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鎧
编辑|刺猬
厄立特里亚的分离运动并不是埃塞俄比亚唯一的分离斗争,但是它是冷战时期,延续时间最长,并从埃塞唯一成功分离的运动。
20世纪70年代以来,埃塞俄比亚历史上相继出现了较多的分离斗争,规模较大的有提格雷、奥罗莫和西索马里的分离运动。
尽管除厄立特里亚外,这些地区没有成功分离,但是,仍然存在分离的风险。
如果埃塞俄比亚想要成功解决国内的分离问题,就必须吸取厄立特里亚成功分离的经验和教训,在民族治理的过程中尽量避免制造分离的因素。
多元文化调试与民主政治相结合如今,“治理”和“民主”被认为是发展政治的核心,治理不善越来越被视为社会中所有邪恶产生的根源之一。
如何治理埃塞俄比亚的分离问题,是自海尔·塞拉西帝国政府延续至今的一大难题。
考虑到埃塞俄比亚相对两极分化的政治和多民族、多语言、多文化的国家现状,对民族、人民权利的追求是政治话语的中心,很难产生一个压力较小的以发展为导向的政治领导。
伯纳德·路易斯写道:当人们意识到事情不对劲时,他们可能问两个问题,一个是“我们做错了什么?”,另一个是“谁对我们做了这些?”,后者导致阴谋论和偏执,第一个问题则引出了另一种思路——我们如何纠正它?
埃塞俄比亚本身是一个多民族、多语言、多宗教的国家。
这种“多”的存在状况决定了埃塞俄比亚不能过度拔高任何一个民族的文化,更不能以一种文化来统治其他文化,不然会引起其他民族或地区对强制要求的主流文化产生抵触。
从19世纪80年代孟尼利克统一埃塞俄比亚开始,东正教和阿姆哈拉文化的统治地位破坏了该国的多民族特征,从此以后,争取民族平等、民族独立和民族自由的斗争一直延续到埃塞俄比亚人民革命民主阵线推翻德格统治时期。
如今想要治理像厄立特里亚分离运动这样的对政府造成巨大冲击,甚至可能造成国家分裂解体的问题,埃塞政府应该顺应多民族、多语言、多文化中心的特征,打造一个多元文化并存的埃塞俄比亚社会。
沃特森在其著作《多元文化主义》中指出:多元文化主义首先是一种文化观,核心是承认文化的多样性,承认文化之间的平等和相互影响。
埃塞俄比亚是一个拥有3000多年历史的古老国家,各民族在几千年的演变,无数次的交融汇合中,各族文化都形成了自身的特色,大多数都以民族文化的形式存在和发展至今。
因此,埃塞俄比亚的文化向来是多元文化并存的,而不存在单一文化演进的问题。在埃塞俄比亚,文化的平等取决于民族的平等,而民族的平等又取决于政治的民主。
从历史上看,埃塞俄比亚的政治是一部充满了种族冲突和竞争的历史。由于早期的统治者是由某些民族的领导者所选的,所以君王一般具有民族性。
尤其是地位尊崇的阿姆哈拉族,它的起源据称可以追溯到《旧约全书》。阿姆哈拉人声称公元1世纪建立该王朝的国王孟尼利克一世是以色列国王所罗门的儿子。
这一民族尊贵的血统一直延续到1974年,并且期间得到了东正教的大力支持。阿克苏姆王朝和阿姆哈拉族的历史得到了美化,并长时间被赋予独一无二的统治权力和合法性地位。
这种政治上的偏心引起了许多民族和地区的不满,甚至引发了与中央政府相抗衡的分离运动。
20世纪50年代后,一些分离主义者从埃塞俄比亚崛起,对埃塞政权和国家建设的稳定性造成了重大影响。
1991年后,事实上埃塞俄比亚仍然生活在一个由所谓的革命民主制统治的“铁板一块的政党国家制度”中,尽管它声称是“多党制”的,但是除了民主革命党之外,其他的党派参与度不高。
勒福特进一步声称:尽管名义上埃塞联邦制国家将权力下放给地方当局,但是它比以前的任何政府都要强大,并发展了中央高度控制的自上而下的规则结构,限制了地方的主动性和自主权。
埃塞俄比亚目前作为一个发展型国家,想要解决分离问题,就必须要深化民主和善政的概念,坚持多元文化调试与民主政治相结合的治理方法。
具体表现在建立一个完善的政府和社会管理体制,维护好所有利益攸关方一体化的关系,包括国家行为者、私营部门、民间社会组织、非政府组织等。
民主政治它是参与性的,以共识为导向;此外,它是负责任的、透明的、反应迅速的、公平和包容的。
民族融合与认同政治:建设公民国家埃塞俄比亚是一个典型的多民族国家,全国共有80多个民族,其中奥罗莫族为第一大民族,大约占全国人口的40%;
其次是阿姆哈拉族,占全国人口的30%;提格雷族为第三大民族,占全国人口的8%左右;其中较大的民族还有古拉戈族、索马里族、阿法尔族、锡达莫族等。
埃塞俄比亚的民族问题由来已久。历史上,位于埃塞北部的阿姆哈拉人和提格雷人被统称为阿比西尼亚人,是埃塞文明的创造者。
后来,随着埃塞统治向南推进,文明中心也随之南移。原先居住在南方的民族要么被征服,要么被赶往其他地区。
随着19世纪末,孟尼利克的武力征服,他建立了埃塞的封建帝国统治,大致奠定了如今的疆界。
帝国统治期间,民族间的摩擦几乎没有停止,主要集中在奥罗莫族、提格雷族、索马里族、阿法尔族等,各民族对阿姆哈拉族的封建统治一直不满。
在海尔·塞拉西帝国统治后期,这些愤懑的民族纷纷起来反抗,许多民族和地区都爆发了反叛政府的分离斗争。
其中1962年,厄立特里亚人是最先开始进行分离斗争的地区,之后奥罗莫人、索马里人、提格雷人和阿法尔人也纷纷出现了分离组织和反政府武装。
针对历史上频发的分离运动,以及至今仍在影响埃塞俄比亚的民族冲突,主要是各民族缺乏对埃塞俄比亚的国家认同。
“认同”这个词的本质特征在于它必定是相关行为人对自身的看法。来自心理学层面的认同,经过埃里克森的转换,成为了自我与他人关系的量词;后来一些学者和把“民族”、“族裔”、“国家”等研究客体容纳到认同理论的阐释中。
安东尼·史密斯认为,民族认同是“对构成民族与众不同遗产的价值观、象征物、记忆、神话和传统模式持续复制和重新解释,以及带着那种模式和遗产及其文化成分的个人身份的持续复制和重新解释。”
从这一层面看,一个国家想要拥有统一的民族认同,就必须利用能表明其民族身份的符号系统,包括语言符号、宗教仪式、信仰符号等。
然而,民族身份在短时期内是不可更改和移植的,在这种情况下,弱化民族身份、积极培育和塑造新的身份认同是解决民族问题的一大出路。
这一身份认同又以基于公民身份的国家认同为佳。
但是,在国家认同建构的过程中,弱化民族身份并不等于清除,只是在国家层面去掉民族身份的特性,形成以公民身份为依托的国家概念。
对此,最快速最有效的方式应该是从政策与公民的角度进行国家认同建构。在菲利克斯·格罗斯看来,建设公民国家必须以政治为纽带,核心制度是赋予公民权。
而公民权作为一种与民族意识、民族身份分离的新的认同,实现了把公民的目光从亲族关系转化到政治地域关系中。
这样就需要国家拥有长远的策略眼光,制定出有效的、适宜的民族政策。
当今的埃塞政府应当吸取埃塞俄比亚帝国民族政策的经验教训,弱化甚至取消基于民族身份的政策供给,这是解决该国民族问题的可行方案之一。
这一方案指的是国家政策不以民族身份为依据,而以公民身份为依托,实现公民身份与民族身份的双重认同。
公民身份表达的是一种公共认同,即一种政治共同体中完全平等的成员资格;公民国家并不追求国家与民族的统一,而是追求国家与疆域的统一。
发展经济及建立公平、公正的分配机制为什么20世纪60年代到90年代成为了埃塞俄比亚历史上分离运动频发的时期呢?
除了民族、宗教和政治等因素之外,经济发展状况以及不公平的分配方式也是造成分离运动不容忽视的因素。
20世纪60年代初,埃塞俄比亚仍然是一个贫穷落后的非洲小国,以农业经济为主。在海尔·塞拉西帝国统治时期,埃塞俄比亚的土地制度十分复杂。
在各省和各省内部之间,农民对土地的权利南北地域差异十分明显。在北方盛行的是一种称为里斯特的土地保有制,这是一种靠继承权来获得土地的制度。
然而,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土地资源分配却得不到合理安排。
一些人被排除在权利之外,例如陶工、织布工、铁匠、制革工和少数宗教人士,他们不允许拥有土地,造成了生活上的不稳定。
于是,这些人在分离运动兴起时,出于对土地分配制度和政府、贵族征收高额税收的不满,加入了分离组织。
1942年、1951年、1963年至1970年,北方的提格雷族和厄立特里亚地区都多次发生抵制政府和贵族征税的叛乱。
埃塞俄比亚帝国时期,统治者将土地交给士兵和那些与政府合作的人。
他们形成了南方的统治阶级,并且通过收纳租金、实物、获得农业生产者的剩余产品和强制百姓服兵役的形式剥削南方农民。
该地区与北方的里斯特制度不同,形成了以私有租赁制为主的土地制度。农民获得土地的机会不像北方那样通过继承制度来管理,而是通过租佃的形式参加劳作。
在整个埃塞俄比亚南方,大约80%的土地都实行租赁制,土地控制在当地贵族手中。这种生产组织形式削弱了农民对土地的控制,增加了他们对封建地主的依赖。
在该地区,大约每两个农民中就有一个是佃农,他们每年向地主支付四分之一到一半的农产品。由于南方地主的严重剥削,许多民族也兴起了反抗塞拉西帝国统治的分离运动。
从塞拉西帝国统治时期分离问题产生的分配制度因素可以看出,分配不均是造成国家不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
想要改变这一危险状况就应该建立公平、公正的成果分享机制,关键是使居住在埃塞俄比亚土地上的不同民族及居民群体都有机会参加到成果分享中来,防止出现土地分配不均、资源和经济发展成果被一些特定人群独享的现象。
此外,在中央与地方的分配上也应该向地方进行政策倾斜,这样将有助于缓解地方政府的经济压力。
然而,造成埃塞俄比亚分离运动频发的因素除了土地、资源分配不均外,还有整体上经济发展的缓慢。
1991年5月,德格政府的下台就与经济发展缓慢有着重要的联系。
埃塞俄比亚的一些做法将经济发展的迟缓转变为饥荒,后来,由于政府政策的不当,饥荒变成了大规模的荒灾,因此引发了许多地区对中央政府的叛乱,甚至引发和加剧了一些民族或地区的分离运动。
20世纪70年代,埃塞俄比亚的经济发展受到国内战争的破坏,军队许多行动都使国家经济陷入了停滞甚至倒退。
在农村地区,军队通过重新安置政策、村庄化和以武力威胁群众强制迁移的手段将一些居民区转变为战略基地,然而,这一行动对农业、手工业和商业贸易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军队所到之处,庄稼尽毁,禁止自由贸易,并且还轰炸叛乱地区的贸易市场。70年代初和80年代初,埃塞俄比亚发生了严重的干旱,特别是中北部地区。
干旱引起的广泛的环境恶化、土壤侵蚀、荒漠化结合埃塞社会无节制的人口增长、农业投资长期不足以及不利于经济发展的农业发展政策等因素,造成了埃塞俄比亚社会的长期动荡。
北部的厄立特里亚、提格雷和沃洛省都遭受了严重的饥荒,导致数十万民众处于饥饿状态。据埃塞俄比亚传统基金会保守估计,这些地区的饥饿人口大约占总饥饿人口的60%到80%。
然而,在如此严峻的经济危机和生存挑战的情况下,政府并没有为饥饿的民众作有意义的政策调整,反而向国际社会隐瞒饥荒的事实。
因此,这些地区的民众对统治者的无作为更加感到厌恶,纷纷加入当时厄立特里亚的分离组织,以便获得中东国际的粮食援助。
从上述内容可以看出,经济的困顿和饥荒是分离运动产生和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政府想要从根本上解决分离问题,怎样提高经济的发展是一个不容忽视的方面。
但是到目前为止,埃塞俄比亚仍然缺乏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大多数生产活动都不是能源密集型的,而更多依赖人力和劳力。
因此,无法利用更现代、更有效的生产形式,以至于埃塞俄比亚农业部门一个多世纪以来,无法将民众从贫困的社会经济枷锁中解放出来。
在这种情况下,更加需要政府制定合理、公平的分配制度来平衡经济发展能力的不足。
此外,政府还应该结合埃塞俄比亚的资源优势,充分发挥资源带动发展、改善民生的作用;充分解决好频发的饥荒问题,建立完善的饥荒救助机制,以民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