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存在的初衷,是通过日常的保洁、安保和基础设施维护,让居民享受到整洁、安全、秩序良好的居住环境。
理想状态下,物业与业主是互利互惠的关系。
但现实中,业主与物业的矛盾却不断激化。
1. 服务不到位,收费难
近几年里,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在网络上出现“业主和物业爆发矛盾”的热点事件。
至于爆发的理由,其实大差不差。
比如乱收停车费,不让业主回家。
比如业主家被陌生人住进去,物业一问三不知,有的还是物业领进去的。
比如物业上门殴打业主。
......
用一句话来形容:服务很拉胯,自己还牛*哄哄的,业主很不满意。
今年的315期间,中国房地产报还做了一个小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希望配套物业服务水平可以改进的,占比高达32%,可见有多少业主对物业不满。
面对如此情况,很多业主干脆停交物业费,结果让双方矛盾再次升级。
网络上,甚至有大量网友希望全面取消物业。
那么问题来了:物业真的有希望取消吗?
2. 央媒和住建部对物业的态度
很早的时候,央媒就发文表示:在没有找到更好的替代服务方式之前,物业仍具有其存在的价值和必要性。
原因很简单,因为城市化生活确实需要专门的团队来维护和管理小区秩序。
如果完全取消物业服务,居民的生活品质和小区的运转势必会受到影响。
而住建部在老旧小区改造文件中提到过:对于改造后的小区,有条件的可以引进物业进行管理。
因为老旧小区在完成旧改后,需要专业的维护才能保证改造成果的持续性。
至于引进的物业的方法,可以通过政府主导引进、居民自主选择引进两种方式。
当然了,如果不想引进物业,小区业主可以进行自治。
不过从实际情况来看,引进物业的旧改小区占多数。
此外,住建部在“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中又说过:
建设适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的好房子,不仅关注房屋的基本居住功能,还注重房屋的品质、配套设施、社区环境等方面,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这其中的配套设施,其实就包括物业。
央媒强调了物业的重要性,住建部在旧改以及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中又要继续“使用”物业。
很明显,想要取消物业,这是不可能的。
3. 物业的问题不容忽视
虽然不能取消,但物业存在的问题却不容忽视。
现阶段,相比于取消这样的大动作,更合理的做法是,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督和管理,提升服务质量,确保业主的利益得到保障。
同时,作为业主,也应该熟悉自己手里的权力,这里列举几个。
第一,有权知晓物业提供的具体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履行情况。
具体来说,比如打扫卫生的频率、绿化养护的计划等。
第二,对于涉及全体业主利益的重大事项拥有表决权。
这些重大事项,包括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改建或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续聘或解聘物业等。
第三,当物业或其他第三方利用小区公共区域进行经营活动时,所获得的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比如在电梯内、小区外墙设置广告,或利用小区公共场地举办活动等。
而且这笔收入,业主有权要求物业进行公示。
以上这些权力,你可以不用,但不能不知道,否则最后吃亏的,很可能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