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张氏女,育有二子,皆聪慧可爱。昔年,闻信泰人寿有分红之险,利厚于常,遂心动,欲为子女各置一份,以备将来之需。保险营销者言之凿凿,谓十年期满,子女入学堂,即可取本息,其利颇丰。张氏信以为真,遂于二零一一年,为儿女各购恒富通两全保险(分红型),年缴资费二万三千五百余,十年不辍。
岁月如梭,转瞬十年已过。张氏欲取本息,以备子女求学之用,然保险公司告之,期未满,不可取。张氏愕然,细阅保单,方知保险之期,竟长达七十三载,至二零八四年方满。张氏大惊,悔之晚矣。
张氏遂与信泰人寿交涉,言营销者误导,欲全额退保。然保险公司称,张氏电话回访时,已知悉条款,且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营销者误导。合同既已生效十三载,全额退保,实属难事。张氏无奈,只得作罢。
吾观此事,感慨良多。分红之险,虽名利双收,然风险亦存。投保者当审慎,详阅条款,勿为营销者之言所惑。且保险之本意,在于保障,非为投资。分红之险,虽有利可图,然亦须承担风险。若求短期之利,恐非明智之举。
张氏之事,亦警示世人,投保须谨慎,莫为贪利而失察。且当留意证据,以备不时之需。分红之险,犹如股市,有盈有亏,须有心理准备。若遇风险,当及时止损,勿使损失扩大。
吾以为,保险之道,在于保障,非为投机。投保者当明此理,审慎选择,方可得保险之真谛。分红之险,虽有其利,然亦须量力而行,勿为利所迷,而失保险之本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