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释:纲鉴易知录》8.12东汉纪•5/59孝献皇帝

快乐开心正明 2025-04-01 04:33:33

管宁:字幼安.管仲后裔,汉末三国时期著名隐士,学者,与华歆、邴原并称为“一龙”,著有《氏姓论》

简释:孝献皇帝

管宁、邴原、王烈前往辽东。

公孙度在海外威势盛行,中原地区为躲避战乱的士人大多归附他,北海的管宁、邴原、王烈都前去投靠。管宁年轻时与华歆是朋友,曾经一起锄地种菜,见到地上有金子,管宁挥动锄头不回头看,华歆捡起金子后又扔掉了,人们因此知道了他们两人品格的高低。邴原外出求学,八九年才回来,老师和朋友因为邴原不喝酒,准备了米和肉为他送行。邴原说:“我本来能喝酒,只是因为怕喝酒会使人神志迷乱荒废学业,所以才戒掉了。如今要远别了,可以喝一次。”于是一起饮酒,一整天都没喝醉。管宁、邴原都凭借高尚的操守而著称,公孙度腾出馆舍来等候他们。管宁拜见公孙度之后,就在山谷中盖了房舍居住,来避难的人渐渐都来追随他,过了一个月就形成了村落。管宁每次拜见公孙度,谈话内容只有经典学问,不涉及世俗之事。邴原性格刚直,通过公正的议论来纠正事物。管宁对邴原说:“潜藏的龙因为不显露才成就品德,在不适当的时候发表言论,都是招致灾祸的做法。”于是秘密地送邴原逃走回家,公孙度也没有再去追他。王烈才能功业超过常人,善于教导和诱导别人。有个偷牛的人,被主人抓住了,偷牛的人请罪说:“甘愿受刑被杀,只求不要让王彦方知道。”王烈听说后,派人去感谢他,并送给他一端布。有人问他这样做的原因,王烈说:“这个盗贼害怕我知道他的过错,这说明他有羞耻心。既然知道羞耻,那么善良的心就会产生,所以送给他布来鼓励他做好事。”后来有个老人在路上遗失了一把剑,一个过路人看见了就守在那里。到了傍晚,老人回来,找到了剑,觉得很奇怪,就把这件事告诉了王烈,王烈派人去查访,发现竟然是先前那个偷牛的人。凡是有争讼是非曲直的人,准备去请王烈评判,有的走到半路就返回去了,有的望见王烈的房舍就回来了,他们都相互推让,认为自己理亏,不敢让王烈知道。公孙度想让王烈担任长史,王烈推辞了,去做商人来使自己名声受损,才得以免去长史之职。

待续.简释6/59孝献皇帝

邴原:字根矩.东汉末年名士.大臣!初为北海相孔融所举.曹操为司空.东阁祭酒.五官将长史,闭门自守

【考注】

①、管宁:字幼安,公元158年出生,北海朱虚人,今山东临朐县;管仲后裔,汉末三国时期著名隐士,学者,与华歆、邴原并称为“一龙”,著有《氏姓论》。东汉末年天下大乱时,他到辽东避乱。在当地只谈经典而不问世事,并引来大量逃避战乱的人,于是管宁就开始谈祭礼、整治威仪、陈明礼让等教化工作,颇受人们爱戴。管宁故乡的人们为怀念他,特建管宁祠,筑管宁冢,邻近五村无不以“管公”名村。正始二年即公元241年病故,时年84岁。

②、邴原:字根矩,北海朱虚人,今山东临朐东。东汉末年名士、大臣!家贫、早孤。初为北海相孔融所举。曹操为司空,任原为东阁祭酒。建安十五年即公元210年,任为丞相征事,后又代凉茂为五官将长史,闭门自守,非公事不出。随曹操征吴而卒。

王烈:字彦方.汉末三国时期人物!少时师从陈寔.闻名遐迩;董卓作乱时避乱辽东,多次拒绝曹操的聘请

③、王烈:字彦方,平原县人,今山东平原人。汉末三国时期人物!生于永和六年即公元141年;少时师从陈寔,闻名遐迩。董卓作乱时避乱辽东,并多次拒绝曹操的聘请。建安二十三年即公元219年,78岁时病死于辽东。

④、华歆:字子鱼,公元157年出生,平原郡高唐县人,今山东省高唐县;汉末至三国曹魏初年名士、重臣,谥号“敬”。早年拜太尉陈球为师,与卢植、郑玄、管宁等为同门。汉灵帝时华歆被举为孝廉,任郎中,因病去官。又被大将军何进征召为尚书郎。后任豫章太守,甚得民心。孙策率军南下,华歆举郡投降,被奉为上宾。官渡之战时,被征为议郎、参司空军事。入为尚书、侍中,又代荀彧为尚书令。丞相曹操讨孙权时,授华歆为军师。后为魏王国的御史大夫。曹丕即王位,拜华歆为相国,封安乐乡侯。曹魏建立后,其相国职名改称司徒。魏明帝即位,升任太尉,晋封博平侯。太和五年十二月即公元232年1月去世,终年76岁。

华歆:字子鱼.汉末三国曹魏名士.重臣.谥号“敬”!拜太尉陈球为师.与卢植.郑玄.管宁同门;官至太尉.博平侯

原文:孝献皇帝

管宁、邴原、王烈适辽东。

公孙度威行海外,中国人士避乱者多归之,北海管宁、邴原、王烈皆往依焉。宁少时与华歆为友,尝共锄菜,见地有金,宁挥锄不顾,歆捉而掷之,人以是知其优劣。邴原游学,八九年而归,师友以原不饮酒,会米肉送之。原曰:“本能饮酒,但以荒思废业,故断之耳。今当远别,可一饮。”于是共饮,终日不醉。宁、原俱以操尚称,度虚馆以候之。宁既见度,乃庐于山谷,避难者渐来从之,旬月而成邑。宁每见度,语唯经典,不及世事。原性刚直,清议以格物。宁谓原曰:“潜龙以不见成德,言非其时,皆招祸之道也。”密遣原逃归,度亦不复追也。烈器业过人,善教诱,有盗牛者,主得之,盗请罪曰:“刑戮是甘,乞不使王彦方知也”,烈闻,使人谢之,遗布一端。或问其故,烈曰:“盗惧吾闻其过,是有耻恶之心,既知耻恶,则善心将生,故与布以劝为善也。”后有老父遗剑于路,行道一人见而守之。至暮,老父还,寻得剑,怪之,以事告烈,烈使推求,乃先盗牛者也。诸有争讼曲直将质之于烈,或至涂而反,或望庐而还,皆相推以直,不敢使烈闻。度欲以为长史,烈辞之,为商贾以自秽,乃免。

待续.原文6/59孝献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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