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济南徐某花5000元购买某保险公司“爱情保险”,约定3年内婚姻存续可获赔2.3万元。到期后保险公司以“婚姻关系解除”为由拒赔,法院最终判决全额赔付。
类似案件中,有人因未保留婚姻证明胜诉,也有人因条款模糊未获赔。
如何确保“爱情保险”不变成“空头支票”?
争议焦点:
婚姻状态如何证明?
保险条款隐藏哪些陷阱?
诉讼离婚是否影响赔付?
⚖️法律分析:爱情保险赔付的3大要件根据《保险法》第13、14条,保险合同需满足“有效成立+条件成就+如实告知”。司法实践认定标准如下:
本案胜诉关键:
徐某虽起诉离婚但未获离婚判决;
民政局出具婚姻关系存续证明;
保险公司未举证主险出险。
必查条款清单:
✅ 明确“婚姻存续”定义(分居是否算解除)
✅ 主险免责条款(如家暴是否影响赔付)
✅ 赔付触发条件(需书面确认)
⛔ 模糊表述如“感情破裂”需要求补充说明
步骤二:证据固化(关键!)维权流程:
拒赔后15日内向银保监会投诉(留存回执)
60日内提起保险合同诉讼
申请证据保全(防止保险公司篡改条款)
❓延伸问题解答Q1:保险期间结婚证丢失,影响赔付吗?
▫️ 结论:需提前补办新证。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7条,结婚证丢失可申请补领。
Q2:离婚冷静期是否算“婚姻存续”?
▫️ 操作建议:
冷静期内仍属合法婚姻关系;
若在保险到期前进入冷静期;在合同中补充“冷静期视为婚姻存续”条款。
保险合同避坑指南⚖️ 类案对比:婚姻证明方式影响结果
爱情保险不是“婚姻保障”,而是法律合同!牢记:
✅ 每年更新婚姻证明
✅ 逐条审查免责条款
✅ 拒赔后15日内投诉
用法律武器守护“甜蜜约定”,让保险公司不敢耍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