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ESG信息披露浪潮下,我国碳数据管理仍处于标准缺失的探索期。现行政策尚未建立统一量化标准和披露框架,企业往往面临CDP问卷与TCFD建议“水土不服”的困境。如何化解这一难题,是企业与政府共同面临的挑战之一 。
碳信息披露是企业将气候治理纳入战略决策的关键数据输出,其核心维度包括气候相关风险管理、合规性碳排放核算及减排追踪、碳资产管理体系构建以及治理架构有效性验证。通过量化披露范围1-3碳排放强度、碳中和路线图等核心指标,碳信息披露既能向投资者、监管机构等利益相关方呈现企业低碳转型的实质性进展,也倒逼企业完善碳排放全价值链管理。区别于传统环境信息公示,碳信息披露更强调经第三方核验的数据连续性、行业对标性和决策相关性,在为资本市场提供气候风险定价基准的同时,支持企业通过碳数据资产化开辟绿色融资通道。由此,关于碳信息披露的积极作用不言而喻,除了能够带来融资便利外,已有研究也发现碳信息披露能够显著影响企业价值、改善经营绩效,降低企业的信息不对称、减少企业的气候风险等作用。我国碳信息披露制度历经三阶段渐进:2011年启动重点企业“碳披露”试点,2014年依托碳市场建设明确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年报义务,2021年后以“双碳”目标为驱动形成分类监管体系——金融机构需要年度披露控碳成效,重点行业企业须公开碳排放与配额履约数据,污染企业强制披露环境违法关联碳信息。当前虽构建起市场主导、分业监管的披露框架,但全国统一标准体系尚未成型,披露仍集中于基础排放数据,尚未形成价值链穿透式核算能力。

近日,《企业温室气体信息自愿披露实施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碳管理制度从强制性约束迈向激励型治理的双轨并行新阶段。企业构建碳披露体系已非单纯合规命题,而是关乎绿色融资获取、出口订单锁定及产业链领导权重构的战略抉择。本文将分三步拆解碳信息披露步骤:
第一步:明确披露内容与原则企业需要披露的碳信息包括四大类。一、目标类:例如“2030年实现碳排放量减少30%”,需明确基准年、覆盖范围及达成路径;二、举措类:例如“改用清洁能源”或“优化生产工艺”,需说明技术细节和依据的标准。三、绩效类:例如“过去三年减排10%”,需对比基准年数据,并提供计算方法和验证依据。四、特性类:例如“碳中和产品”,需说明认证标准和对比优势。
第二步:选择适合的披露场景根据受众不同,披露形式可分为三类。一、面向公众(如广告、产品包装):需通俗易懂,避免术语混淆,同步公开证明文件(如碳足迹证书);二、面向资本市场(如ESG报告):需全面覆盖气候治理、风险管理和目标进展,参考国际标准(如IFRS-S2);三、面向商业伙伴(如供应链协议):需满足交易方具体要求,如提供碳足迹计算方法和合规声明。
第三步:做好合规验证与评价企业可通过自我验证或第三方验证确保信息合规。例如:
自我验证需建立内部审核机制,确保数据来源可追溯。第三方验证需由独立机构出具声明,提升公信力。据了解,高分企业通常具备完善的管理体系和第三方机构的背书。

企业碳信息披露制度建设框架
自愿披露碳信息对企业有着最直接的好处。首先在提升企业竞争力方面,例如水泥、钢铁等高排放行业,碳信息披露能展示企业的减碳行动,吸引绿色投资或政府采购。其次可以规避风险,提前适应碳市场规则(如碳配额分配),避免未来政策收紧时的被动局面。最后是获得政策支持,目前部分地区对披露规范的企业提供税收优惠或技改补贴。降低企业的信息不对称、减少企业的气候风险。
除此之外,企业自愿披露温室气体信息既能提升ESG评级竞争力,又能激活碳核查、数据认证等第三方服务需求,驱动低碳产业链数字化服务市场扩容。一方面催生出新的业务需求,企业需要第三方机构提供碳核算、验证、报告编制等服务。另一方面推动行业标准化,第三方机构通过参与标准制定,帮助高排放行业建立统一的数据口径,提升行业整体透明度。当碳数据跃升为新商业硬通货,企业需要构建“治理—技术—资本”三元协同的披露体系。我国政策框架正推动碳信息从底线合规演进为价值发现工具,企业需要积极行动,将温室气体排放信息转化为支撑绿色溢价、重构产业链话语权的价值媒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