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2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布了去年12月的,全国违反“八项规定”的查处数据。
共查处问题225275起,处理312907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21369人。
于是有网友感叹:
“小苍蝇抓住了一堆,什么时候能够,倒查30年,把以前的腐败份子,也揪出来,就好了。”
这位网友,是这样认为的:
1.倒查30年,理应包括,这些时期。
-80、90年代
改革开放推进,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权力集中和资源短缺,产生大量腐败土壤。
一些党员、干部经不起考验,利用职权贪污、挪用公款,甚至倒卖国家资产。
-21世纪,楼市兴起
土地出让、房产开发、工程建设等领域,成为腐败高发区。
例如,黑龙江某市原副市长,房产开发腐败,涉案金额逾31亿元,被查封房产达1021处。
2.倒查30年,有哪些好处?
-打破腐败幻想
打破腐败份子幻想,利用时间淡化证据,逃避追责,不可行。
-重建公众信任
当公众看到退休官员,因二十年前的受贿案被查处,能直观感受到,“正义终将到来”的震慑。
-净化政治生态
使公职人员形成长期自律意识,从根源上,消除歪风邪气,压缩权力寻租空间。
-修复制度漏洞
倒查不仅追究个人责任,更能推动制度层面的“病理分析”。
当然,案件倒查30年,执行起来并不容易,因为大量物证已经消失,人证也记忆模糊了。但保留追责,仍旧很有必要,做了坏事,就得受罚,天经地义。1. 查实不足,影响公信力?有人说,我国刑法规定,最高20年的追责期,是因为案件超过20年,证据消亡严重,极难查实。的确是这样。如果证据不足,案件查实率过低,反而会影响司法公信力。2. 最高期限,该提了。但随着政务系统数字化,各种决策记录、审批过程,都已录入计算机。例如,浙江推行的“政务链”,已实现15年内,任一工程招标数据,瞬时调取。当前的物质条件,已经今非昔比,那么倒查最高20年的期限,是否可以往上调了呢?
谁反对谁就是贪官
严查严打1000年!
对谁反对谁就是贪官汉奸,只要证据确实,一百也该查,例如柳传志郭台铭这样的汉奸,李嘉诚这样的诈骗犯也应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