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秦可卿的秘密:一个养生堂弃婴,为什么能嫁进宁国府?

居士不红爱红楼 2024-12-08 09:18:37

金陵十二钗里,秦可卿身上笼罩的迷雾最为浓重,《红楼梦》在刻画可卿时,许多情节的设置,都让读者百思不得其解,以至于后世学者紧锣密鼓进行索隐,延伸出“秦学”。

可对于红楼文本研究而言,“秦学”更像是红楼外传,因为它完全脱离了《红楼梦》原著本身,跳出原著来分析原著,这无疑是雾里看花。

秦可卿临终托梦

不红君私认为,《红楼梦》的真正价值就在于文学艺术本身,昔日钱钟书先生拒绝采访,其言曰:如果你吃到一个鸡蛋,觉得好吃,你又何必去认识下蛋的母鸡?

私以为红楼研究亦是如此,《红楼梦》的价值在于书中的文笔艺术、人物塑造、人情世故、贵族文化风俗等等,而不在于研究作者的吃喝拉撒,并通过现实对照寻找历史影射,这种解读自诩“寻找红楼真意”,实则无趣至极,我等读者诸君还是吸取鸡蛋中的营养物质,莫要整日盯着鸡屁股研究。

但秦可卿身上的疑问,我们还是要细细分析,比如秦可卿的身世。

可卿去世,宝玉吐血

按照原著所记,秦可卿是秦业从养生堂抱回来的,其原因是秦业半生无子,只能领养了秦可卿,可其中的逻辑似乎不通,正如欧丽娟在《大观红楼》中所阐释的那般:

养生堂即清初时普遍设立的育婴堂,是专门收容初生弃婴的慈善机构,士人基于道德意识、追求理想社会秩序,以此作为解决弃婴、溺婴问题的救济措施,因此绝大部分是由邑绅邑商与地方官所私办,以长江中下游之大市镇最为稠密,无子的秦业从此处收养儿女,似乎顺理成章。然而,其中暗藏的玄机在于:自西周的宗法制度以来,收养之目的从“为宗”到“为家”,都是出于子嗣承继、宗祧延续的需求,因此一般而言,抱养者都是以男婴为多,女婴则极少。——《大观红楼》

秦业半生无子,一旦收养孩子,必定是为了家族香火承继,既然如此,他应该收养男婴才对,为何收养了秦可卿,这似乎是说不通的。

秦可卿丧礼

不红君以为,此观点之产生乃是对红楼文本认知不足所致,我们且看原著中秦家收养秦可卿的具体描述:

他父亲秦业现任营缮郎,年近七十,夫人早亡。因当年无儿女,便向养生堂抱了一个儿子并一个女儿。谁知儿子又死了,只剩女儿,小名唤可儿,长大时,生的形容袅娜,性格风流。因素与贾家有些瓜葛,故结了亲,许与贾蓉为妻。——第八回

秦业当年并不是只领养了一个秦可卿,还有一个男婴,只是后来这个男婴早逝,只剩下一个秦可卿!

薛蟠赠棺

秦业半生无子,于养生堂收养孩子时秉承“儿女双全”之原则,领养一儿一女,完全符合中国式家庭的生子向往,而在儿子死后,秦业又不可能把养了一半的女儿扔掉,这既不符合他为官的士人身份,也不符合人性,养个小猫小狗都会有感情羁绊,何况是人。

这当中值得拿出来的疑问是:秦可卿为什么能嫁进宁国府?曹雪芹用一句“素与贾家有些瓜葛,故结了亲”,将当中的因果逻辑草草带过,以至于后世学者苦思冥想,争论不休。

其实细品《红楼梦》中的婚姻现象,秦可卿嫁进宁国府,并不具有特殊性,只是学者们刻意将眼光聚焦在秦可卿身上,忽略了其他人的婚姻状况。

秦可卿死封龙禁尉

宁国府尤氏嫁给了贾家族长贾珍、荣国府大房邢夫人嫁给了荣府长子贾赦,如果说秦可卿的婚姻存在疑问,那么尤氏、邢夫人的婚姻是不是也应该“一碗水端平”,研究出个“尤学”、“邢学”才算公平。

原著对尤氏、邢夫人的家世介绍并不详细,但尤、邢两家的家境似乎并不是特别优越。

比如尤家的尤老娘贪图金银前程,就将尤二姐偷嫁给贾琏,又默认贾珍对尤三姐的骚扰,如果尤家当真是世家大族,能和国公府平起平坐,尤老娘母女三人真不至于落入如此处境。

另有邢夫人,自家的邢大舅无钱可花,还得专门跑到荣国府找邢夫人要钱,邢夫人不给,邢德全就在宁国府的宴会上向贾珍埋怨;

邢夫人的侄女邢岫烟一家人,更是穷得租庙里的房子长达十年,最后实在没办法,才来到京都投奔邢夫人。

死金丹独艳理亲丧

相比这两人,秦可卿的条件已经算优越了,许多学者非常执拗将秦可卿嫁给贾蓉,总结为“一个贫女嫁进国公府”,这种观点是极其偏颇的。

对于秦可卿的种种处境问题,绝不能偏执于“弃婴身份”,将已成为贾府嫡派正妻的女性,解释为一个市井庶民的可怜小媳妇,所谓身份低微、心理自卑、委曲求全等等的解释,都是胶着在“弃婴出身”所作的扩大性延伸......嫁给贾府的并不是养生堂的弃婴,而是朝廷五品官员的女儿,这是一般在探讨秦可卿的相关问题时,普遍忽略的一大重点。——秦可卿论

事实上,贾宝玉的婚姻中也有类似的情况,原著中除了林黛玉、薛宝钗、薛宝琴这三位婚嫁对象曾在文本记录范围内,另有第三十五回,又记录了民间暴发户傅试,想把妹妹傅秋芳嫁给贾宝玉,为此一直拖着妹妹的婚姻不落实,拖到二十三岁还未出嫁,足可见贾府的婚嫁模式并不是绝对的“门当户对”,中间大有弹性空间。

浪荡子情遗九龙佩

最后就是秦可卿的丧礼,以《红楼梦》前八十回为据,宁国府一共举办过两次丧礼,一次是秦可卿、一次是贾敬——可曹雪芹对秦可卿的丧礼描绘极为隆重,远远压过贾敬。

秦可卿的丧礼,不仅有八公的祭奠,还有京都四王在路边设立祭棚,这种待遇非寻常人可比,为此一些学者认为,这是“秦可卿乃废太子之女”的文本佐证。

不红君则认为,将秦可卿、贾敬的丧礼进行对比,本身就是不明智的,因为这当中涉及到一个文笔重复的问题。

曹雪芹写红楼,堪称惜字如金,绝不作重复之笔,秦可卿乃金陵十二钗之一,又是《红楼梦》去世较早的一个人物,她满足“细细写来”的创作要求,而到了贾敬的丧礼,曹雪芹基本是一笔带过,把重点放在贾珍、贾琏和尤二姐、尤三姐身上,以展开后文,如果再次详写丧礼,就会和秦可卿丧礼发生重复,曹雪芹这种级别的作家是不屑这么写的。

秦可卿丧礼

因此,秦可卿身上的诸多疑问,并不需要跳出《红楼梦》这本书来找答案,也不需要进行历史影射才能解读,这些疑问用曹雪芹留下的小说文本基本就可以回答,我们不能为了研究而研究,能用原著给出答案,还是先不要进行天马行空式的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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