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尤其是家人牵涉刑事案件时,往往心急如焚,急切地想找个靠谱律师帮忙。可这时候,一些不良律师就瞅准机会,准备狠狠 “宰” 你一笔。我是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李肖峰律师,作为专攻行政诉讼和刑事案件的律师,今天,我就给大家讲讲最常见的三类坑人家属的律师,大家务必擦亮眼睛,千万别上当。
这类人根本没有律师执业资格,却冒充律师招摇撞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我曾遇到这样一个案例,有个叫张大爷的,他儿子因涉嫌盗窃被公安机关拘留。张大爷在看守所附近碰到一个自称 “王律师” 的人,这人拍着胸脯保证能把他儿子弄出来,费用还不高。张大爷病急乱投医,就信了他,给了他两万块钱。结果这 “王律师” 收了钱后,就找各种借口推脱,最后直接失联了。张大爷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赶紧报警。后来才知道,这个 “王律师” 根本没有律师执业证,就是个骗子,专门在看守所附近忽悠像张大爷这样的家属。所以,大家记住,找律师一定要查看对方的律师执业证书,红棕色 64 开本,封闭盖有金色国徽,写有金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第一页有本人照片盖有省、直辖市、自治区司法局的钢印,还必须盖有当年年检的司法局的印章,缺一不可。没有这个证,那就绝对不能信,不管他说得多好听。
二、拍着胸脯胡乱承诺结果的律师在现实生活中,这类律师非常多,也是最容易让家属上当受骗的,据统计大概 80% 的人都在这上面栽过跟头。刑事案件的结果受到很多因素影响,包括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司法机关的判断等等,没有哪个律师能保证一定能达到某个结果。《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律师承办业务,应当告知委托人该委托事项办理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不得用明示或者暗示方式对办理结果向委托人作出不当承诺。”
比如说,李女士的丈夫被指控贪污受贿,有个律师找到李女士,信誓旦旦地说:“我和法院的人很熟,这个案子包在我身上,保证能判个缓刑。” 李女士听了,觉得找到了救星,马上和这个律师签了委托合同,还交了一大笔律师费。结果案件到了法院,律师的所谓 “关系” 根本没用,李女士的丈夫还是被依法判刑。李女士去找律师理论,律师却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说什么是法院临时变卦,他也没办法。大家想想,法院的判决是严肃公正的,怎么可能因为某个律师的 “关系” 就随意改变呢?遇到这种轻易承诺结果的律师,大家一定要保持清醒,别被忽悠了。
三、打着 “关系” 旗号,号称能 “搞定” 司法机关的律师这类律师常常吹嘘自己和公检法的人关系有多铁,能通过关系帮当事人减轻处罚甚至无罪释放。可在如今越来越规范的司法环境下,这种靠 “关系” 办案的情况几乎不可能出现。司法机关办案都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如果律师真的通过不正当手段干扰司法办案,不仅当事人的权益得不到保障,还可能涉嫌行贿等违法犯罪行为。
曾经有个案例,赵先生的儿子因故意伤害罪被起诉,有个律师找到赵先生,说他和负责这个案子的法官是老同学,只要给法官送点礼,就能让法官轻判。赵先生犹豫再三,还是给了律师一笔钱让他去 “打点”。结果,律师收了钱后,并没有去行贿法官,而是自己私吞了。后来案件正常审理,赵先生的儿子依法被判刑。赵先生这才知道自己被律师骗了,想要维权却发现困难重重。大家要明白,司法公正不容亵渎,找律师还是要找那些靠专业知识和技能办案的,而不是靠所谓 “关系” 的。
大家在找律师的时候,一定要谨慎再谨慎。要通过正规渠道,比如向当地司法局、律师协会咨询,或者向有经验的人请教,了解律师的资质和口碑。千万不要被那些不良律师的花言巧语所迷惑,不然不仅钱打了水漂,还可能耽误当事人的大事。记住,专业、负责、遵守职业道德的律师,才是真正能帮到你的人。
我是李肖峰律师,欢迎关注账号,如果你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可以向我咨询。要是你还想了解更多辨别律师是否靠谱的方法,或者对文中的案例有疑问,都能随时跟我说,我很乐意继续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