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家庭“分户”,会有哪些“好处”?

阿运农村人 2024-08-05 03:01:57

农村家庭“分户”,指的是农村家庭生育多个子女,在子女成年或成家后,从父母户口里面“分出去另立一户”,简单来说就是“把一个户口本变成两个或以上几个户口本”。

在农村,要“分户”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第一点:子女成年且经济独立(长期与父母分开居住,子女有独立居住和独立生活的能力),部分地区存在一个“矛盾”,农村家庭分户,为了以子女立户的身份重新申请宅基地,但当地却要求提供房产证明才可以办理分户,分户是为了住房,非要求有住房才给分户,十分矛盾。

第二点:一户中有两个和两个以上子女的,子女成年结婚后,以“整户”(新婚夫妻,配偶为农村户口,必须将户口迁入分户申请人的户中,即投靠关系)为单位提交分户申请,配偶为非农村户口,保持原户口性质,还是以配偶投靠关系提交分户申请。

第三点:独生子女不可分户。

第四:当地已经明确拆迁、合并等规划通知的落实,不允许分户。

农村家庭“分户”,会有哪些“好处”?

第一点好处:分后后可以申请新的宅基地,符合一户一宅原则。

农村地区实行“一户一宅”的 政策,分户后,可以依法提出宅基地申请,既能缓解原家庭“人多地少”的住房紧张问题,又能促进家庭和谐,所谓“眼不见心不烦”,不在一个锅里“搅勺子”,自然更加有利于整体大家庭的和谐。

第二点好处:以户为单位的拆迁补偿、冬季取暖补偿、用电补偿等,可以更多获得。

实事求是,农村以户为单位的拆迁补偿、冬季取暖补偿、用电补偿等,在分户后,都可以更多获得,任何关于“按户”分配的保障和补偿,都是能够更多享有的。举例子:全家人生活在一起的冬季取暖补偿为1000元,分为两户后,冬季的取暖补偿变成2000元,家庭经济补偿更多,经济负担更轻。

第三点好处:农村选举。

以户为单位的农村村书记选举,村民代表选举,都要进行户推(以户为单位推荐),分户后,单独落户的,可以多一张推举票。

有好处就存在坏处,农村“分户”的坏处主要有:

第一:人多地少。

人多地少,即使分户,未必就能顺利申请到宅基地,若是当地已经没有空闲宅基地地块可用于分配,甚至可能要在原本的宅基地地块进行“分割”,如此,分户申请宅基地的意义失去了,唯一的好处是可以流转本村集体内部成员闲置的宅基地,但这个是需要自愿花钱的。

第二:农业补贴收益可能受影响。

很多农业补贴都是按照承包的土地面积来进行发放的,在分户后,大家的土地面积也不如从前了,“平均分,户多地少(地是固定的,户越来越多)”,相应的农业补贴收益自然受到影响。

第三:可能影响家庭内部团结。

分户后,子女与父母不在一起生活,看似避免了“人多嘴杂”,家庭关系更加和谐。但是分户在农村也可能意味着“亲缘关系”的疏离,和所谓的“分家单过”一个意思,甚至有子女在“分户”后,不愿意主动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他们认为自己分户后的一切都依靠自身,而父母身边未分户的子女有父母的帮衬,容易诱发家庭内部矛盾,长远来看不仅没有让家庭关系更和谐,反倒是偏离了和谐。

如此,关于农村家庭“分户”,分户的条件、分户的好处、分户的坏处阐述完毕,如今在农村,关于家庭分户的条件和约束是比较严格的,并不是想分户就可以分户的,甚至不同农村地区的分户条件和要求也都是存在差异的,一是要结合当地的实际发展情况(是否有规划建设政策落地),二是要结合当地的土地资源利用率(包括宅基地和承包地),三是要具备“分户”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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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运农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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