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编辑:大核有料
各位看官老爷,麻烦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精彩内容不错过,方便随时查看。
文/编辑:大核有料
在中国人的餐桌上,猪肉始终占据着不可替代的地位。
无论是香气四溢的红烧肉,还是热气腾腾的肉包子,猪肉早已融入人们的一日三餐。
有些地方还保留着杀年猪的习俗,逢年过节就宰只猪做上一桌子杀猪菜。
在猪肉中却隐藏着一类被称为“毒王”的肉。
它看似普通,却因含有大量病菌、毒素甚至重金属,如果吃下将严重威胁健康。
虽然我们国家明令禁止售卖,但还是有不少人把它吃下肚。
这就是淋巴肉,淋巴肉并非某一具体部位,而是遍布猪全身的淋巴结及其周围组织的统称。
猪的淋巴系统就如同一个“处理站”,负责过滤毒素、吞噬病原体。
猪颈部、腋下、腹股沟等部位的淋巴结因长期工作,极易积累铅、砷等重金属以及一些病原体。
即便用高温烹煮淋巴肉,这些有害物质也难以完全消除。
长期食用可能会导致慢性中毒,损耗肝脏、神经系统,甚至影响儿童智力发育。
尽管国家早在《生猪屠宰操作规程》中明确要求剔除淋巴结,并禁止销售淋巴肉,但是现实中还是有些不良商家使用它来加工猪肉制品。
淋巴肉通过低价潜入餐饮行业,3元一斤的淋巴肉与10元一斤的普通猪肉对比,产生的巨大利润让这些不良商家铤而走险。
将淋巴肉被绞碎后混入包子馅、肉丸中,消费者甚至无从察觉自己已吃下“毒肉”。
淋巴肉对人体具体都有哪些危害呢?
淋巴肉的危害和流通方式
要理解淋巴肉的危害,得先从它的形成机制说起。
一头300斤的生猪,屠宰后会产生大概3斤的淋巴肉。
这些肉集中分布在猪的脖颈、腋下等部位,表面粗糙、颜色暗沉,触摸时有颗粒感或硬块。
由于淋巴结长期过滤毒素,它携带的重金属和病菌远超普通猪肉。
淋巴肉中的铅元素一旦进入人体,会沉积于骨骼和脏器,需数十年时间才能代谢掉。
它含有的沙门氏菌、葡萄球菌等病原体,即使高温烹煮,仍有存活的风险。
淋巴肉一般会通过两种渠道流向我们的餐桌。
一种是生肉市场售卖,摊贩以2-8元/斤的价格,将本该销毁的淋巴肉卖给早餐店、食堂。
南昌调查曾发现,摊主将带有淋巴结的槽头肉直接绞成肉馅,混入包子、肉饼汤中,甚至用发霉的肉熬制猪油。
另一种则是黑心工厂在加工猪肉食品时,为了降低成本,掺入淋巴肉。
在安徽阜阳曝光的案例中,工厂就直接将带淋巴结的槽头肉制成梅菜扣肉。
这些加工后的淋巴肉失去了原有特征,普通消费者即便仔细咀嚼,也难以分辨其中的颗粒感和异味。
对商家而言,使用淋巴肉可将成本降低70%。
一家中型包子铺若每天消耗50斤肉馅,用淋巴肉每月能省下近万元。
国家明确规定禁售淋巴肉,为何还是屡禁不止呢?
有的屠宰场为了省时省力常常忽略剔除工序,小作坊流动性强,执法人员难抓现行。
消费者维权意识薄弱,即便吃出问题也多选择沉默。
让这些黑心商家铤而走险的最主要原因,还是其中高额的利润。
多重因素交织,让国家设得这道明令禁止的“防线”形同虚设。
那么,我们作为普通消费者,该怎么避免吃到淋巴肉呢?
怎样避免吃到淋巴肉
普通人若想避免吃到淋巴肉,要学会选择和辨别。
购买生肉时,可以通过三步初筛法来筛查。
一看肉质是否光滑均匀,避开表面有灰白颗粒,暗红斑块的部位;
二摸是否有硬结或异常弹性,三闻是否腥臭刺鼻。
猪肉的成本就在那里,在选购加工肉制品时,需要警惕超低价的产品。
商家又不是做慈善的,如果某加工肉制品价格比猪肉成本价还低,那就要考虑考虑商家是如何赚钱的了。
南昌调查显示,正常肉馅成本约15元/斤,而淋巴肉馅仅需3-5元。
对于肉包、香肠等食品,若口感异常柴硬、久嚼不烂,应立即停止食用。
在国家监管层面上,上海长宁区2024年的新规提供了参考模板。
该政策不仅细化“不可食用肉”类别,包括甲状腺、肾上腺及病变淋巴结,更要求商户设置专用容器存放并每日上报处理量。
超市、菜场需留存6个月内的检疫证明,违规者将面临十倍罚款乃至刑事责任。
这种全方位追踪,正在有效压缩淋巴肉的“生存空间”。
消费者在发现或者吃到淋巴肉时,一定要主动维权。
2023年安徽阜阳梅菜扣肉事件,正是因消费者举报而揭开黑幕。
当发现可疑食品时,留存样本并拨打12315投诉,不仅能维护自身权益,更能推动市场监管。
结语
一定要引起重视,可千万别再吃淋巴肉了!
它的存在,暴露了食品安全中“暴利碾压良知”的残酷现实。
面对这些黑心商家,我们作为消费者也要亮出自己的武器。
当3元一斤的“毒肉”失去市场,当举报违法成为公众习惯,我们的餐桌才能真正守住安全底线。
一餐一饭关乎身体健康,容不得半分妥协。
参考:
1. 中国食品报官方平台:这些“垃圾肉”吃不得!2024-03-05
2. 环球网:南昌晚报:南昌每天消费4吨垃圾肉 被加工成包子馅肉饼汤2015-07-18
3. 每日经济新闻:315曝光!梅菜扣肉原料竟是3元一斤的槽头肉!商户:都是淋巴,不能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回应 2024-03-15
4.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不可食用生猪产品”管理的通知 2024-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