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31日,洛阳市人民法院,法官正在对一桩轰动全国的“地窖囚禁案”进行公开审理。
最终,经法官一致审判,该案的主要犯罪人员李浩非法囚禁罪、强奸罪、故意杀人罪等多罪并犯,被判以死刑。
至此,李浩囚禁案落下了帷幕。
但是该案带给人们的震撼、后怕以及思考却并没有结束。
据了解,李浩曾经是一名优秀的士兵,更是一名优秀的消防兵。
但就是这样一个曾经同时拥有着两个本应让人十分安心的称号的人,却做出了非法囚禁6名女性长达两年,期间不仅时常多番欺辱,还逼迫她们为其非法赚钱的犯罪行为。
这让人不得不思考,是什么让前途本应一片光明的李浩走上了歧途?那些被李浩非法囚禁的女孩子们,在李浩落网之后又有着什么结局呢?
一念成魔,罪恶的开始最开始的李浩绝对是一个好青年、好丈夫、好父亲,也拥有一个虽然不太富裕,却也算得上十分美满的家庭。
他有一个贤惠的妻子和一个可爱的儿子,自己本人也是优秀的代名词。
他在消防部队服役了9年,期间屡次得奖,退伍后则顺利进入了洛阳当地的技术监督局工作,工作期间领导对他也十分满意。
顺利退伍,之后工作、恋爱、结婚、生子也都十分顺利。
可以说李浩的人生已经基本美满了,前途更是一片光明。
但是,任何人都想不到的是,一场普通的同学聚会却让李浩产生了邪念。
从此走上了罪恶的歧途,彻底改变了自己的人生轨迹。
那是2009年的一场同学聚会,那场聚会上的都是将近10年没见面的老同学。
这本来没什么,同学聚会就是图个叙旧嘛,大家长久不见,借此联络一下感情。
但是正所谓“人比人,气死人”,有人的地方就有攀比。
更可怕的是人家可能并没有这种想法,但自己却依旧会下意识的和他人攀比,李浩就是如此。
本来李浩的确是抱着叙旧的念头来的。
但是一到同学会上,他却发现自己的同学们各个西装革履,事业有成,言语之间谈论的东西自己更是如听天书。
他们之中,有从商的,已经成了开着豪车的大老板;有从政的,最差也是个科长级别的。
而只有自己,从军9年,如今却只是一个普通的打工人,每个月靠着那一点微薄的工资养活着一家老小的全部生计。
李浩知道攀比不对,却依旧控制不住地会将自己与同学相比,越比他就越沮丧。
但是李浩并没有将这份沮丧告诉家人,他隐藏得很好。
只是时不时会在夜半时分跳出来,提醒着李浩自己和他人的天壤之别。
终于有一天晚上,这份沮丧又跳了出来。
李浩翻来覆去实在睡不着,就干脆起来到书房,想要在电脑上找个特殊网站,看着性感女郎“放松”一下。
也正是这一次李浩在放松时突发奇想,觉得既然那些特殊网站可以凭借着“女郎们”收费赚钱,那自己为什么不能呢?
恶魔的“暗示”,反抗还是依赖?很快,李浩就将这一念头付诸了行动。
他以妻子的名义在一个位置偏远的小区里租了一个房子,并对其进行了历时几个月的“大改造”。
在他的改造下,那个普通的小屋下面多了一层20平米左右大小的地下室,这便是李浩“地下王国”的雏形。
随后,王国建立好了,李浩就开始往里面补充他的“后宫”。
经过多番观察,李浩将目光放到了各种声色场所。
在这些场所中,李浩不断和在里面工作的漂亮女孩儿搭话。
一般来说,在这些地方工作的女孩,不论何种原因,基本都是一些靠着出卖色相来换取钱财的。
因此,李浩稍一引诱,她们便会很容易上钩。
先是和她们混熟,然后再暗示那些女孩自己想要“过夜”服务,以此为由将她们拐到自己的地下室,之后就将她们囚禁起来。
以同样的方式,李浩在各种地方一共骗到了5个女孩。
女孩们在得知被骗之后,一开始都是会反抗的,但是对此李浩也早有预料,并在一开始就做好了准备。
先是不断地对女孩们进行侮辱、凌虐,将她们弄得遍体鳞伤。
之后,在她们肉体受不了折磨,精神濒临崩溃之时,就开始有意无意地向她们透露出“只要自己听话,就能够好受一点”的暗示。
当女孩们在重重的暴力折磨之下发现自己只要稍加听话,就会得到一些“好处”之后,为了自我保护,就下意识地开始学会“顺从”。
慢慢地,在恶魔的灌输下,女孩们开始不再反抗。
甚至有个别的在多番管教之下,还对李浩出现了“依赖”的情绪。
在她们的脑海中,李浩不再是“施虐者”,而是变成了“拯救者”。
她们认为李浩是自己的主人,只要自己听话,他就会对自己很好很好。
甚至为了讨好李浩,她们还会对彼此大打出手。
而对于李浩而言,在驯服了这些女孩之后,他便开始了自己的雄心壮志。
他给被囚禁在地下室里的五个女孩每人配备了一台电脑。
除却平常“伺候”他外,女孩们的首要工作便是通过电脑和其他人进行“特殊的聊天”。
而在女孩们逐渐听话之后,李浩还会分别带她们出去接客,这中间所赚取的所有利润都归李浩所有。
当然,为了防止她们设法逃跑或者报警,无论是裸聊还是接客,李浩都会在旁监督。
只要她们稍微有一点想要反抗或者逃跑的念头,就会被李浩以暴力或者凌虐恐吓。
在这期间,有一个女孩就是在企图逃跑时被发现,李浩就杀鸡敬猴,将她残忍地杀害了。
还有一名则是在其他女孩被改变之后的争风吃醋下不幸丧生,其尸体都被李浩埋在了地下室中。
就这样,在这个地下室中,李浩成了唯一的王,拿着女孩们为他赚来的钱,开启了月入过万的美好生活。
逃出生天,恶魔落网2011年地下室进入了第6个女孩,而这个女孩也是李浩被捕的关键——小欣(化名)。
或许是两年以来的滋润生活让李浩放松了警惕,对于小欣,李浩并没有多加管教,只是在最初给予了手段恐吓。
而小欣也很聪明。
虽然最初也有过反抗,但是在发现自己逃不出去,并且知道听话后会有机会出去接客之后,小欣便开始假意顺从。
不算聪明的手段,这次却幸运地骗过了李浩。
两个月后,小欣开始顺利接客。
为了不让他人产生怀疑,也是自信自己的手段足以让女孩们恐惧,不敢生出他想,因此在这些女孩们接客的时候,李浩并不会贴身监督,只是会跟在她们后面。
也正是这一举动,让小欣抓住了机会。
一次接客的路上,小欣借机在一个转角处成功甩掉了李浩。
李浩在发现跟丢了之后,也知道小欣一定会报警,到时自己将无处可逃。
因此他很快就放弃了寻找小欣,而是选择了逃跑。
而这边,小欣终于在一个电话亭成功地播出了110:“喂,110吗?我要报警!我被囚禁了!救救我!”
在听到小欣十分慌张的求救之后,警察很快就重视起来。
不仅快速地赶到了小欣身边,还在她的领指引下找到了李浩的地下室。
而当警察们设法打开地下室的铁门之后,映入眼帘的一幕让他们都沉默了。
只见地下室中有三名身无一物,只有满身伤痕的女子,瑟瑟缩缩地躲在床边、桌角。
在地下室的另一边甚至还挖出了两具尸体。
这一切都在告诉他们,这并非是一场普通的囚禁案,后面可能隐藏着更骇人听闻的的真相。
很快,警察们将封锁了现场,将三名女子带回了公安局进行询问,并对犯罪嫌疑人李浩进行了追踪。
但出乎他们意料的是,在询问中,这些受害人中竟然还有人言辞之间十分地袒护李浩,甚至到了敌视警察的地步。
而在检测出她们已经得了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之后,警察们更加明白,只有抓到李浩,才能还女孩们一个公道。
幸运的是19个小时后,李浩成功落网,而落网后的李浩也明白自己已经辩无可辩,对自己的罪行都供认不讳。
2012年11月30日,洛阳市人民法院对李浩判处死刑。
而当时在地下室发现的三名女受害人,也因参与了作案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和缓刑。
两年后的2014年1月21日,随着李浩被执行死刑,这一场惨绝人寰的囚禁案终于全部落下了帷幕。
特殊的“受害者”也是受害者虽然,李浩落网了,案子完结了,但是对于那些女孩们受到的伤害却永远无法弥补。
而这其中也不禁让很多人开始思考。
为什么李浩会从一名国家栋梁变成社会残渣?是因为不甘,不甘心自己的平平无奇,不甘心他人的地位才华。
这是一场因攀比而滋生的恶念,在意外得到了养分之后便开始疯狂生长。
最终成为了伤害他人的参天大树,所有的受害人都被笼罩在他的阴影之下。
为什么李浩会将目光放向酒吧、歌厅里工作的女孩们?是因为偏见,因为好得手,因为不易被发现。
不得不承认,这个社会在一些程度上对于女孩们依然存在着恶意,而那些世人眼中自甘堕落的失足女孩更是如此。
似乎既然她们自己不懂得自尊自爱,那么不管在她们身上发生了什么事情,都是她们咎由自取。
而李浩之所以将这几个女孩囚禁两年之久,都未曾被发现也是因为如此。
他囚禁的那几个女孩都属于特殊职业,这些女孩们即使消失一段时间,也可能根本就无法引起任何人的关注。
这其实也正是她们的悲哀之处。
自己失踪了,但是由于职业特殊,根本没有人会在乎自己的去向,因此也就不会有人发现自己失踪,从而错过了最佳报警时间。
再者就是,可能会有个别人认为那些女孩本来就是做那个的,即使是被李浩欺辱了,那不就是她们的本职工作吗?算什么受害人?
非也。
这其实也是一种不公平的说法。
法律上人人平等,虽然那些女孩做特殊职业的,但也是基于双方自愿的原则,一个为钱,一个为财,这无可厚非。
但如果在她们不愿意的情况下,任何人都不能因为她们职业的特殊而肆意欺辱她们,这也是不被法律所允许的。
只要是在对方并非自愿的情况下对对方进行侵犯,那都是属于犯罪,这并不能因为职业的特殊而不同。
总结幸运的是,最终的罪犯成功落网,也算是给了已经遇害的女孩们一个交代。
不幸的是,在被害的过程中,那三名女孩未能坚持下去。
反而被罪犯同化,成为了李浩的帮凶,自己也从受害者变成了加害者。
虽然没人有资格能对她们做出指责,但终归是有些遗憾。
如果有人能及时发现她们的失踪并报警,结局会不会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