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依法处罚外,还需加强市场监管
文/马进彪
今年6月下旬至7月上旬,新京报记者应聘进入必胜客北京和谐广场店和魏公村店,发现后厨存在多种食品安全问题:餐厅管理人员篡改效期标签,食材不按时废弃;员工拆掉外包装,将过期食材“化整为零”;烹炸用油长期不更换,相关指标超标近一倍等。此外,记者查询还发现,其中必胜客北京和谐广场店,曾因食材超保质期,于今年3月被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5万元的处罚。(新京报7月20日)
必胜客是一家规模较大的连锁店,它的经营模式也被消费者们认可,而这次被记者查出了较多食品安全问题,这确实让人们一惊,怀疑自己或众多的消费者是否也曾经吃过那里过期食材做出的食品。但这是一家大企业,一般来说不会总出现坑害消费者的问题,因此人们可能不会过多地在意,善意地认为可能是偶然“只此一次”,改过就行了。但人们这么想就大错特错了,因为早在今年3月必胜客北京和谐广场店,就曾因食材超保质期,被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5万元的处罚。
由此可以看出,必胜客的这家店已经不止一次地涉入同一条河,而这显然不是偶然之事,而是必然之为,因为这虽然只是一年内被查出了两次,但对于这样不能自律的企业来说就还可能存在着大量未被发现的情况。这就犹如“毒树之果”理论一样,一棵树上结出了一些带毒的果子,那么就可以合理怀疑它整棵树上结出的果子都有毒。因此,消费者就不能简单地原谅这家企业,因为不明不白地原谅了它,就等于纵容了这家企业的违法行为,而它最终要坑害的就是更多的消费者。
但消费者对它的“惩罚”只是消费者自身用脚投票做出的努力,而这代表不了也代替不了市场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因此,消费者的“自治”其实是对市场相关监管部门的呼唤,并且消费者需要得到相关部门及时的回应。对此大家也许注意到了,必胜客这家店存在的诸多食品安全问题都是由记者发现的,而这问题就来了,人们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市场专职的监管部门哪去了?难道非要记者代替监管部门吗?监管部门的主观能动性哪去了?设置监管部门的意义又何在?
市场监管部门是市场运行机制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它存在的意义在于防微杜渐,从大处着眼,从小处抓起,从小处发现大问题,从而不让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这不但保护了消费者的利益,也对一些不法企业是一种教育式的挽救。因此,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依法担负起国家赋予的重要职责,充分用好用足自身的监管能力,让消费者因监管的存在而感到放心,让消费者因监管的存在而消费时更感到舒心,监管部门当以自身之职使市场运行得更加符合消费者的合理诉求,让消费者时时刻刻都能感受到监管部门的无形存在。
食品安全问题无小事,它关系到消费者的身心健康,舌尖上的安全历来都是人们严格防范的方面。但舌尖上的安全最终还需要相关监管部门的依法履责和不懈努力,要依法对坑害消费者的企业给予顶格处罚,大大提高它们的违法成本,让它们长长记性,以法治的方式让它们不敢再店大欺客。而对于这些,目前还没有做到,所以给那些不能自律的企业留下了可钻的空子,而这恰恰显示的是相关市场监管部们的缺位,因此对于这类违法企业,除依法严厉处罚外,还需要补上这个缺位,要加强市场监管力度,依法让监督管理体现出国家制度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