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纵鉴定(SKYLABS)注意到,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高质量审判服务保障科技创新的意见》。
该《意见》共六个部分,二十五条。从总体要求、依法加强科技创新成果保护、创新主体保护、创新行为保护、科技创新法治化国际化市场环境建设和司法保护体制机制建设等六个方面提出了98项切实可行的政策举措,全面覆盖刑事、民事、行政三大审判领域,从司法政策、裁判规则、体制机制、队伍建设等多个维度提出明确要求。
《意见》具体内容概述如下:
1、总体要求:明确以高质量审判工作服务保障科技创新。
2、加强科技创新成果保护:共涉及6条28项具体举措。主要包括实施确保司法保护强度与科技创新程度相协调的司法政策,完善专利授权确权行政诉讼审理标准。同时,从工业设计、数字经济、商业秘密、重点领域四个方面提出了科技创新成果的司法保护规则。
3、加强创新主体保护:共涉及5条19项具体举措。主要从确定科技成果权益归属、审理技术合同纠纷、优化创新主体运作机制、保护科技人员正常合理流动和履职五个方面对依法加强科技创新主体司法保护明确裁判规则。
4、加强创新行为保护:共涉及3条17项具体举措。主要包括充分发挥保全措施、先行判决等制度效能,确保创新获得充分及时保护;加大惩罚性赔偿适用力度,让侵权行为付出更大代价;从规制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滥用诉权、打击科研造假等方面依法打击遏制阻碍创新行为,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科研生态。
5、加强科技创新市场环境建设:共涉及5条22项具体举措。主要包括依法规制科技创新领域的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助推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统筹处理专利与标准关系,助推科技创新领域国家标准体系建设;深化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司法合作,助推构建开放型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以及提出科技创新领域的金融纠纷、涉外纠纷两类具体案件的审判规则指引。
6、加强司法保护体制机制建设:从司法政策、裁判规则、体制机制、队伍建设等多个维度提出明确要求,为科技创新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意见》的发布和实施,对于推动科技创新、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能够为科技创新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还能够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推动形成更加开放、包容、创新的科研生态。同时也有助于提升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化水平,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