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架上放着一只手提袋,里面装着满满一袋子期刊。书是大姐给的,那是上年度全年24期的《读者》。出于工作需要,公司可以负担为她订阅一本书刊,她便选了《读者》,因为她知道我很喜欢这本刊物。她读过之后,便完好无损地保留下来,转赠于我。
我走向书架,从手提袋里拿出一本,在书案上展开,然后一如既往地签上自己的名字,甚至包括多年来一直使用的笔名,以及当下的日期,抑或最后再添加注明阅止的时间。我读书有点慢,我想知道这次读完一本用了几天时间。而统统这些都像是种仪式,是我在读书之前以及之后郑重的宣示。
读《读者》是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开始的,那时我不过十七八岁,刚参加工作走向社会。那时候接触的期刊很多,三十年后还在读的,就剩这根“独苗”了。而凡是我读过的《读者》,至今都悉心地收藏着,足有好几大箱之多。
我读书还有个习惯,就是对喜欢的地方要进行标注,底下画上线就不用说了,还有不同等级的标识,对号、椭圆以及三角符合等等,重要与喜欢的程度因此加以区分。早年我甚至还做过摘抄,在笔记本上,希望能永远铭记下来。
只是事实并非像我想的那样。这些年来,我读过的书当然不少,然而那么多的文字,真正能够铭记心间的又有什么,在脑海里翻找不着,几乎是一片空白。很多当时明明很有启发与体悟的文字,特别喜欢与激赏,想着能牢记于心,什么时候可以为己所用,抑或作为人生的指引与方向。可是过后呢,也许用不了多久,那些曾深入内心会意相通的文字,能被记起来的已寥寥无几。
人是很健忘的,记忆的能力有限,脑子里似乎也承载不了太多东西,过后自然就被有意无意地清除掉了,然后再去接受与感知新的东西。所以当下的一切都是新的,不陈旧,也没有累赘,还满怀求知的本能和欲望。
其实忘了又何妨,读过的书已然是自己生命的一部分,融化在身体里了,我喜欢过,感动过,抑或认可与笃信过,读书的效用便已实现。
读书不一定就要背书,然后就能出口成章,引经据典,满腹经纶。读书其实是对自我生命的陶冶,尤其是成年以后所读的闲书,只是一种平常的生活方式与内容,能够愉悦身心,让自己活得充实与喜悦一些,并不特别的高大上或形而上,它于物质和功利化的现实也并无什么帮助,它只是更多地在思想与精神层面上起点作用,然后让你可能会看起来更像个读书人。
2021.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