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人类生活中,必须遵守基本的人伦道德秩序。人伦区分了人与其他事物的关系,虽然人和人之间各有不同,但基本的人伦道德却是一致的,在它和法律的共同约束下,社会才能更好的保持稳定,人类文明才会得到进步。
但是,人伦道德不同于法律,它是需要人们自觉遵守的,但人性又是懒惰的,因此,总有人会挑战世俗,比如本文的主人公谢鑫,他在婚内和自己的小姨子谢可盈长期保持不正当的关系,结果,却被对方一怒之下剪掉了下体,还断送了自己的性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一、 妻子怀胎生产难,姊妹情深帮带娃谢鑫家住广西横县,是一个砖厂的职工,在九几年那个年代,职工可比农民强多了,虽然都是干劳苦活,但比起农民靠天吃饭来说已经非常不错了,而且挣得相对来说也多一点。而正是凭着职工的身份,他才得以娶到妻子谢可莲。
他和谢可莲是经人介绍认识的,谢可莲的父母觉得谢鑫是职工,也算是有个稳定的谋生的饭碗,所以对谢鑫十分满意。而谢可莲性格比较内向,既然父母都说好,她自然也不会有反对意见,于是,两人见了没几次面双方父母就把亲事给定了下来。
谢鑫长得不算特别出众,就很普通的长相,但就是比较会说话,很会讨女孩子欢心,所以虽然两人的亲事是父母给定下的,但谢可莲心里其实对谢鑫也十分满意。婚后,两人新婚燕尔,感情很是不错,没多久,她就怀孕了。
谢可莲怀孕之后,妊娠反应特别强烈,到了孕后期,整个人也肿的厉害,完全没有当姑娘时的美貌,整个人的状态十分糟糕。而谢鑫因为要工作所以根本照顾不来,于是,谢可莲的妹妹谢可盈就主动承担起了照顾姐姐的责任。
谢可莲生产之后,谢可盈更是无怨无悔的给她伺候月子,照顾孩子,后来,为了避免两头跑太辛苦,谢可莲便直接让妹妹住到了自己家里,而正是这个举动,为谢可莲的婚姻造成了很大的危机。
二、 心怀鬼胎贪美貌,引诱妹妹乱人伦谢可盈住到家里之后,每天兢兢业业的给姐姐一家做饭、洗衣,还帮着带孩子,这一切,作为姐姐的谢可莲都看在眼里,于是,她便经常在谢鑫回来之后,让谢鑫多照顾照顾妹妹,适当的给妹妹分担一点家务。
谢鑫是个情商比较高的人,小姨子无偿给自家干活,他当然也会领这份情,于是,他经常给谢可盈买吃买穿,一来二去,两人的交往便多了起来。
这天,谢可莲在家洗衣服,因为天气比较热,所以她穿的就比较清凉,而下班回家的谢鑫看到这幅画面之后,心里便不禁萌生出了几分邪念。
在道德感的约束下,他强压欲火转身进了卧室,而一看到妻子臃肿的样子,想到自己和妻子很久都没有亲近过了,他的心里更不是滋味了。
再看窗外的谢可盈,身材玲珑有致,相貌清新秀美,他便再也压抑不住自己的念头。为了能将自己这个小姨子骗到手,他更加殷勤的给谢可盈帮忙、买东西,还有意无意的故意说一些暧昧的话进行撩拨。
因为是自己的姐夫,谢可盈本身对谢鑫就不设防,因此,在谢鑫的撩拨下,她对这个姐夫的好感直线上升。而谢鑫看时机差不多了,便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偷偷溜到谢可盈的卧房引诱其与自己发生了关系,从这之后,两人便一发不可收拾。
三、 一朝事发伤姐心,姐妹情断怒离婚可俗话说“雁过留痕,风过留声”,谢可莲虽然一孕傻三年,可随着丈夫一些异常的举动越来越多,她也不禁起了疑心。刚开始,她对妹妹是丝毫没有怀疑的,只以为是丈夫跟外面的女的胡乱纠缠,可当看到妹妹看谢鑫的眼神也不一般时,她的心不禁沉到了谷底。
一直不肯相信妹妹会和丈夫一起背叛自己的谢可莲,直到看到那两人在房中缠绵时才彻底死心,她当即冲进去打了妹妹一巴掌,大骂两人不要脸,闹了一场之后然后便拖着东西回到了娘家。
父母看她哭的不能自已,急忙询问发生了什么事情,在得知事情的原委后老两口更是痛心不已,两个都是自己的女儿,两边都是肉,要怪都怪谢鑫,都是他才让自己的两个女儿反目成仇的,可事已至此,又能怎么样呢!
他们本想劝谢可莲忍了这口气,可看着女儿痛苦的样子终究还是没有说出口。就这样,谢可莲在家住了一段时间后,怎么都咽不下这口气的她直接跟谢鑫提了离婚然后把孩子留给父母照顾,自己则离开这个伤心地去外面打工了。
四、 死心待嫁无音讯,爱恨交织狠伤人谢可莲走后,谢可盈也短暂的愧疚了一阵,可当时她对谢鑫的感情还正在热头上,虽然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这个词用在谢可盈身上有点浪费,但当时她确实根本无法控制自己的情感。于是,在得知姐姐走后,她便天真的以为这下就能和谢鑫双宿双飞了。
可惜,谢鑫可不这么想,他当时勾搭谢可盈主要是因为妻子在孕期无法满足自己的欲望,如今,事情闹得这么大,他哪里还有心思跟谢可盈纠缠。于是,谢可莲走后,他很快便将目标转移到了别的女人身上,跟别人牵扯不清,丝毫不顾及谢可盈的处境。
谢可盈当时一面要受到父母家人的指责,一面还要受到周围人的议论和白眼,她虽然煎熬,但却始终认为只要谢鑫娶了自己,这些非议就会到此为止,结果一心待嫁的她等来等去不但没有等来谢鑫的提亲,还等来谢鑫准备跟别的女人结婚的消息,这让她的心态瞬间崩塌了。
于是,在和谢鑫约好见最后一次之后,她带上锤子和刀具,赶往了约定地点。当见面之后亲耳听到谢鑫不准备娶自己之后,她怒火攻心,直接拿锤子打破了谢鑫的头,趁他无力反抗之时,一刀封喉,结果了谢鑫的性命。
事后,她看着谢鑫的尸体,心里五味杂陈,然后一边嘴里念叨着“你玩弄了我,我要了你的命,这很公平”,一边拿刀割下了谢鑫的下体。一切处理完毕之后,她拿走谢鑫身上的1000元逃往了外地。
由于当时破案技术有限,谢可盈这一逃亡就是28年,当警方抓到她时,她还化名李萍在广东生活了起来。最后,法院经过审理之后,一故意杀人罪起诉了谢可盈,判处她死刑。
五、 法律分析:姐夫妹妹违情理,出手伤人应严惩关于这一判决,公众对此也议论纷纷,很多人认为,是谢鑫自己去招惹了谢可盈,事发之后,更是他抛弃谢可盈在先,这种情况下,谢可盈冲动杀人,也算是情有可原,为什么法院对谢可盈就不能酌情轻判呢?
关于这一问题,首先要了解什么是故意杀人罪。它是指行为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在本案中,谢可盈因为和谢鑫的关系破裂,和谢鑫约定了最后再见一次,在赶往约定地点时,她随身携带锤子和刀具这种凶器,可见她主观上存在很强烈的杀人故意。
而且在得知谢鑫确实不会跟自己结婚之后,她对对方实施了杀害行为,因此,她的行为就是构成故意杀人罪的
关于故意杀人罪,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杀人罪是我国法律中唯一一个量刑由重到轻的法律,因此当行为人触犯该法律时,除非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否则一般都是死刑起步。
在本案中,谢可盈杀害谢鑫时,先是用锤子击打了他的头部,这一动作并没有直接将谢鑫致死,于是她又用刀具割了对方的喉咙,这一行为直接导致谢鑫失血过多而死。而且,谢鑫死后,她还割了对方的下体,在法律上这种行为触犯了侮辱尸体罪,这种行为是相当恶劣的。
关于侮辱尸体罪,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非法损毁他人尸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杀人后为了损坏死者的尊严而故意损坏、侮辱尸体的,应数罪并罚或从重处罚。
不仅如此,谢可盈杀害谢鑫之后,选择了逃亡而不是自首,在她逃亡的28年,她没有任何自首的行为,反倒是每当警方查到她的踪迹时她便再次选择逃跑,可见她对自己的杀人行为并没有深刻的悔意,从这一点看,她也没有任何值得法院减轻处罚的情形存在。
至于公众眼里谢鑫本人存在过错这一点,本身谢鑫和谢可盈的关系就属于违背人伦道德的,所以谢可盈被背叛这一点属于她自己咎由自取,并不能作为法院减轻处罚的理由。综合上述分析,法院判处她死刑合情合理。
这当中应该有一个追诉期的问题呀
瞎编乱造
那欺骗罪玩弄人家引起的血案双方都有过错呀!没有起因不可能随便杀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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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广西横县没有阳乡这个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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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要自律,才会少犯错,警钟長鸣。
什么!是!爱情!❓💯🥇这!就是!爱情!✔💯🥇谎言!永远!都是!爱情!✔💯🥇
办完事了怎么就不知道把家伙事收起来呢?
她给社会造成什么伤害了?
真想问一句头条,这是旧闻,还是新闻?做事过分了,因为本人是头条粉丝。
要是判无罪男人出轨和玩弄女性的人会少很多
哈哈[滑稽笑]
身在比中不知笔活该
多次这两个字有点意思
现在没有什么你篇不到的,只有你想不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