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本号推送了《餐饮店给“拉客”司机回扣案又被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以“小案重罚”为由同情,曾记否,“拉客”行为被口诛笔伐的情景还历历在目?》一文,老梁在文中写到:
显然,中国政法大学这位教授是对这家餐饮店产生“同情”之心了,理由是餐饮店一年都可能挣不到20万,这一下子就罚一百万太过分了——连一个政法大学教授都已经以违法当事人“挣多少”作为衡量是否“过罚相当”标准的时候,作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来讲,再说什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些众所周知的基本常识,似乎都没有什么意义了。
反正现在的舆论导向就是,只要被罚的当事人是“小微企业”,“获利少”,就属于“小过”,你行政执法部门罚人家了,哪怕是按照法律规定的“起罚点”从轻处罚的,也属于“重罚”,也要遭到舆论炮轰。
面对这样的舆论导向,基层行政执法人员该如何是好?
唉,“小过重罚”、“过罚不当”居然成了“流行语”,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
字里行间,大家应该能够看得出来,其实老梁最担心的是连法学专家们都只拿“小微”、“违法金额小”、“获利少”当作判断是否“过罚相当”标准的时候,这样的导向会引导违法当事人或为其站台的相关利益人刻意隐瞒事实真相,挖空心思地只向社会公众突出展现“小微”、“违法金额小”、“获利少”的情节,以博得社会舆论同情,给执法部门施加压力,从而达到逃避处罚的目的。
文章推送后,有很多网友给老梁发来消息提供了一些“内幕”线索。按照网友提供的线索,老梁进入为“回扣小饭馆”仗义执言的中国政法大学李建伟的视频号,确认那个“回扣小饭馆”确为李建伟教授一个同学的小侄儿开的,且这个信息是李教授亲口说出来的。从李教授视频号的留言中,很多网友爆出了这家“回扣小餐馆”的“内幕”。
由此看来,老梁关于“违法当事人或为其站台的相关利益人刻意隐瞒事实真相,挖空心思地只向社会公众突出展现‘小微’、‘违法金额小’、‘获利少’情节”的担忧,并非“杞人忧天”。
今天本号将这些信息汇总推送的大家,供大家分析研究。
需要声明的是,这些所谓的“内幕”都是网友的一家之言,需要官方认真调查核实,尽快给社会公众一个交代。
还有,如果经官方调查,最终确认网友所言属实,那么,为“回扣小饭馆”仗义执言的这位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是否也应该给社会公众一个交代呢?
当然,如果经官方调查这些网友所言属于恶意编造,那么这些网友也应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嘛!


【网友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