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最希望的事情就是当事人接受该裁判结果,不上诉、不申请再审、不申请抗诉等,服判息诉,到此为止。
这符合人性,谁也不希望自己的判断被否定而继续去告。而且法官担心自己判的案子,在日后被发回重审、被改判、被启动再审、被启动抗诉等,这是涉及法院内部追责的。
现在推出的判后答疑类工作的地方越来越多,且覆盖的诉讼程序也是越来越广(可能在上诉里有、在申请再审里有、甚至在申请抗诉里也有),判后答疑对于法院的一个主要目的,就是希望当事人服判息诉,到此为止。现实也确实经过这个步骤,有的当事人没继续,但没继续的当事人,大多是因为程序时间长,愣是被拖到不了了之,剩下的那部分才是真正的不愿意再继续了。但整体来说,这个步骤阻拦不要绝大多数想继续的当事人,这个步骤也只是形式步骤。
还有其他像是调卷难、调全部的卷难、联系难、开庭难等等,也是希望当事人服判息诉,到此为止的某种体现。这就是现实情况,而如果你确实是想继续,那在认清现实的基础上,合法、尽力地去主张权利。
如有具体案件,私信加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