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母亲撞人逃逸,胡搅蛮缠,女儿还当庭叫嚣:来打我呀

何仪阅览趣事 2025-02-03 02:19:33

2017年10月30日,一辆大货车将躺在路上的邓勇再次碾压,最终导致他不治身亡。

警方通过细致调查,追踪到电动三轮车的车主,肇事者名为梁金兰。她不仅在撞人后逃逸,甚至在法庭上拒绝认罪,辩称自己并未造成伤害,还无情地要求法院从轻处理。

梁金兰的女儿更是怒斥李婆婆家属,嚣张地叫嚣:“来打我呀!”

三轮车登记

2017年,四川省绵阳市交警部门展开了一项调查,目标是对松垭镇的947辆三轮车进行登记,建立完整的基础台账。

这项调查与之前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密切相关,为了不打草惊蛇,交警决定以登记车辆的名义开展调查。

调查的第四天,警方收到了一条重要线索,一位居民提到家里也有一辆电动三轮车,而且这辆车曾在2017年10月30日发生过一起车祸,车主名叫杨廷聪。

掌握信息后,警方立刻着手展开对杨廷聪一家的调查。

通过进一步的追查,警方找到了杨廷聪。在询问过程中,杨廷聪坦承在10月30日傍晚确实发生了撞人事件。他向警方解释说,自己撞人发生的具体时间是18时30分,而不是其他时段。

他还坚持自己并没有逃逸,并在发生事故后立即进行了紧急救援。

他向警方提供了伤者治疗的各项单据,表示自己将受伤者及时送往了医院,并且在接下来的几天里,几乎一直在医院守护着伤者,直到伤者的情况稍有好转。

杨廷聪还提到,他并不知道车玻璃坏了的事情,是妻子梁金兰告诉他车玻璃受损的。

杨廷聪的说法与调查中的一些关键证据并不完全吻合。

警方通过进一步的走访和勘查,发现他所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并没有受到撞击,车玻璃依然完好。与此相对照的,是事发现场的玻璃碎片。

这些碎片并不像普通汽车上的玻璃,而更像是电动三轮车的玻璃。经过分析,警方认为杨廷聪妻子梁金兰才是肇事的真正司机。

车祸现场

事情还要从2017年10月30日说起。

四川省绵阳市绵盐路火神庙附近发生了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报警人余先生回忆说,他当时看到一名男子倒在路中间,四周并没有其他车辆停靠。

他感到事情不对,怀疑是发生了交通事故。余先生赶紧走到附近的加油站,拨打了报警电话。不到半分钟,一辆大货车驶过事发地点,未能及时避让,直接从躺在路上的男子身上碾了过去。

事故的发生让现场一片混乱,余先生和另一名目击者赶紧报警并等待警方和救护车的到来。

警察赶到现场后,发现躺在路中的男子已经没有生命迹象。警方立刻将大货车司机带回交警队进行抽血检测。经过抽血检查,警方确认大货车司机并没有酒后驾驶。

进一步的调查显示,大货车司机并没有责任,事发时无法及时避开已经躺在路上的受害人。

警方初步推测,男子的死亡并非大货车司机的直接责任,而是因为他在先前已经被一辆车撞倒,才导致后续的碾压。

在事故现场,警方仔细检查了周围的环境,并注意到了一些玻璃碎片。这些碎片并不像常见的汽车玻璃,而是更像是电动三轮车上的玻璃。

细心的警方发现,现场并没有大货车的玻璃碎片,这让他们开始怀疑,撞倒受害人的车辆并非大货车,而是先前撞人的电动三轮车。

进一步分析后,警方确认,第一辆肇事车辆的玻璃碎片正是来自一辆电动三轮车。

梁金兰的身份逐渐浮出水面,警方也了解到她曾在事发当天驾驶电动三轮车经过该路段。根据目击者的回忆,梁金兰的车辆正是在事发时出现,并且在撞倒受害人后并没有停下车,而是迅速离开了现场。

她没有采取任何紧急措施,也没有对受伤的邓勇进行施救。

警方推测,如果梁金兰在事发后能够立即停车进行救援,及时拨打急救电话,受害人邓勇或许还有机会生还。毕竟,当时邓勇只是被撞倒在地,并没有当场死亡。

2019年4月25日,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对梁金兰涉嫌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尽管所有证据指向她是肇事者,梁金兰在法庭上的表现却令人大跌眼镜。

她坚决否认自己在事故中撞到过人,提出了一种让人难以置信的解释:她称当时天色已晚,视线不佳,根本没有撞到人。

梁金兰表示,她当时看到前方有一个不太高的小黑点,为了避免撞到这个“黑点”,她试图绕开,结果导致车子发生了抖动,进而造成了玻璃的破损。

法庭上,梁金兰的辩护显得极为牵强,几乎没有人相信她的解释。面对她的全盘否认,交警部门决定采取实际行动,以便进一步澄清事实。

他们特地安排了一场实验,以验证梁金兰所说的是否合理。实验的目的是通过模拟当时的情况,看看仅仅是路面上的颠簸是否真的会导致三轮车的挡风玻璃破碎。

在实验中,交警在一段平整的路面上设置了一个较高的障碍,模拟梁金兰所称的“黑点”。

随后,交警驾驶一辆三轮车驶过这些障碍,观察车窗玻璃的情况。实验的结果让梁金兰大失所望——挡风玻璃完好无损。为了进一步验证,交警还对着玻璃用力拍打,模拟车辆的剧烈震动,但挡风玻璃依旧没有出现破裂。

这一实验的结果无可辩驳地证明了梁金兰的说法完全站不住脚。

普通的路面颠簸根本不足以造成三轮车玻璃的损坏,只有在发生剧烈撞击时,玻璃才会出现破裂。

这一实验数据进一步证实了梁金兰在事故中的肇事逃逸行为。她所称的“躲避黑点”导致玻璃破碎的解释,完全无法与实际情况对得上号。

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梁金兰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正式起诉。

法庭上的争执

在法庭上,梁金兰坚持否认自己撞人的事实,尽管所有的证据指向她是肇事者。

她对法院的指控不以为然,甚至要求法官对她从轻处理。梁金兰在庭上表示,自己家里经济状况困难,背负着沉重的债务,根本没有能力赔偿死者家属的损失。她的辩解并没有让在场的人感到同情,反而加剧了庭审的紧张气氛。

死者邓勇的家属,包括李婆婆,都出席了庭审。

李婆婆当时情绪激动,她听着梁金兰的辩解,气愤之情难以抑制。李婆婆坚定地回应道:“你把人赔给我,我一分钱都不要你的!”梁金兰没有任何反应,依旧坚持自己的立场。

梁金兰的女儿也在场,她对李婆婆家人不断挑衅,嘴巴中带着不屑和讥讽的言辞。她站在那里,冷眼旁观着母亲和李婆婆之间的争执,不时插话,言辞尖刻。

她似乎并不在乎法庭的气氛,也不觉得自己母亲的行为有任何不妥,反而表现出一种挑衅的态度。

李婆婆看到这一幕,愈加愤怒,几乎想要冲过去给这个年轻人几巴掌,但被法警迅速拦住。法警不得不将两位当事人拉开,确保庭审继续进行。

梁金兰的态度引起了在场每个人的不满。即便她身为肇事者,在这种情况下依然选择了回避责任,甚至在面对死者家属时没有丝毫的悔意。

这种态度让邓勇的家人难以承受。尤其是李婆婆,她的丈夫在事故发生后不久就去世了,失去亲人的痛苦没有得到任何安慰。

她无法理解为什么肇事者在事故发生后选择逃避责任,最后还不愿意承担任何赔偿。

庭审过程中,梁金兰的辩护律师提出了减轻刑罚的请求,声称她家中的经济状况不允许她支付任何赔偿,并表示她在事故发生后的行为是出于恐慌。

这些辩护并没有得到法庭的认可,法官依据事实和证据对案件作出了审理。

经过几个月的审理,2018年9月18日,游仙区人民法院终于作出了判决。

梁金兰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判处四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这一判决对邓勇的家属来说,虽然无法完全抚平他们的伤痛,但也算是一个迟来的公正。

法院同时要求梁金兰赔偿邓勇家属20万5千元的经济损失,其余赔偿部分则由保险公司和大货车司机及车主承担。尽管法院做出了判决,但梁金兰是否能够真正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仍然令人怀疑。

参考资料:

今日说法 | 电动三轮车撞倒老人后逃逸,导致老人被大货车二次碾轧,逃逸司机被判刑! 2018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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