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吨铁门为何突然倒塌保安被砸死谁的责任

物业之友 2024-03-06 17:25:45

2021年11月23日清晨六点多,在奉贤某工业区,一名上班的园区保洁人员,路过一家机电制造公司门口时,突然停下了脚步,他惊恐地发现该公司的大铁门已经脱落倒下,而铁门下竟然还直挺挺地压着一个人,保洁人员赶紧找人报警。民警和120赶到现场后发现,被铁门压住的保安已经死亡。因为是非正常死亡,所以警方马上封锁了现场展开调查。警方调取了公司的监控录像,发现保安是被突然倒塌的工厂铁门砸倒。

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奉浦派出所出警后,经现场勘查,最终排除他杀,认定鲍师傅死亡原因为颅脑损伤致死。鲍师傅来自湖北农村,这两口子有一个学习很优秀的儿子,为了供儿子读书,一直外出打工。从50多岁起,他就在上海这家机电制造公司做保安。现在儿子已经大学毕业在北京发展,是一个软件工程师。原本退休回家享受天伦之乐的保安鲍师傅,却不幸惨死在工作岗位上。事发后家属向公司提出了100多万的赔偿要求。由于保安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遭遇意外身亡,所以雇主机电制造公司准备进行赔偿。就在双方准备签订协议之时,机电公司的法律顾问对此事提出了异议,法律顾问认为公司租赁了工业园区的房子,只是房屋以及铁门的使用者,现在铁门导致的意外伤亡,应该由工业园区这个所有权人来承担责任。

事发后机电公司的法律顾问与保安家属聘用的代理律师一起来到了现场,通过现场的调查,两位律师一致认为铁门存在设计缺陷,是惨案发生的原因。铁门长6米多,有1.5吨重,铁门的底下是一根钢条滑轨,铁门的开与关就靠4组铁轮在滑轨上滑动 ,而铁门的上面,固定铁门的装置叫限位器,一吨多的铁门就靠这四个限位器固定,显得十分单薄。律师发现,鲍师傅被铁门砸倒之前,这里只有限位器来防止铁门侧翻倒下。事发后,工业园区才在铁门上加装了比胳膊还粗的铁质的安全柱,防止铁门再次倒下。

事发后限位器更换了新的,不过,当时公司也有员工拍下了铁门倒塌后,限位器的原始状态。视频显示四个限位器已经破损和缺失了三个,而限位器里面的铁柱也已经锈蚀变形。律师认为除了设计上的缺陷,在多年的使用当中,铁门没有进行过保养,限位器破损和缺失也是事发的又一个原因。不仅如此,机电公司的律师还觉得,因为事发地点光线暗淡,晚上也无人巡逻,导致鲍师傅失去了被人及时发现施以援手的机会,因此,园区物业也有一定的责任。而民警证实,当晚的监控录像显示,事发后有车辆经过案发地,但灯光太暗,都没有发现伤者。

实地的调查,让鲍师傅的家属觉得,公司的说法的确有一定的道理,于是,2022年3月,鲍师傅的家属将工业园区以及园区的物业起诉到了法院,要求130多万元的赔偿。在审理过程中,法院追加了机电公司作为第三人,一同到庭。面对保安家属的诉讼,工业园区认为自己在这起意外身亡事故中没有责任,甚至认为是死者鲍师傅自己失误导致铁门脱落。对此,原告方提出,大门的开关很简单,而且死者鲍师傅在这里干了9年了,一直在开关铁门,不可能存在失误。园区律师则认为,我不能证明是死者的失误,同样原告也无法证明铁门具有安全隐患。工业园区认为,原告并未就铁门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证明铁门存在质量问题,而原告律师认为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法规,这个检测报告是工业园区的举证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这个规定说明建筑物坠落,使用无过错责任的原则,举证责任倒置,由被告,也就是由工业园区这个所有人证明自己无过错,庭审中工业园区未能提供检测报告,法官结合其他的证据后认为,合同里面约定的房东对房屋的设施设备负有这个维修,检查维护的义务,作为房东,虽然已经把这个房屋出租给他人使用了这么多年,但是平时要对房屋里面设施设备、门窗,进行一个安全性的一个检查和维护,但是从庭审查明的一个事实来看,房东确实没有尽到这方面的一个义务,因此,法官认为这个出租方房东,也存在一定的过错,也要承担相应的一个责任。

不过,工业园区认为就算自己负有一定的责任,也不是全部的责任,作为铁门的租赁方以及使用人,机电公司同样负有责任。因为厂房的安全性及各项质量问题都是经过机电公司验收的,并且在租赁合同中也有确约定,机电公司应安全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如使用不当或者房屋及设施损坏的,租赁方机电公司应立即通知房东,而在长达十多年的过程当中,房东从未收到过要求维修或者更换铁门的要求。庭审中,法官在确认工业园区作为房东负有责任后,认为租赁方机电公司也有维修或者报修责任,承租人作为这个铁门的一个直接的使用人,同样负有一定的责任。谈到对铁门的实际使用,法官认为,不幸逝去的保安同样具有一定的责任。逝者的一个工作职责就是开关大门,那么这个大门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存在一些瑕疵或安全隐患,他其实应当要直接向公司进行一个汇报,要求公司进行一些维修,或者是要求房东进行一个维修,但是其实死者本身也是没有尽到这样一个责任的,当然这个过错相对来说是比较小的,所以认为逝者自行承担的5%的在一个责任。

在这起意外伤亡事故中,法官认为铁门的所有人,租赁方以及保安自己都负有一定的责任。而庭审最后的争议焦点,则集中在物业是否在这起事件当中应该承担责任。原告认为工厂门口的两个路灯没有进行照明,物业公司也没有安排保安夜间巡逻,所以导致保安被铁门砸倒后,未能被路过的车辆和行人及时发现得到救助。物业公司辩称,当时的这个路灯有不亮的情况,这是当天发生的一个偶发事件,在此之前,物业从来没有得到使用人,或者是业主的任何的报修,那么根据合同中的相关规定,使用人和业主具有报修的责任在先。物业公司还提出,就算是当时路灯亮了,经过的路人也很难发现事故现场的保安。原告则进一步指出,路灯亮不亮,与被压倒的保安能否得到及时的发现与救助,也许没有直接的关系,但是物业公司晚间7点后就不提供夜间巡逻服务,说不过去。物业公司认为厂区六点就下班了,物业公司巡逻到7点半就结束,已经是尽到了夜间巡逻的责任与义务。而原告律师认为物业19:30就算完成了夜间巡逻,显然没有尽到责任,应该是深夜有多次巡逻。

那么路灯亮不亮,以及夜间巡逻的模式对遇难保安的救助否有影响呢?法官认为,因为死者的死亡,是因为铁门倒下来导致他被砸到以后,颅脑损伤致死,而路灯亮和不亮,其实没有直接的一个因果关系,但是作为物业公司的话,根据他们提供的一个物业服务的内容,他们有一个夜间巡逻的一个义务,如果夜间进行加班完以后,有必要到这些加完班的公司进行一个巡逻,这样才能起到夜间巡逻,保障园区里面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这么一个作用,法庭最终认定物业公司负有一定的责任。2022年11月,法庭对这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定工业园区承担35%的赔偿责任,机电公司承担55%的赔偿责任,物业公司以及保安各承担5%的责任。一审判决后,工业园区不服一审判决,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诉期间,当律师再次来到工业园区时,发现园区里各个工厂的大门都加装了粗大的安全柱。

2023年4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通过这起意外伤亡的案件,工业园区提高了安全意识,为了避免悲剧再次发生,为厂区里的大门都进行了安全加固,可以说,亡羊补牢,为时不晚。可是在生命安全面前,与其亡羊补牢,不如防患于未然,企业的各个部门与员工自己都应该时时刻刻提高安全意识,安全无小事,平安靠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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