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吏部选官采取抽签法,表面看公平公正,实际上水深得很

左都御史有料 2024-12-27 18:19:37

抽签、抓阄是中国古人留下来的传统文化,其本意是为了表示民主、公平,是好是坏全凭手气。这种在民间广泛流传的方式,在官场同样也适用,明清两朝的吏部选官,就采用了“掣签”法。

掣签法是明万历二十二年,由时任吏部尚书孙丕扬发明的,目的就是为了排除各种人事干扰,杜绝徇私舞弊,保证朝廷铨选官员的公平公正。应该说,掣签的发明具有积极意义,但是到了清代,掣签选官就变味了,制度上出现了很多的漏洞,与公平、民主几乎扯不上什么关系了。

吏部掣签的基本程序

候选官员经过层层筛选之后,符合条件的吏部就要将名单开列,进入正式的铨选。清代吏部人事权比较有限,不像明代那样集权,高级官员的任免权在皇帝手上,诸如在京各部院堂官以及重要的司官,皆为皇帝钦点。在外督抚藩臬以及大部分的道府,也是皇帝亲自委任。

全国的文官队伍中,只有中下级官员才归吏部铨选,按照惯例,缺出后吏部就要举行月选,将空出的岗位写在竹签上,装在一个筒子里,让候选官员掣签。

掣签是有原则的,按照官员的出身进行分类,将进士、举人、贡监生分门别类,对应相应的职务。比如进士一般都是在京主事缺或是各省知县缺;举贡一般为小京官或地方佐贰官;异途出身者多为地方低级属官。

以出身分类只是规定了岗位的任职资格,比如同样是知县,有的在富庶的江南,有的在偏远的云贵;而且朝廷有制度,官员任职必须遵循回避制度,不能在原籍和寄籍地任官。

所以吏部在掣签的时候就要按地区进行分类,具体分为“东南、西北、东北、西南”四个筒,即四个铨选区。东南为两江、福建、浙江、广东,并包括广西部分府;西北是陕西、甘肃、山西、包括河南个别府;东北是直隶、山东以及东三省;西南则湖广、四川、云南、贵州。

以出身、地域进行铨选,在制度安排上显得更加公平、公正,也得到了朝廷和士人的认可。候选官员能放什么缺,完全取决于手气,哪怕是抽到偏远、烟瘴地区也得认命。

掣签看似公平实则是吏部推卸责任

候选官员虽然都有资格为官,但是具体到每个人,又有年龄、能力的差别。以掣签决定职务,显然违背了量才授任的初衷,导致了很多有才能的人被放在见缺,无才年老之人被放在要缺,于地方行政事务无益。

如此浅显的道理皇帝和吏部难道就不知道吗?当然不是的,之所以采取掣签的方式,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历朝历代在选官的时候,最难杜绝的就是请托以及舞弊,在封建专制社会,根本没有解决的办法,只有掣签才能做到相对的公平。

当然,清代的情况相对于其他朝代要好很多,因为全国大部分要缺都属于请旨缺,吏部经过筛选的名单,最终还得皇帝点头,多了一道审核,也就多了一层保障。

其实,吏部的工作也不好干,如果不采取掣签,那么出现了问题就要担责,皇帝会以用人不当而追究吏部的责任,而掣签制度的实行,将吏部的责任降到最低。

掣签并不能完全杜绝人为干涉

自明代创立掣签制度后,便成为常例,赞许者有之,指责者亦有之。《明史》中就说:“孙丕扬创掣签法,虽不能辨材任官,要之无任心营私之弊,苟非其人,毋宁任法之为愈乎!盖与时宜之,未可援古义以相难也。”

反对者认为:“掣签一法,尤属可笑。从来选官之制惟在程量材品,斟酌事任,务使人与官称,官与地宜尔。”

不管是赞成还是反对,这些问题实际上都是制度层面的,不可能做到尽善尽美。最关键的是,掣签一旦出现人为干预,那么问题就严重了。

清中期以后,掣签制度败坏,吏部文选司郎中、员外郎,以及众多的书吏为了从中获取利益,在掣签的前几日,就开始动起了手脚,作弊的手法可谓无所不用其极。

根据相关史料的记载,在大选之前,吏部文选司成了京师最热闹的部门,有些候选官员通过关系,或者是花费巨资进行贿赂,以求得肥缺、美缺。

吏部司官和书吏得了好处,就要给人办事。怎么办呢?无非就是事先商定好暗号标记,比如在竹签上暗标高下以示区分,当掣签人看到这些标志后,就可以选出自己的心仪的岗位。

此外,在制作竹签的时候,有意区别出长短、大小、厚薄,尽管差别很小,但是有心人只要细心观察,就能按照事先约定的暗号抽签。如果没有给吏部官员好处的,那么就算发现了问题,也无法断定其中缘故。

到了晚清时期,吏部连表面敷衍的工作都懒得做了,只要使了银子,即便抽的不好,也可以一换二换三换,一直换到满意为止,其他人若是敢露声色,当即赶出掣签现场,连抽签的资格都不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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