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湘阴县历史沿革及行政区划

大坎看历史 2024-12-24 16:06:40

湘阴位于湖南省北部,居湘资两水尾闾。东接汨罗市,西邻益阳市,南连望城区,北郊沅江市、岳阳县、屈原行政管理区。县境东起长康镇的金鸡山,西至南湖洲镇的毛角口,南到樟树镇的易家坡,北达磊石山的垱嘴洲。

历史沿革

湘阴县历史悠久。据近年出土文物证实,早于新石器时代,即有先民在此开拓。

夏代县境为“三苗”部落所居。

周代成王分封诸侯,湘阴地属楚国。约于公元前690年,楚武王灭罗国(俗称“罗子国”),将罗遗民自宜城(今湖北宜城县西的故罗川城)迁至其都城丹阳(今湖北秭归)附近的枝江。公元前689年春,楚文王迁都于郢(今湖北江陵县县北),再徙罗子国遗民至湘水之南。自此,县境属罗子国地。

秦代废分封,设郡县,始皇二十六年(前221)改罗子国为罗县,隶长沙郡。·汉代与三国时期西汉高祖五年(前202),刘邦徙衡山王吴芮为长沙王,改长沙郡为国;芮传五世至靖王吴著,因无嗣,于文帝后元七年(前157)国除。景帝刘启于前元元年(前156)复以该国封与其子刘发(史称长沙定王)。是时,罗县隶长沙国。东汉光武帝建武七年(31)复长沙为郡,罗县随隶。恒帝延熹五年(162)析罗县东部地置汉昌县,亦隶长沙郡。献帝建安十三年(208)十二月,刘备徇定荆州武陵、长沙、桂阳、零陵四郡,罗县属刘备领地(221年建国,号蜀);二十年(215)刘备、孙权以湘水为界分荆州,江东长沙等郡属孙权领地(222年建国称吴),罗县、汉昌随属,仍隶荆州。吴大帝黄龙元年(229)改汉昌为吴昌,罗与吴昌仍隶荆州长沙郡,直至三国之终。

晋代西晋武帝太康元年(280),司马炎亡吴,罗县、吴昌仍隶荆州长沙郡。晋怀帝永嘉元年(307)分荆、广两州地置湘州;东晋成帝咸和三年(328)罢湘州。安帝义熙八年(412)又复,十二年又废。罗县、吴昌随长沙郡依次改隶,时属湘州,时属荆州。

南(北)朝宋武帝永初三年(422),至孝武帝孝建元年(454)(一说为文帝元嘉三十年即公元453),时湘州五次置废,长沙郡领罗县、吴昌等县,随之改隶。后废帝刘昱元徽二年(474),湘州刺史王僧虔为安置巴峡流民,上表割益阳、湘西、罗三县部分地置新县,因其地居湘水之南,故名湘阴。湘阴、吴昌与罗县同隶长沙内史。齐因宋。梁武帝天监、大通年间(502~529),分湘阴地置罗州,建岳阳郡,立岳阳、玉山、湘滨三县,湘阴、罗、吴昌及析湘阴地所置的三县,同隶岳阳郡,属罗州。陈武帝永定年间(557~559)废罗州,湘阴、罗、吴昌及析湘阴地所置的三县仍隶岳阳郡,改属巴州。

隋代文帝开皇九年(589),改湘州为潭州,改巴州为岳州,废岳阳郡置玉州,省湘阴人岳阳,省吴昌、湘滨入罗县。岳阳、玉山、罗县同隶玉州,开皇十一年,改岳阳为湘阴县,废玉山人湘阴;十二年又废玉州,湘阴、罗县改隶岳州。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岳州为罗州,不久又称巴陵郡,或州或郡,湘阴、罗县均其属县;十三年(617),罗令萧铣起兵反隋,据巴陵攻陷旁郡,将湘阴与罗县划属潭州。

唐代高祖武德四年(621),李渊灭萧铣,废巴陵郡置巴州;六年改巴州为岳州,八年省罗县入湘阴,开宝元年(742)又改岳州为巴陵郡,乾元元年(758)复为岳州,湘阴随之改隶,属江南西道。中宗神龙三年(707),析湘阴东部地置昌江县(今平江县)。

五代后梁太祖开平元年(907),朱晃封马殷为楚王,湘阴自岳州划属潭州。后唐天成二年(927),李嗣源封马殷为楚国,马改潭州为长沙府,湘阴还隶岳州。后周广顺三年(953)周行逢据湖南,将湘阴划隶朗州。

宋代太祖乾德二年(964),湘阴自朗州归隶岳州,属荆湖北路。太宗淳化四年(993),改隶潭州,属荆湖南路。

元代初期,湘阴仍为县,成宗元贞元年(1295),以民至万户升为州,隶潭州路总管府。文宗天历二年(1329),改潭州路为天临路,湘阴仍改随隶。

明代太祖洪武二年(1369),湘阴复为县,隶潭州府;五年,改潭州府为长沙府,湘阴亦其辖县,均属湖广布政使司(后改承宣布政使司)。

清代顺治四年(1647),湘阴始为清辖,隶湖广布政使司长沙府。康熙三年(1664)置湖南布政使司为湖南省,下设四道,湘阴隶长沙府,属长宝道。

中华民国民国元年(1912)沿用清制,湘阴隶长宝道长沙府。3年,湖南清代所设四道改置,湘阴隶湘江道。11年湖南撤道,湘阴直隶省府。26年湖南设行政督察专员公署,29年设行政督察区,湘阴均属第一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1949年10月,湘阴隶长沙专区;1952年9月,改长沙专区为湘潭:专区,湘阴随隶。1964年设岳阳专署,湘阴划隶;1983年2月,湘阴划属长沙市,同年7月岳阳市与岳阳专署并存,湘阴乃隶岳阳专署。1986年1月,岳阳地、市合并,湘阴随属岳阳市。

行政区划

1949年,设1个区、4个办事处,辖29个乡、1个中心镇、5个集镇。

城关区(区公所设县城衙正街)辖武穆、云静、道南、文家、忠义、显庆6个乡和中心镇。

汨罗办事处(设汨罗镇)辖九穆、桃林、荆浒、长乐、黄谷、祗园、河市、归义、新市9乡和长乐、新市、汨罗3镇。

川山坪办事处(设川山坪)辖归义上、武昌、白水、三神、源塘、高明、清溪、塾塘8乡。

河西办事处(设临资口)辖白马、临资、和丰、仁和、文洲5乡和白马镇。锡安办事处(设南大膳)辖锡安乡和南大镇。

1950年4月,废除旧的乡保甲制度,设桃林、长新、汨白、玉池、锡安、白临、濠河、城南、城北、城关10个区,分辖29个乡、1个中心镇和5个集镇;9月组建人民政权,设13个区,辖156个乡和6个集镇(包括县城)。

城关区(区公所设衙前街)辖县城3个居民委员会和三峰乡。

第一区(驻熊家岭)辖周济、望江、花石、长岳、金铺、大中、袁杉、龙凤、华中、玉华、文义、狮岭、龙潭、金龙14个乡和樟树镇。

第二区(驻白水站)辖三星、行健、白水、丰仓、双枫、西北、新力、玉麓、玉池、胡鼻、高华、达仁、青江、沙河14乡。

第三区(驻铜盆寺)辖铜南、神鼎、双江、大沙、泰安、新溪、画眉、白鹤、礼嘉、望麓、平华、新民、毛塘、安良14乡。

第四区(驻国太寺)辖石梅、窑厂、西平、夹塘、新书、清水、金义、新里、万乐、水口、金福、泉源、大义等13乡。

第五区(驻长乐街)辖长新、洪源、知丰、三江、剑滩、汉铎、车田、天田、双合、尚义、折桥、大荆、石仑13乡和新市、长乐镇。

第六区(驻桃林)辖石浒、麻塘、天人、青龙、仁和、五柱、义合、亦仁、移风、汨水、凤水、白塘、裕后、光前、高联、兴林16乡。

第七区(驻茶白乡)辖关山、红花、青陵、里仁、汨滨、徽山、百丈、楚塘、合洲、茶白、蟠龙、公乐、永平、黄谷14乡。

第八区(驻石塘乡)辖青山、营田、唐山、苏仑、白雪:桥南、翻关、石涧、小桥、白梅、五塘、清南、归政、石塘14乡。

第九区(驻樟树镇)辖青麦、安静、兰田、兴源、仁凤、友爱、金寿、铁窑、沙田、五星、新民11乡。

第十区(驻濠河口)辖永义、永和、永乐、工农、永合、南义、顺源、仁顺、包市、清明、义合11乡。

第十一区(驻白马寺)辖四合、三潭、鼎新、民新、塞梓、韩湾、三合、古一、黄义、荆塘10乡和白马镇。

第十二区(驻南大膳)辖曾福、南全、义新、康宁、双穗、西福、南丰、同丰、华丰、南洲、增加11乡和南大镇。

1951年8月27日,湖南省政府批复县城建为县辖城关镇(区级)。1951年10月,改原13个区为18.个;156乡为250个。南大、新市两镇,升为县属乡级镇。

1952年2月,区与县属镇未变,前250个乡,分为508个:区辖镇增加河市、白马、临资3镇。

1953年1月,区未变,前508个乡并为308个。城关镇仍为县辖镇,樟树、泪罗、新市、长乐、河市、营田、茶湖潭、白马、临资、南大等10镇定为区属镇。

1954年11月,湖南省政府决定湘阴第十八区所辖加利、增胜、南平、京局、晓乐、牛洲、义福、康宁、合利、永东、新豆、南丰、同仁、同福、同华、华林、华丰17乡,连同南大镇划归沅江县;沅江县所属新塘、永城、大淋、芷泉、百福、南湖、胭脂、附东、东兴9乡、连同胭脂湖、南湖洲划属湘阴县。旋将沅江划入的9个乡,设置第十八区。县境原308个乡减至300个,原10个区属镇减为9个。

1955年6月,以地名命名替代原区名。1~18区依序改为:樟树、望江、玉池、明月、神鼎、白水、长新、洪蓝、桃林、白塘、汨罗、营田、长仑、濠河、岭北、新泉、白临、南湖。与区名雷同的乡亦更换名称:望江乡改范爱乡,玉池乡改联山乡,神鼎乡改云山乡,长新乡改马桥乡;白塘乡改江田乡,汨罗镇改名归汨乡,营田镇改营市镇,长仑乡改高台乡,濠河乡改丁家乡,东兴乡改东明乡,新泉乡改荆南乡,白临乡改姑嫂树乡,南湖乡改梅花乡。

1956年5月,撤销18个区的行政建制,将原有300个乡合并成53个乡。即安静、樟树、金龙、城南、玉华、长康、高坊、三姊、川山、明月、毛塘、铜盆、新安、神鼎、黄柏、沙溪、团螺、三星、大众、白水、黄市、红花、天井、长新、智丰、三江、古仑、大荆、麻塘、桃林、范家园、新塘、白塘、汨水、河市、汨罗、归义、黄甲、云田、石塘、六塘、东塘、城西、濠河、岭北、沙田、新泉、西林、白临、民新、南湖、赛头、和青山乡。城关镇仍为县辖镇,原9个区属镇除改新市、长乐、汨罗、樟树、白马5镇为乡属镇外,其余均撤。

1958年9月,实行“政社合一”,搞“人民公社化”,53个乡并为红旗(后改城南公社。以下括号内均为后改名称)、火箭(樟树)、上游(岭北)、跃进(新泉)、前进(长仑)、湘江、洞庭围、卫星(南湖)、弼时、五星(神鼎)、大众、七一(川山)、汨罗、星火(新市)、解放(白塘)、屈原(范家园)、奋斗(桃林)、红星(三江)、东风(智丰)、钢铁(红花)、先进(长乐)、洞滨(杨林寨)、先锋(屈原农场)、河市(屈原农场)、万宝(玉池)、八一(城关)等26个人民公社,替代乡镇行政建制,辖209个生产大队,1963个生产队(是年10月,省属杨林寨农场下放到县,先锋公社(原营田、黄甲两乡)划隶该场。1960年5月,杨林寨公社复为农场,与屈原农场一同收为省属场)。

1961年3月,前23个公社(原26个公社中,城关恢复镇建制,先锋、河市公社划属屈原农场)分为55个公社。城关仍由县辖。汨罗、新市、长乐、樟树、白马、临资6镇,均属当地公社。

1961年9月,恢复区建制,设白水、弼时、长乐、桃林、汨罗、城南、长仑、濠河、岭北、新泉、洞庭、南湖12个区,辖69个公社,除城关镇仍为县辖区级镇外,樟树、白马。临资、长乐、汨罗、新市6镇,均为公社一级,属所在区管辖。

1966年2~3月,析县东南部白水、弼时、长乐、桃林、泪罗5个区所辖的33个公社新置汨罗县(后改市)。年底湘阴境内设7个区,辖38个公社、4个镇。

城南区辖城南、安静、樟树、金龙、玉华、长康6社。

长仑区辖石塘、六塘、东塘、三塘、黄甲、北湖6社。

岭北区辖铁窑、东港、躲风亭、茶湖潭、沙田5社。

濠河区辖湘临、鹤龙、古塘、湾河、濠河、南阳、青潭7社。

新泉区辖西林、车马、东风、凤南、新泉5社。

洞庭区辖洞庭、柳潭、红卫、民新、鼎新5社。

南湖区辖南湖、赛头、东方红、和平4社。

城关镇仍为县辖镇。樟树,白马、临资三镇为区辖镇。

1968年11月撤区并社,38个公社并为13个。县、社辖镇同前。

1970年1月,恢复区级机构,除黄甲公社一分为二分属三塘和东塘公社,鼎新公社一分为二分属洞庭、柳潭公社,1966年所并的小公社全部恢复,加上新增的杨林寨农场下放到县,共设7个区,分辖37个公社。

1984年5月,改人民公社、大队为乡、村建制,除城关镇仍为区级镇外,樟树、白马、临资、濠河口、铁角嘴、新泉寺及南湖洲为乡级镇,并设7个区,33个乡、416个村、5329个村民组、25个居民委员会。

2005年,撤销濠河口镇、南阳镇、古塘乡、临湘乡,新设城西镇。撤销白马寺镇、洞庭围镇、临资口镇、柳潭乡,新设湘滨镇。撤销新泉寺镇、凤南乡、关公潭乡、车马乡、西林乡,新设新泉镇;撤销铁角嘴镇、躲凤亭乡、东港乡、茶湖潭乡,新设岭北镇。

2015年,撤销石塘乡、白泥湖乡、袁家铺镇、长康镇,并入文星镇。青山岛镇并入三塘镇。

2019年,撤销文星镇,设立文星街道、石塘镇、洋沙湖镇;玉华镇并入金龙镇。

2022年湘阴县下辖1个街道、12个镇、2个乡:文星街道、东塘镇、樟树镇、三塘镇、岭北镇、新泉镇、湘滨镇、南湖洲镇、鹤龙湖镇、静河镇、石塘镇、洋沙湖镇、金龙镇、六塘乡、杨林寨乡。153个建制村、57个社区。

2023年,湘阴县辖15个乡镇街道,分别为:文星街道、鹤龙湖镇、洋沙湖镇、石塘镇、新泉镇、岭北镇、湘滨镇、杨林寨乡、南湖洲镇、东塘镇、六塘乡、三塘镇、金龙镇、静河镇、樟树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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