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先生为和女友订婚,给出家乡习俗最高规格的106万天价彩礼。
婚后,他却发现妻子刚拿到第一笔50万元彩礼,就去和前男友私会,并拍下大尺度照片。顾先生痛苦质问,妻子冷漠回应:“那50万已经花完,爱咋咋地!”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一起来看看吧。
01案例回顾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顾先生是福建人,家中独子。父母因他迟迟没对象,急得不行,找人帮他介绍了一个女孩,长相甜美,身材窈窕,有过恋爱经历。顾先生第一次见马某,就被她开朗的性格和出众的外貌吸引住了。他并不介意对方有过前男友,他只开心自己才是那个对的人。两人谈了一段时间后,顾家先付了50万元彩礼,把婚事定了下来。之后马某还以顾先生妻子的身份,参加了奶奶的葬礼,根据当地习俗,两人已经算是夫妻了,只差补上结婚证。此后,顾家又给了马某两笔钱,加上金银饰品,总共超过了100万元,是当地最高的彩礼规格——106万元。婚礼当天,顾先生和马某风光无限,羡煞旁人。顾先生满心以为自己拥有了最幸福的婚姻。次年1月,两人正式在民政局登记结婚,开始共同生活。可谁知道,短短四个月后,顾先生就发现马某的秘密——她竟然在拿到第一笔彩礼后就去和前男友去开房,还拍了在海边亲密拥抱和一些大尺度的照片!
天价彩礼本是他为了表达对妻子的尊重,没想到妻子是把他当提款机,有了钱就去找前男友。他给的天价彩礼,反而让他们有钱旅游、开房、拍照,侮辱自己!顾先生心如刀割,不能接受这样的背叛,提出离婚,并要求马某返还近百万元的彩礼。没想到马某不仅拒绝,还理直气壮地说:“50万都花完了,爱咋咋地!”“你这不是骗人吗!”,那50万彩礼钱可是父母辛苦一辈子攒下的,顾先生要求拿回自己父母的血汗钱!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案呢?02案例分析本案马某在婚前与前男友交往是否违反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它明确规定了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但未涉及订婚阶段的行为,情侣或订婚期间的忠实义务属于道德义务,法律一般不予干涉。本案中,顾先生和马某虽已订婚,但还没领结婚证,因此马某有道德瑕疵,但可能不构成法律上的过错。不过她的行为对婚后双方的信任和婚姻稳定影响较大,法院可能也会考虑到这一点。既然马某的行为有影响,那顾先生能要回106万元彩礼吗?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时,法院支持的情形包括: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本案中,顾先生与马某已登记结婚,还共同生活了,不能强制返还彩礼。不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规定》指出:“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金额较高,法院可结合案件具体情况酌情判决返还部分彩礼。”顾先生与马某共同生活时间仅四个月,106万元的彩礼数额较高,法院可根据当地风俗和双方具体情况让马某返还部分彩礼。那么马某声称“50万已经花完”,对返还彩礼有影响吗?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即使马某声称彩礼已被花光,法院也可以判她得还。如果她拒绝履行,顾先生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查封、扣押或拍卖马某的财产以偿还债务。所以,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建议顾先生起诉到法院,以法律途径为自己维权!03深刻教训网友热议:“太无耻了!这女的不安套路出牌,后果很严重。”还有网友说:“这不是诈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