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依据《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由县(区、市)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对家庭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载于登记簿,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权颁发的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所载明的权利有效期限,应与依法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约定的承包期一致。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姓名(名称)及基本情况(性别、出生年月);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名称和编号;
(3)承包经营期限和起止日期;
(4)发包农村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名称、土地区位、土地面积、土地用途;
(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动情况;
(6)核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机关及日期;
(7)其他应当注明的事项。
3、谁可以获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只限承包方使用。
(1)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2)实行其他方式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经依法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备案、登记、发放等具体工作。
4、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有什么法律意义?
(1)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根据农业部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
(2)在试点地区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可以作为抵押贷款等金融服务的抵押物凭证。若全国范围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三权分置推广,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将充当类似于“物权凭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