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三期女”受法律保护,哺乳期员工便大肆倒卖公司资料赚钱了

职场管理学 2025-03-13 09:28:00

小刘,公司销售部的一名老员工,也是我进入公司之后,公司指派给我的带教导师。虽说她是我的带教导师,但是,我却一点都对她不熟悉。主要原因就在于,我入职之后没几天,她就去休假了,待产假,产假加起来休了接近一年。这近一年的时间,她只挂着一个名义上的带教导师头衔,实际,我是跟着其他老员工学习的。

前不久,她假期休完回来上班了,不过,我依旧没能跟她熟悉起来。原因是她没上几天班,就被开除了。并且,她被公司开除这事,还闹得挺大的。

我前面也提到过,小刘其实是一个处于特殊时期的女员工,具体来说,就是哺乳期。她后来搞出来的事情,也是基于这个哺乳期的。

小刘在刷短视频的时候,看到了一个普法的视频,里面提到,“三期女”受法律保护,公司不能开除“三期女”。视频解释得还挺详细的,法律条文都放了出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这其中的第四项,就是“三期女”,是公司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不得开除的一类员工。

当时小刘一想,自己哺乳期,不正好就是“三期女”么。既然受法律保护,公司不能开除自己,那何不在保护期干点大事呢?

具体干的是什么事呢?那就是倒卖手头的资源和公司资料,以此获利。

这行为,我就不多说了,大家很清楚,不仅不受法律保护,甚至是涉及违法犯罪了。

公司发现了小刘的行为之后,第一时间作出了处理,开除小刘,并报警。不过,小刘丝毫不在意,并且,选择了跟公司硬刚。

小刘明确告诉公司领导,自己现在是哺乳期,劳动法有明确规定,公司不得开除“三期女”,否则就是违法。如果公司坚持开除自己,那结果就是违法开除,按法律规定,要对自己进行2N赔偿。

不过,公司态度更硬,不仅没有撤销开除小刘的决定,还让法务部整理资料,收集证据,对小刘提起了诉讼,要求她赔偿对于公司造成的损失。

小刘在被公司起诉之后,同样申请了仲裁。

1个多月之后,小刘的仲裁案先开庭审理了,结果,小刘彻底失败,所有诉求全部被驳回。因为,公司员工手册和国家相关法律都有明确规定,小刘这样窃取公司机密资料并贩卖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涉及违法犯罪,公司开除她,是完全合法的。

公司起诉小刘的案件,暂时没有开庭,但是,此刻的小刘,已经后悔得要死了。因为,她为了应对案件,也咨询了律师,但是,律师并不能帮她解决问题。窃取公司机密资料并贩卖的行为,触犯的是刑法,触犯刑法的行为,是要被判刑的。“三期女”受法律保护,企业不能随意开除,但是,不能成为肆无忌惮的借口。

小刘面临的,将是牢狱之灾,加金额不菲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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