯黄安华

但因酒喝得太多,高安全、王星两人都未得逞,最后只有黄安华与陈发生了性关系。

1997年2月11日下午,赵红梅将吸毒女王芬兰带到黄安华家,要黄帮找海洛因给王芬兰吸,并给黄介绍“王芬兰烂得很,只要有药给她吃,做什么都行”。

黄安华问“可不可以‘抠’(意即‘性行为’)?”赵答:“看你们的啦!”

黄安华将王芬兰带到县交警大队一中队找高安全,高不在,黄便打电话找到高。

高安全听说“有个女的”,便立即开车到一中队,将黄安华和王芬兰带上,到交警二中队找范家庆,因范正值班,一时脱不开身,高等便出去喝酒。

酒后返回交警二中队,范家庆、黄安华将已喝醉酒的王芬兰到办公楼休息室内床上睡下。

范家庆

后王毒瘾发作,高安全叫范、黄两人开上警车去为王买海洛因。

范家庆、黄安华两人去买毒导途中,先到黄家将赵红梅喊上车,3人同到县政府大院公厕旁,由黄花100元钱从毒贩手中买了两包海洛因。

3人返回交警二中队楼上休息室后,高安全、范家庆、王芬兰、赵红梅4人吸这两包海洛因。

吸完了海洛因,赵红梅提出要走,高安全说“不要走,陪哥玩一下”,就将赵搂起睡在同一室内一张床上,并把赵红梅衣牢脱掉,但因喝酒过多未能得逞。

与此同时,范家庆让黄安华岀在另一张床上,将王芬兰的外衣、裤子脱掉,与王芬兰发生性关系。后来黄安华又将王芬兰带回家,与王同床睡到第二天,其间发生两次性关系。

1996的8月下旬的一天,谢德祥、涂安宁两人将歌厅小业张丽带到县交警大队谢德祥宿舍内,当晚谢、涂先后和张丽发生不正常关系各一次。

谢德祥自1996年8月以来,因其小孩意外死亡,为了摆脱精神上的痛苦,在吸毒人员陈文等人的引诱下,在其交警大人宿舍内,多次与本大队的髙安全、范家庆等人吸食海洛因。

为了吸毒,谢德祥花去近万元人民币。谢德祥还容留王芬兰在庄宿舍内与他人多次吸毒。

另外,黄劲、谢德祥等人还有动用公款、罚款单进行大额赌博的不法行为,并且违规私吞多笔交通事故罚款。

公安局长胡光华的遭遇

高安全、谢德华、范家庆、黄劲4名民警参与吸毒、群奸群宿的流氓犯罪案件,涉案10起,共有涉案人员14人。

1997年5月13日,大方县公安局专案组在侦查终结后,提交了一份报告。报告指出:

大方县公安局大楼

“自1996年以来,各级公安机关针对‘枪、酒、权、钱、色、车、案’等问题开展了多次力度较大的纪律作风大整顿。”

“而身为人民警察的高安全、范家庆、黄劲、谢德祥等4人,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

“为满足他们卑鄙欲念,置有关规定、禁令于不顾,干岀与他们身份极不相称的违法违纪事情来。”

“他们的这种行为严重败坏了我公安机关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也使公安机关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留下一种‘道德失范’的恶果。”

“特别是高安全、黄劲两人与他人分别在不同场合进行流氓行为,甚至发生在执行公务的办公室楼内,其情节是比较恶劣的。”

“而高安全、范家庆、黄劲3人被传唤后态度极不老实,谢德祥被传唤后态度较好。”

“因此,根据上述事实、情节和态度,我们专案组的意见是:

一、 对高安全、黄安华、范家庆、王星、黄劲5名案犯,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60条之规定,以流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 对谢德祥、涂安宁、王芬兰、陈正梅、赵红梅以流氓、吸毒等违法行为,呈报劳动教养。”

但大方县公安局专案组的这份报告显然未能得到足够重视,大方县有关部门仅对4名民警每人给予200元治安罚款、降级一等。

1997年9月,大方县公安局向县委“清退办”递交了清退4名民警的报告,竟然石沉大海。

1998年3月23日,毕节地区公安处作出了“关于黄劲等三民警工作调动的建议”,建议大方县公安局将范家庆、黄劲调离公安机关,高安全安排到基层派出所工作。

同日,毕节地区公安处还发出一份“关于谢德祥同志工作调动的通知”,将谢德祥调黔西县交警大队工作。

比大方县公安局查案速度更快,一封署名“贵州省大方县公安局部分党员、干警”控告该局局长胡光华“搞匪警勾结、贪赃枉法、打击迫害公安干警”的控告信却飞速传播。

1997年3月底,这封传送到了省里,某部门的领导了当即批示:对此事从严从快处理。

1997年4月22日,贵州省公安厅、毕节地区公安处、大方县纪委12人组成联合调查组,在经过初查以后,决定对胡光华立案调查,同时期对胡釆取停职隔离检查的措施。

历经近17个月的调查,1998年7月9日,中共毕节地区纪委作岀《关于撤销胡光华党内职务的处分决定》,撤销了胡大方县公安局党委书记职务。

处分决定认定胡光华犯有两项“错误”:

一、胡光华任大方城关派出所所长时,在办理王松、陈沙两人故意伤害一案中,未向公安局领导请示便将王松、陈沙两人放走.

并指使他人到陈沙家中通风报信,致使公安机关对陈、王两人采取强制措施时,王松、陈沙已逃跑。

二、胡光华任公安局长、党委书记期间,擅自增加公安局办公楼维修项目,签字多预付工程款给乙方。

胡光华,1975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任大方县交警队副队长。

1992年任大方城关派岀所所长,1993年任大方县公安局副局长,1996年任县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他多年来受到省、地、县的多种表彰,曾荣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一次,1993年被评为全省"十佳”民警,先后12次被评为省、地、县“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党支部书记”。

对于自己这一年的遭遇,胡光华一言以蔽之:惩治腐败反被腐惩治。

他坚持认为自己是因为严格执法,查处公安队伍中的个别败类,而遭到一股腐败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的诬陷和打击报复的。

某法制杂志记者得知此事后,亲赴贵州采访,在毕节地区纪委采访时了解到一个事实:

在1998年4月地区纪委、监察局关于胡光华一案协查报告中,曾认为胡光华所犯的上述两个错误“证据不充分,不宜认定”,但最终还是认定了,个中原因外人不得而知。

1998年7月30日上午,某法制杂志一记者又赶到毕节地区公安处,了解有关4民警群奸群群宿、吸毒案的情况。

毕节地区公安处有关负责人承认当初在对4名涉案民警进行处理时,“考虑到有两人的父亲是老公安”;同时表示公安处将督促大方县公安局将4人全部清退。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了解到,大方县在1996年还是全国治安先进县,是全省多年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红旗县。

然而由于近两年人事更迭,以及对4民警群奸群宿、吸毒案处理不彻底,在各方面造成不好影响等原因,至1998年大方治安状况令人担忧。

大方县城

比如,大方县政法委、县公安局大方镇联合调查组的一份调查报告表明:

1998年1月至4月,大方镇共发生各类刑事案件22件,其中特大案件2件,重大案件8件,与上年同期相比,特大案件上升达200%。

与发案率高企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公安机关破案率极低,仅破各类刑事案件16件,群众安全感下降,社会反应强烈。

公安民警群奸群宿、吸毒,这在全国都是极为罕见的。老百姓决不能容忍这些极个别的害群之马继续留在公安队伍里。

不少人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举报信和信访件飞向贵阳、北京。前来采访的媒体记者也将此事写成内参材料上送,终于引起了上级部门的高度重视。

通往大方县的山路

1999年1月,中纪委和最高检指令贵州省纪委、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复查此案。1999年3月,纪委和检察院组成联合调查组,下沉大方县和毕节地区展开深入调查。

调查组排除重重干扰,走访当事人及见证者40人次,查阅案卷50多宗,终于弄清了4名民警的犯罪事实。

1999年7月,在调查组的建议下,已停职一年的胡光华恢复工作,贵州省监察厅做出最终结论:关于胡光华的两项“错误”查无实据。

毕节地区公安处也做出了清退4名违法民警的决定。同时将谢德样、范家庆移送大方县戒毒所强制戒毒,高安全、黄劲执行逮捕,移送检察院侦查起诉。

其他在此事中有违规行为的民警,也受到了应有的处分,一些人被调离公安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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