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辞退可以说是主动离职吗?

凡波职场 2025-03-09 05:18:44

生活中常见类似情况,比如谈恋爱过程中,一方发现即将被甩,故而自己主动提出分手。这就是赚个面子,将“被甩”变成“甩了”对方,从而抬高心理优势、对外名声以及自身身价。

即使是夫妻要离婚,也会有一方好面子先主动提出离婚,因为不想带上“被离婚”甚至“被劈腿”的绿颜色或软弱的帽子。

以上都可以理解,亲友和熟人一般也不去过问甚至查询你分手、离婚的原因。但是类似的事情放到我们一份劳动合同的结束上来,就有些微妙,因为“离职原因”属于入职背景调查的范畴,是下家人事以及第三方背景调查公司需要调查的项目。

查出来,你就穿帮了。有些公司比较重视此类诚信问题,就会影响你下家的入职。有些公司不查,即使查出来了也不太在意。这里面最难的一种情况就是:公司查出来后不给你解释的机会,就直接取消了你的Offer和入职流程,而你莫名其妙,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被取消,此后的简历和面试中的离职说辞要不要修改回来......

因此,“被辞退”是否可以说成“主动离职”?我们得看必要性,也看具体的企业和个人情况,而不是一个“可以/不可以”就能回答的。比较消耗脑细胞的提问,就类似《北京好,还是上海好?》,再看如下这样的,都是用共性提问来问个人问题。

当然,既然问了,且次数多了,那就专门发文解答一下。从共性原则展开,这样大家每个人有这个疑问时,就都可以选择自己的行动方案了。

首先,新公司的老板和人事经理,当然喜欢水平高、经验丰富、将雇主踢了来加盟我们公司的人才。因此,主动离职的人是最受欢迎的,一般被认为是急流勇退的优质员工,就“离职原因”来说可以得满分10分。

接着,就是协商离职,其实就是劳动合同双方(用工单位和你)经协商达成一致,解除了劳动合同,也可以是协商后不续签合同。这种可能是个人先提出的解除合同,当然更大可能是企业提出的,所以企业会给员工提供经济补偿。

注意点一,经济补偿不是协商离职的依据,因为给你补偿你可以不要。换一个方式,企业也可以给你比方3个月的求职缓冲期,这3个月的工资和经历,对你有好处,类似补偿金,只是通过工资流水和社保记录是查不出来的。

注意点二,企业裁员属于协商离职的范畴,这是因为雇主的关停并转、撤资、业务萎缩、组织架构调整甚至“老板跑路”,都属于协商离职。不要奇怪,“老板跑路”后你不一定找不到人协商离职,即使找不到负责人或人事,那也是没找到协商的机会,导致离职的原因跟员工个人的工作能力扯不上太大的关系。

俗语也说“双方协商解决是最好的方法”,用到离职原因上面来,“协商离职”也是《劳动合同法》关于“解除、中止、终止合同”的条款中排在最前面的那条。“协商离职”在下家可接受的离职原因方面,满分10分可得大概6分。

然后,被辞退是最常见的被动离职,跟裁员还不一样,辞退主要是因个人能力、工作表现、跟领导关系等所致的个人被动离职。这种一般会有经济补偿,企业、老板和人事比较介意被辞退的人。

当然,现在被辞退的人很多,几乎每个周五我们群友都有三四个被通知辞退,群友总数在15000人的样子,你算下这个比例,说明“辞退”是个常见现象,我今天还在群里提及。

很明显,这种情况也是我们群友最关心的,即是本文的标题,也是开头的星友提问。

但是,被辞退毕竟是个人主因导致的离职,新公司不是太喜欢,在挑选简历、面试、背调等招聘流程中,“被辞退”的离职原因不是太受到待见,满分10分在这里只能给与4分的样子。

今天那位星友,就是想将4分(辞退)假装成10分(主动离职),生怕达不成所以自我安慰至少也得个6分(协商离职)吧!这是他的心理推导过程。我主要的建议是实事求是,辞退就辞退,当下体制外工作的人,有几个不曾被辞退呢。

如果你想弄巧,那就将“辞退”往“裁员”上去说,好歹待见程度从4提高到了6分,也算大分了。这个还是相对容易的,你说“跟我同一批办离职的有好多人,几乎每个部门都有,我们这次裁员还不少。”新东家以及背调公司,很难去甄别跟你同一周被离职的人究竟有多少,也很难分清你个人的被辞退是否属于公司某一次裁员的范畴。裁员是集体行动,一般牵涉不到个人能力、业绩和表现。

但如果硬要将“被辞退”变成“主动离职”,这得做好很多准备,其实就是造假。在离职证明上,你得将被动离职的字眼,诸如“辞退”“表现不佳”“能力不足”“因绩效问题,本人被辞退”“因工作不胜任,该员工被辞退”“经协商后决定辞退”“经过双方协商,同意接受辞退决定”......换成“主动离职”或“因家庭原因离职”或“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

这就需要伪造或者私刻公司的公章,要么联合人事经理等高管帮你造假,提供一份修改之后的离职证明,且同时需要跟大致3个主要工作证明人(部门主管、人事经理、隔壁部门平级老员工)打好招呼,帮你造假,说你是主动离职而不是被辞退,说你没有领取公司的辞退补偿金。在你提供银行工资流水给新公司时,要将最后的那个“辞退补偿金”删了,或者屏蔽,或者谎称某种奖金或报销费用。

总之,“辞退”谎称“主动离职”,这属于造假范畴。即使能蒙混过关,那也得动用很多关系、伪造不少材料,方能大致圆谎,且还很有可能某天突然被人事查到。你上家的同事、认识你的人甚至你的男/女朋友跟你记仇时,都有可能以此举报你。

最后,企业最不喜欢的离职原因是开除,满分10分在离职原因评估这里大致得1分。开除的理由主要是违法、违规和违纪,企业尤其私企民企搞人走而不给赔偿金的方法就是开除。常见的我也写过,见《年底搞人走的一个手段,不得不防!》《领导如何搞走员工?(内心不强大者不要看)》。我们群友就有被公司钓鱼执法的,故意找客户/供应商给你送礼,也有领导抓你过去报销、工作失误、损公济私等把柄的。

最近半年更常见的则是,我们有好几个群友在新能源汽车主机厂、零部件公司、电池公司等知名汽车行业民企,这个行业的大企业比较多,他们喜欢用“末位淘汰”制来逼走员工。公司会规定连续2个季度的绩效排名垫底,就要员工主动离职而没有经济补偿金。每到季末,被新能源汽车公司无缘无故逼走的人非常多。有些莫名其妙,但部门领导每个季度都需要一个人来背这个低绩效。

如果你不愿意就范,那么领导会去找出你迟到、早退、旷工的记录,甚至联合人事、IT和监控部门,去伪造你的缺勤和不在工位的记录。一般3次不在工位算1次旷工,有10次这样的“缺勤”,就是超过3次旷工,人事考勤主管就会发给你一份开除通知,没有任何赔偿,让你今天走人,只允许你明天早上进公司门拿走你的私人物品。

顺便说下“被开除”的离职原因,确实是最差的,这叫釜底抽薪,也叫:“你有,我给你更多;你没有,我夺走你的所有”,这句实际来自《新约》,但我们大多第一次看到是在鲁迅的某篇文章中。比较残酷,所以也不是企业规模大就好,还得看成立的时长。黑心资本家对自己的同胞格外狠,能让多年业绩出众的老员工突然之间就背了低绩效甚至犯了重大错误,一分钱没有就被开除出去了。坏得要死。

因此,如果你被开除且是被冤枉的,一定要动用法律手段还自己清白,诸如仲裁、劳动监察举报、打官司甚至二审。

在被领导和人事冤枉甚至栽赃之前,你平时就要收集他们的违法、违规、违纪的证据,做好举报信和PDF等文件,可以随时拿出来全公司邮件或者内外部微信群转发的,这主要为了拿出来给算计你的人看一下,起到威慑的作用。

总之,在真正被算计之前,你要威慑,要斗争,不能一再做软柿子并退让,否则人性就会来继续逼迫和打压你,将你开除。威慑虽然不解决所有问题,但至少这次不轮到我,让他们找其他软柿子去。在职场,你即使老实,也要做个不能被欺负的老实人。

说多了,回到我们今天的重点,也就是:被辞退可以说是主动离职吗?

主要有如下要点:

在企业招人的角度看来,离职原因的受欢迎程度排序是,主动离职>协商离职(裁员)>辞退>开除;被辞退最好实事求是说,尤其在转正之后,因为你通过了转正考核甚至待了好几年之后,即使被辞退也不说明你的工作能力有问题;只有在入职6个月之内被辞退,才建议将辞退美化成裁员,就说公司业务和组织架构调整,尤其在离职证明上写的是协商离职时,因为试用期内有个无偿辞退条款叫“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被辞退尽量不要说是主动离职,因为这是严重造假,需要伪造很多材料,还需要找多人帮你撒谎,容易穿帮;如果你被开除,则要走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和权利,哪怕提供跟上家的仲裁、诉讼等证明,也要将自己的坏名声扳回来,否则很难找到好工作,且大概率背景调查不能通过。

最后,祝各位群友、星友和读者,都一辈子碰不到被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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