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改革开放后被查处的首任省长,倒在女人的石榴裙下,葬送前途

爱吃凉历史 2024-11-25 03:51:38

“你们对我的审判不公,我不服,我要上诉,我要求最高法派人审判我的案件,还要把我的案件交给异地法院审理,不同意就是有人恶意整我!”被告人高声叫嚷道。

法官大声呵斥道:“被告倪献策,请端正态度,不要摆你省级领导的架子,如实回答你的问题。”倪献策这才停止咆哮法庭,他犯了啥事?为何如此嚣张?

一:

1987年5月,全国很多人听说要宣布倪献策案件细节,都坐在电视机前观看,要知道,那个年代,许多人家里没有电视机,可听说审讯省级干部,都兴致勃勃地观看。

1984年12月的一天,江西洪海电子公司副经理郭勇正在公司办公,他接到朋友方晓维的电话,说要介绍一个人给他认识。

很快方晓维带来一个30岁出头的男子走进郭勇办公室,介绍说对方名叫李共青,福建商人,想和郭勇做一笔生意,不知道郭有无兴趣?

郭勇一听很高兴,请二人坐下谈,方晓维告诉郭勇,李共青做进出贸易,现在手里有一批从日本公司采购的录像机零部件,想和郭勇做一笔生意。

李共青说完,拿出录像机的两份合同给郭勇看,郭勇仔细阅读后,上面有货物详情和报价,一份是爱浪牌录像机上下盖,一份爱浪录像机替他零部件,价值168万人民币。

两份合同是李共青和港商签订的,他希望能够通过郭勇公司进入内地市场,郭勇看到后眉头一皱,录像机零部件在当时可是国家限制进口商品,怎么能做这种生意?

犹豫片刻后,郭勇告诉二人,这笔生意自己做不了主,还需要和总经理江克荣商量后再说,叫二人回去等消息。

江克荣听完郭勇汇报后,认为这是一笔发财的机会,告诉郭勇可以做,于是郭勇和李共青很快签订一份委托书,双方达成进口录像机零部件协议。

委托书说明:江西洪海公司委托福建富兴公司进口一批由港商金龙公司提供的日本录像机零部件,总价60万美元,洪海公司将货款汇给金龙公司,同时支付8.4%中介费给富兴公司。

李共青返回福建后,开始准备材料,先后拟定两份进口2000台录像机零部件的报告,报请总经理戴家保批准,戴某一看不行呀,录像机想进入内地还需要变个方式。

富兴公司的人检查货物后才发现,香港商人提供给他们是录像机整机而非零部件,国家对进口录像机管制严格,如果被海关发现要被扣的。

现在该怎么办?李共青问戴家保,进口录像机整机的税要高于录像机零部件,如果如实上报,我们不但要承受法律风险,还要缴纳一笔不小的税,怎么算都亏。

戴家保说让他想想办法,他让一个朋友跑了跑关系,以福建为特区为名义,领取了进口录像机的批文和许可证,拿到手后,戴某签字批准。

李共青又在戴某的协调下,顺利拿到空白报关单和合同,他将批文和许可证连同报关单和合同一起交给了郭勇。

拿到证件齐全的郭勇,也发现了进口货物有问题,不是零部件而是录像机,批文和许可证内容不一致,这样有风险,郭某将情况告诉经理江克荣。

江克荣了解情况后,十分肯定地告诉郭勇,这笔生意肯定能做成,你姐姐的情人倪献策不是江西省委领导,有他一句话,啥事不好解决?

郭勇想想,对呀,自己怎么把这层关系忘记了?于是,郭勇将文件和货物送交文锦渡海关报批,希望顺利通关。

文锦渡海关很快查出洪海电子公司这批货物有问题,许可证内容和实物不一样,马上扣押这批录像机。

郭勇为了顺利通关,他以洪海公司的名义,打电话给公司开户行中行江西南昌分行,要求他们给香港金龙公司开一张信用证。

在广州,郭勇还亲自见了香港金龙公司负责人陈某,两人当面签订了一份关于日本录像机产地证书和质量证书协议。

三:

拿着两份材料,郭勇认为,文锦渡海关肯定会放自己的货物过关,手续齐全嘛,可没想到,文锦渡海关那里传来消息,这些录像机名实不符,不能通关。

1985年6月7日,文锦渡海关将洪海公司的录像机全部扣押,并发出一份走私案件处分通知书,确定这批录像机为走私品,予以没收,并处罚金150万元。

150万?这批货物一共值168万,如果被罚150万,那还赚什么钱?最后不是全赔了?江克荣向文锦渡海关上报了书面材料,包括愿交罚金和税金,希望放行,被海关拒绝。

郭勇见海关一点不给通融,赶紧打电话联系姐姐郭某,希望姐姐联系倪献策,请他想办法解决。

这么大的事情,郭某姐姐接到弟弟求助电话,马上又打给倪献策,哭哭啼啼地哭诉,弟弟公司进口录像机被海关扣押的事,请求倪献策出面解决。

倪献策是江西省省长,50多岁,他和郭勇的姐姐是情妇关系,很多江西高层都知道,见情妇如此委屈求自己,倪献策决定出面处理。

6月29日,倪献策在自己办公室见到郭勇和江克荣,以及二人带来的日本录像机的许可证、委托书、批文、合同的资料,郭勇十分不满地对倪献策讲了海关没收货物事件经过。

倪献策安慰郭勇,表示这件事可以解决,下午他给江西经贸厅驻深圳中转站主任陈某和江西省对外经济办公室主任韩某写信,要求他们前往疏通放行。

此外,倪献策还打电话给江西省经贸厅长顾某和九江海关关长李某,以自己的人格和职位作保,洪海公司进口这批货物是相机零部件而非整机,希望文锦渡海关尽快放行。

九江关长李某收到倪献策的电话后,又打电话给海关总署,找人说清,洪海公司的货物是零部件不是整机,海关总署进过调查后,认为情况属实,做出不予通融的决定。

海关总署不予通融,意味着文锦渡海关对洪海公司做出的罚款不能改变,倪献策对此十分不满,海关如此不给自己面子,让他在情人郭某那里无法交代。

四:

为了在情人面前挣回面子,倪献策决定另想办法,他知道洪海公司支付了港商一大笔钱,无论如何,也要想办法把这笔钱补上。

倪献策亲自给江西省计委和中行南昌分行施压,让他们增加洪海公司支付港商金龙公司金额的外汇额度,经过倪献策的暗箱操作,这批录像机终于顺利进入内地。

货物成功进入后,郭勇、江克荣、李共青等人十分高兴,江克荣决定以洪海公司的名义,支付李共青、方晓维两人好处费6万元。

随后,郭勇又以个人名义给方晓维支付了2万元,李共青支付1万元好处费,要知道在20世纪八十年代,全国人民生活都很穷,一个市县出现一个万元户都会轰动。

这几个人做一笔走私录像机生意,每人竟然受贿数万元,远远超出当时人们的年收入和对财富的概念,俗话说:“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郭勇等人事很快被举报到国家上层部门。

江西省长倪献策居然也会卷入其中,利用职权打招呼施压,警方越往下调查越觉得触目惊醒,很快中纪委介入此案。

中纪委证实倪献策不仅存在滥用职权,还存在作为问题,他之所以卷入郭勇的走私案,完全因为他与郭某姐姐是情妇关系,为了在情妇挣面子,倪献策不惜以身试法。

五:

1987年1月,南昌警方依法将倪献策逮捕,移送司法机关审讯,倪献策也有此成为我国改革开放后,首个被逮捕调查的省级干部。

在法庭上,倪献策对自己受审很不满,接连咆哮法庭,他声言自己落网一定是背后有人联合整自己,并为情妇郭某弟弟郭勇开罪,说他进口录像机为了创业,没有其他意思、

法官听倪献策的口气,认为法庭是拿文革整人那套整他,便让他停止错误想法,认定郭勇有罪,是有证据的。

公诉人出示了一份郭勇收到录像机后,给金龙公司开具的收据附言中写道:“不要把整机差得太散,拆上下盖即可。”

这条证据证明,郭勇事前就知道进口的是录像机整机而非零部件,仍然按照零部件上报海关,在许可证、合同上还写上零部件,存在主观犯罪动机。

法院驳回倪献策的上诉,维持原判,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中纪委决定免去倪献策职务,开除党籍,本案相关人员都得到依法惩处。

一个省级干部,居然栽倒在石榴裙下,滥用职权,为情妇弟弟走私开绿灯,成为第一个在改革开放后落马的省级干部,案件轰动一时。

也许在今天看来,倪献策的罪行还抵不过一个县长的犯罪,可是,查处倪献策,证明我党一贯反腐败的决心和信心,不管是谁,只要触犯党纪国法必然遭到严惩。

参考资料:

1:商启明、肖祥芝、罗光闪、居国屏.公开审判倪献策.人民司法.1987.05

2:郭勇、李共青、江克荣、戴家保、方晓维、倪献策走私、行贿、受贿、徇私舞弊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8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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