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在网上吵翻了天,在一些知名律师纷纷解读此案证据确凿,判决合理合法的同时,少数律师也都陆续登台亮相蹭热度,但目的不是答疑解惑,而是哗众取宠。
一些律师或慷慨激昂、口如悬河地质疑法院的判决。但是,这些律师有一个共同之处,就是抛开检方提供的确凿证据不谈,只围绕彩礼、房产、是否案发前已经同居,以及男方在与女方母亲通电话时的录音是否合法有效这些对定案毫无影响的旁枝末节问题大谈特谈。

特别是故意避开男方使用暴力手段强迫与女方发生性关系、现场检测出男方的排泄物及男女分泌的混合物、女方点燃窗帘求救、女方乘电梯逃跑被男方拽出这些直接、确凿的证据不谈,其目的就是哗众取宠,提高自己的知名度。
请问,彩礼、房产与强奸事实有什么直接联系?能证明什么?假如女方案发前后,确实与男方因彩礼、房产添加女方姓名而发生矛盾,又能证明什么?能否定“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行发生性关系”的强奸事实吗?

最近发生的几起事件被热炒,已经不能排除有股势力,唯恐天下不乱,针对政府及政法部门,诱导、煽动不明群众不相信政府,质疑政法部门的公正性,企图破坏团结稳定社会环境的目的。
律师负有维护法律秩序、保护公民权利、促进社会公正方面的重要社会责任,有着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解答群众法律疑难,负有解除群众对法律问题的误解和质疑的任务,而不是混淆是非,推波助澜。
其实,有些精通法律,有丰富办案经验的律师,私下对法院的判决结果是肯定的。有些律师之所以这么做,无非是借此提高知名度,开拓案源,让更多的人找他们代理案件,这才是你们的真实目的吧?

如果你那么胸有成竹,保证能够翻此案的判决结果,你为什么不与当事人联系,代理此案的申诉?
作者如此双标
小编是想妖言惑众啊
又一个装B的出来了
直接举报这种天狗吧
洗的白吗?
现在是什么地方出问题了?
我不是当事人,到我感觉受到了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